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两种国家认同:共和爱国主义与文化民族主义(第12/14页)

19世纪法国思想家厄恩斯特·勒南(Ernest Renan)在其名篇《国家是什么?》中说:“国魂或人民精神的导引,实际由可以合而为一的两个要素形成的。其一与过去紧密相连,其二与现在休戚相关。前者是共享丰富传承的历史,后者是今时今世的共识。大家一致同意共同生活、同心协力、坚定意志、发扬光大传统的价值。”[61]民族主义本来是过去与现在之间的连接和平衡,张君劢的文化民族主义就是如此,试图在历史记忆和文化传统中寻找民族的核心文化,寻找过去与将来的桥梁。而张佛泉的爱国主义是当下的,是斩断与过去联系的当下,这一当下不再有历史,只有未来,那个朝着世界历史普遍性前进的未来。胡适在《信心与反省》中说:民族的信心不应建立在祖宗的光荣上,而必须建立在反省的基础上,“我们的前途在我们自己的手里。我们的信心应该望在我们的将来”。[62]共和爱国主义是理性的,以历史进化论为基础,过去都成为了必须克服的“传统”,最要紧的是通向未来的“现代”,普世性的现代化目标成为当下一切的合法性依据。而文化民族主义是浪漫的,总是怀疑普世目标的合理性,一步三回头地反观历史传统,试图从民族的记忆中寻找当下的合法性。

对于现代民族国家,究竟是政治认同,还是文化认同?张佛泉和张君劢作了两个极端的选择。虽然二者之间充满了内在的紧张,但在共和主义与民族主义之间,并非没有相互结合的可能。现代的民族国家,与传统的文明帝国(如以儒家文化认同为核心的中华帝国)和法律帝国(如以统一的罗马法整合各民族的罗马帝国)不同的是,其本身就是文化与政治的结合,是在民族的基础上形成的国家共同体。安东尼·史密斯指出:“现代民族既是‘法律——政治’共同体,也是历史文化共同体。”[63]这就不仅要有基于民族本身的历史、宗教、语言的文化认同,也要有对法律和政治制度的政治认同。而无论是文化的还是政治的认同,都并非像麦金泰尔所认为的那样,在终极价值的意义上是非批判的、超越反思的,即所谓的豁免伦理(ethics of exemption),[64]而是经过了理性的批判和反思:这个国家或文化不仅是我的,我要认同它;更重要的是,它是符合我理想的,是我理想中的国家和文化。在张佛泉的理想中,只有符合自由民主基本原则的政治共同体,才是可以接受的,而张君劢所认同的民族文化,也不是简单的事实认同,而是经过按照特定的现代标准(以精神自由为核心)加以选择乃至重新诠释过的文化传统。

问题在于:民主的政治共同体如何与民族文化传统接轨?在理想的社会政治秩序背后,还需要有相应的核心价值作为其公共文化平台吗?这一核心价值究竟是罗尔斯式的政治自由主义,即承认文化多元主义,在德性问题上保持中立,只是在正义问题上形成重叠共识,从而建立公共理性;还是像亨廷顿和麦金泰尔那样,民族国家的核心价值必须是一种整全性的、渊源于原初居民的历史文化传统,不仅在“正当”,而且在“好”的问题上也形成社会共识?——这一切问题都异常复杂,不仅是当年张佛泉、张君劢碰到的难题,如今也成为跨文化、跨国界的时代困境。两种不同的民族国家认同,以及不同的对公共文化的理解,对于个人来说,当然可以自由选择,或兼而有之。但对于一个共同体而言,究竟是以政治自由主义的途径,还是社群主义的方式来确定立国之本,似乎是一个永恒的争议性主题,曾经困扰过张佛泉、张君劢那代知识分子,今天又继续考验着我们的智慧和实践。


[1] 曹伯言整理:《胡适日记全编》,第6卷,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496页。

[2] 胡适:《个人自由与社会进步》,见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第11卷,第587页。

[3] 胡适:《我们走那条路》,见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第5卷,第356页。

[4] 关于自由主义与民族主义结合的可能性以及近代中国自由民族主义思潮的基本脉络,参见拙文:《现代中国的自由民族主义思潮》,载《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

[5] 张佛泉:《邦国主义的检讨》,载《国闻周报》,第11卷第40—41期,1934年10月;《“民族主义”需要重新解释》,载《国闻周报》,第13卷第1期,1936年1月1日。本章以下凡是引上述两篇文章的,不再注出。

[6] [德]哈贝马斯:《欧洲民族国家》,见氏著:《包容他者》,曹卫东译,第132—133页。

[7] 参见张佛泉:《民治“气质”之养成》,载《国闻周报》,第12卷第44期,193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