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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宪章》与评议会:封建自由及其仲裁

《大宪章》能压迫软弱的国王,却不能保证强王守约。若国内缺乏贤明的贵族,国会未必有力量坚持既得权利。反过来,强大而恣睢的贵族完全可以越过国会,把权力集中在本阶级小团体中,这样的小暴君蔑视、践踏国民不下于国王。在亨利三世动荡的朝代,这两件事都发生了。首先是国王索取例外供奉的贪欲扰乱全国,随后是贵族的抗争造成寡头统治。1258年,奥克斯霍尔特会议是豪门的胜利,在莱斯特(Leicester)、格洛斯特(Gloucester)两位伯爵的倡议下,贵族成立了大臣会议,全权掌握政务与课税,从而把《大宪章》赋予国会与王室的权利都侵夺了。

大臣会议行使宪法外的权力,自身又无意创设新制,除了世卿政治的混乱内斗,什么也不能带给英格兰。教皇在英国一向是扶助“王命和平”的力量,这种立场来自教会与穷人(弱者)的特殊关系,后者往往更看重只有强王集权才能提供的太平安乐,而轻视通常只有地方头面人物才能充分运用的宪政权利。得到教廷和法王声援的亨利王,面对贵族的四分五裂,扬起了战旗,预备把卡佩诸王带给法国的福泽赐予英人。在未来的四百年中,这一剧本还将多次上演,有如天意。英格兰总会产生某种克伦威尔式人物来另辟新局,西蒙·德·蒙特福特(Simon de Montfort)将会承担拯救并改良国会政治的任务。

西蒙·德·蒙特福特是以国王的幸臣开始其仕途的,作为亨利三世的妹妹埃丽诺(Eleanor)的情人,他是贵族阶级憎恶的天然目标,很难想象他会成为恩主的征服者、敌人的拯救者。然而,两度越海平定加斯科涅之乱的政绩使他的名望达到了值得反复无常的国王妒恨的高度。在1258年变局中,他是极为罕见的有扩大国民代表范围、改良立宪政体方略的贵族,也只有他预见到大臣会议的自私自利必将招致王权的反扑。结果,当多数贵族改投卷土重来的王室之日,他能够统率一支小而精的军队,抵抗王军,但不是要求恢复贵族的违宪统治,而是重建国会并扩大平民在其中的代表权,更明确地界定其职权。1264年刘易斯之役,西蒙·德·蒙特福特以寡击众,生擒国王,自庶民会议沉入水底后丧失其宪法地位二百余年的平民重新登场。

1265年评议会在原有的贵族僧人议员外,各郡皆选出绅士二人,各公社(自治市)皆选出市民二人为议员。评议会仍承认王权及王位继承权的神圣性,同时设立九名议员组成的常任委员会监督国政,三人选举委员会监督议员选举,人身不得侵犯。某些宪法学者称之为1265年宪法[70]或属过当,但爱德华朝模范国会(Model Parliament)的基本构架是本次评议会奠定的,实无争议。西蒙的败死与亨利三世的再度复辟都没有改变国民代表会议的规范。

五、模范国会:世界的种子

爱德华一世的朝代与威尔士战争相始终,军费的需索使得国会不断重开。1282年奇特的三分国会、1283年的不规范国会,直至1290年纯封建国会、1294年首次威斯敏斯特国会,议事程序的经验积累颇为丰富。1295年召集的完全国会斟酌其间,以1265年评议会规则为底本,确定程序如下:贵族议席发特别召集状;僧人议席别加命令状,由下级僧人选举产生;各郡各公社(自治市)自选代表两名[71]。本届国会以程序的完善赢得了“模范国会”的美名,后世史家公正地宣布,1295年国会是英国国会的典则,程序不合于此者不足为国会;同时极不公正地宣布,本届国会才是首届国会,以前的历届会议,只能称为“国民代表的会议”。就程序而言虽然有理,但好的历史不应只顾程序而抹杀功能,行使国会职权的代表会议自撒克逊入侵以来从未彻底中断过,多次起到了历史重心的作用,而模范国会的议事内容却乏善可陈(不过恭顺地奉上了国王要求的补助而已)。

国会召集原无一定地点,多视国王本人所在地点而定,甚至不必聚于一地。威斯敏斯特只是征服者威廉召集贤哲会议的三地之一。金雀花王朝对克拉伦登、牛津情有独钟,约克、兰开斯特两要害郡也常常出现在国会记录中。模范国会结束了临时借宿的成例,在威斯敏斯特宫堡设定了固定的议员官邸与国会机关。由于国会的权威来自历史传统的缓慢发育,时代遥远才能体现神圣可敬,开会地点或时间形成固定的惯例,颇有助于积累物望,增加国民心中对惯例、程序的印刻。模范国会以后,仅从某国会是频繁地在威斯敏斯特集会,还是零星集会,甚至在威斯敏斯特之外集会,就可以正确判读立宪政治与王朝专制的消长之势。兰开斯特王朝对国会的依赖体现于国会开会日期的规范化,约克王朝对绝对主义的仰慕使国会“三级会议化”时有时无,而都铎王朝的国会一旦离开威斯敏斯特,就意味着一轮社会震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