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通纳》,或爱的秩序(第6/8页)

他模模糊糊领悟到,存在一种爱,它让人心甘情愿地放弃自我,或者说,敞开自我。在课堂上,他开始抛开过去的羞怯,放弃在知识传授和目标反馈之间预设的冰冷对应,而是尽情展现自己对文学、语言以及心智神秘性等美好事物的爱,像在格蕾斯面前那样。这爱或许是有些危险的,但这危险本身就构成爱的荣耀与尊严的一部分。“课后,学生们开始向他围拢过来。”

过去他仅仅是一位秉持书本为真理的人,现在他觉得他终于开始成为一位老师,他被赋予了文学艺术的尊严,而这份尊严与他作为人的愚蠢、懦弱或不足没有太大关系,这个领悟他不能明言,却改变了他,以至于这个改变让每个人都清楚看见其存在。(此处从繁体版马耀民译本)

这份尊严与爱有关。当年在英文系课堂上萌生的爱,曾帮助斯通纳从文学艺术中贪婪捕捉和吸收光;但今天,作为一位父亲被激发起的更为成熟的爱,令他本身正在不知不觉地成为光,充满自信,且饱含激情。而文学艺术的尊严正在于,它一直吸引那些最优秀的人走向它,而他们最终不是企图要从中获取什么,而是永远在想能否给予它一点新的什么,斯通纳似乎领悟到这横在所有艺术家和人文教师面前的,有关爱的律法。

11

斯通纳曾拒绝过一场战争,因为那场战争要保卫和要消灭的对象都太抽象和荒谬,以至于对他而言没有意义。但人生还终将会有新的、不可逃避的战争,它更微小、与我们更息息相关,它考验我们,并同时也开启有关生活的其他的可能性。斯通纳即将要面临两场战事,一个来自家庭,一个来自学院,他在其中的一场中迅速退缩,宣告投降;而在另外一场中,不屈不挠,终获胜利。但无论投降还是胜利,他都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长期无爱的婚姻让伊迪丝对斯通纳暗生恨意,而这恨意又因为斯通纳与女儿关系的亲密美好而变成一种嫉妒。一个有教养的人可以控制内心的恨,但依旧很难控制嫉妒。她开始介入这父女关系之中,有计划地拆散他们,以一个母亲的名义,以顾惜丈夫工作的名义,将格蕾斯一点点纳入自己的领域。小说作者在此处展现的对于“家庭地狱”毛骨悚然的刻画能力,不免会令我们想起《金锁记》里的七巧和长安。家庭生活中没有大事,就是那些鸡毛蒜皮不足与外人道的小事,慢慢改变和扭曲一个人的感情,且是不可逆的。斯通纳很快就意识到伊迪丝的作为,但他的难过和愤懑,却不足以让他起身抵抗,相反,他眼睁睁地把那天性安静快乐的小女孩,放手交给一个精神已经略微不太正常的母亲管教,看着她一天天变得面目全非,变得神经质和抑郁孤僻,变得对他漠然和害怕,他却自己假装无事,只想着在阅读和写作中找到一个避难所。这是斯通纳生命中一次最无法令人原谅的行为。事实上,他参与毁掉了一个小女孩,一个他很清楚“属于那种极其稀有而且永远那么漂亮可爱的人类中的一员”。

但在另一个战场,他却变得异常勇敢。为了阻止一个浮夸懒惰、品质低劣的学生沃尔克获得学位,乃至进入学院体系,斯通纳不惜与即将成为顶头上司的系主任劳曼克思公开决裂,并甘愿承受随后种种报复性的课程安排和升职无望。他对打算来劝解他的朋友费奇提及已经死去的另一个朋友戴夫·马斯特思,并说了一番无比动容的话:

我们三个在一起的时候,他说——对那些贫困、残缺的人来说,大学就像一座避难所,一个远离世界的庇护所,但他不是指沃尔克。戴夫会认为沃尔克就是——就是外面那个世界。我们不能让他进来。因为我们这样做了,我们就变得像这个世界了,就像不真实的,就像……我们唯一的希望就是把他阻止在外。

我们或许会记起斯通纳的朋友戴夫对他的预言,一个来自中西部本土的没有桑乔做伴的堂吉诃德。他是疯狂和勇敢的,又是无比怯懦的;他太固执,又太软弱。有些瞬间我们会觉得无话可说,仿佛身陷其中。

12

斯通纳还非常年轻的时候,认为爱情就是一种绝对的存在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如果一个人挺幸运的话,可能会找到入口的路径。成熟后,他又认为爱情是一种虚幻宗教的天堂,人们应该怀着有趣的怀疑态度凝视它,带着一种温柔、熟悉的轻蔑,一种难为情的怀旧感。如今,到了中年,他开始知道,爱情既不是一种恩典(grace)状态,也非幻象(illusion)。他把爱情视为生成(becoming)的人类行为,一种一个瞬间接着一个瞬间,一天接着一天,被意志、才智和心灵发明(invented)、修改的状态。(据杨向荣译本,几个关键名词的译法略有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