第十四章 陆象山、王阳明及明代之心学(第7/12页)

此亦程明道《识仁》篇之意但阳明言之较为明晰确切。象山云:“宇宙不曾限隔人,人自限隔宇宙。”不限隔宇宙者,此所谓大人也;限隔宇宙者,此所谓小人也。然即小人之心,亦有“一体之仁”之本心。孟子所谓恻隐之心,是非之心等四端,即此本心之发现,亦即所谓良知也。即此而扩充之,实行之,即是“致良知”也。阳明云:

人心是天渊,心之本体无所不该。原是一个天,只为私欲障碍,则天之本体失了。……如今念念致良知,将此障碍窒塞一齐去尽,则本体已复,便是天渊了。(《传习录》下,《全书》卷三页十)

“明德之本体,即所谓良知”;故明明德亲民,皆是致良知,亦即是致知。“然欲致其良知,亦岂影响恍惚而悬空无实(此指二氏)之谓乎?是必实有其事矣。故致知必在于格物。物者,事也。”(《大学问》,《全书》卷二十六页八)“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所在便是物。如意在于事亲,即事亲便是一物。……意在于仁民爱物,即仁民爱物便是一物。意在于视听言动,即视听言动便是一物。”(《传习录》上,《全书》卷一页九至十)“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谓也。正其不正者,去恶之谓也;归于正者,为善之谓也。”(《大学问》,《全书》卷二十六页九)良知乃“天命之性,吾心之本体,自然灵昭明觉者也。凡意念之发,吾心之良知,无有不自知者。其善欤,惟吾心之良知自知之;其不善欤,亦惟吾心之良知自知之”。(同上,页八)吾人诚能“于良知所知之善恶者,无不诚好而诚恶之,则不自欺其良知,而意可诚也已”。(同上,页九)不自欺其良知,即实行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亦即实行明明德也。格之既久,一切“私欲障碍”皆除,而明德乃复其天地万物一体之本然矣。此王阳明所谓“尧舜之正传”,“孔氏之心印”(同上,页九)也。

(二)知行合一

良知是知;致良知是行。吾人必致良知于行事,而后良知之知,方为完成。此阳明知行合一之说之主要意思也。《传习录》云:

爱曰:“如今人尽有知得父当孝,兄当弟者,却不能孝,不能弟。便是知与行分明是两件。”先生曰:“此已被私欲隔断,不是知行的本体了。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圣贤人知行,正是要复那本体,不是着你只恁的便罢。……某尝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若会得时,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全书》卷一页四)

吾人之心之本体,在其不为私欲所蔽之时,知行只是一事。如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必有怵惕恻隐之心”,顺此心之自然发展,则必奔走往救之。此奔走往救之行,只是恻隐之心之自然发展,非是一事。此所谓“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也。此时若有转念,或因畏难而不往,或因恶其父母而不往,则有知而无行。然此非知行本体如此也。又如人知父当孝,顺此知之自然发展,则必实行孝之事。其有不能行孝之事者,则必其心为私欲所蔽者也。其心为私欲所蔽,则有良知而不能致之,其良知亦即不能完成,故云:“行是知之成”也。依心理学说,知行本是一事。如人见可畏之物即奔避,此“知行本体”也。其不奔避者,必有他种心理或生理状况以阻之,非“知行本体”矣。阳明知行合一之说,在心理学上,实有根据。不过其所谓知,意多指良知,而良知之有无,则心理学不能定也。

(三)朱王异同

阳明《朱子晚年定论序》云:

守仁早岁业举,溺志词章之习。既乃稍知从事正学,而苦于众说之纷挠疲迩,茫无可入。因求诸老释,欣然有会于心,以为圣人之学在此矣。然于孔子之教间相出入;而措之日用,往往缺漏无归。依违往返,且信且疑。其后谪官龙场,居夷处困。动心忍性之余,恍若有悟。体念探求,再更寒暑。证诸五经四子,沛然若决江河而放诸海也。……独于朱子之说,有相抵牾,恒疚于心。(《全书》卷三页五十七至五十八)

此阳明自述其学所经之阶级。其最后所持之说,自以为“于朱子之说,有相抵牾”。依上所引《大学问》,可见阳明之学,彻上彻下,“致良知”三字,实即可包括之。所以阳明自四十三岁以后,即专以致良知训学者。以言简易直截,诚简易直截矣。其所说格物致知之义,实与朱子不同。在二家学说,各就其整个观之,则二家之不同,仍是上所述理学与心学之不同也。

阳明亦间言理气,如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