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十 一 · 槐 西 杂 志 一(第13/45页)

黄巢(820—884):唐末农民起义的领袖人物。

译文

我的曾祖父润生公,曾经在襄阳遇见一个僧人,本来是惠登相幕下的僚属。说到流寇的事,他讲述得相当详细,大家都一起感叹劫数难逃。僧人说:“按我的看法,劫数是人自己造成的,并非上天所为。明朝末年,杀人奸淫抢掠的残酷程度,连黄巢那时所谓的杀人流血三千里,都不能相比。原因是明朝中叶以后,官吏都贪污枉法,地主富豪都残暴横行,社会风气也是奸诈偷窃欺骗成风,无所不至。所以下面百姓蕴积着怨恨,上面引起天神的愤怒,百年来积下的冤枉怨愤的怒气,一下子爆发。以我的所见所闻,受到灾祸最残酷的人,都是作恶最多的人。这能说是天命吗?那时我在流寇的据点里,看到他们绑住一个贵族官僚的公子,要他跪在军营帐篷前面,他们抱着他的妻子姬妾饮酒,问这个公子:‘你敢生气吗?’公子说:‘不敢。’又问:‘你愿意做奴才吗?’答说:‘愿意。’于是给公子松绑,叫他在旁边斟酒侍候。看到这些的人,有人感叹,觉得于心不忍。有个被困在流寇营里的老人说:‘我今天才明白因果报应了。’原来这个公子的祖父曾经调戏仆人的老婆,仆人发牢骚,被主人打了一顿,绑在槐树上,让他在旁边看着主人和仆人老婆睡觉。就从这一件事,可以类推其他的事情了。”在座的一个富豪说:“大鱼吃小鱼,老鹰抓群鸟,神灵都不发怒,你为什么只是谴责人呢?”僧人转过头去说:“那些是鱼类、鸟类,人难道是鱼是鸟吗?”富豪生气地站起来就走了。第二天,这个富豪找了人,冲到僧人借住的寺院,想羞辱僧人一番。谁知僧人已经带着行李离开了,只见墙上写了二十个大字:“尔亦不必言,我亦不必说。楼下寂无人,楼上有明月。”大家疑心这是讽刺富豪暗中干的坏事。后来,这个富豪终于被灭了族。

有郎官覆舟于卫河,一姬溺焉。求得其尸,两掌各握粟一匊,咸以为怪。河干一叟曰:“是不足怪也。凡沉于水者,上视暗而下视明,惊惶瞀乱,必反从明处求出,手皆掊土。故检验溺人,以十指甲有泥无泥别生投死弃也。此先有运粟之舟沉于水底,粟尚未腐,故掊之盈手耳。”此论可谓入微,惟上暗下明之故,则不能言其所以然。按,张衡《灵宪》曰:“日譬犹火,月譬犹水。火则外光,水则含景。”又刘邵《人物志》曰:“火日外照,不能内见;金水内映,不能外光。”然则上暗下明,固水之本性矣。

注释

匊(jū):满握,满捧。

掊(póu):用手扒土,用手合拢持物。

张衡《灵宪》:张衡(78—139),字平子,东汉人。官至尚书。在天文学、机械技术、地震学的发展上贡献颇大。《灵宪》,张衡积多年的实践与理论研究写成的一部天文巨著,也是世界天文史上的不朽名作。该书全面阐述了天地的生成、宇宙的演化、天地的结构、日月星辰的本质及其运动等诸多重大课题。

刘邵《人物志》:刘邵(?—242),字孔才,三国时人。所著《人物志》是我国研究人事制度的早期著作,系统品鉴人物才性;也是一部研究魏晋学术思想的重要参考书。

译文

有一艘郎中的船在卫河上翻了,他的一个侍姬溺水而死。把她的尸体打捞上来,发现她的两只手都攥着一把谷子,人们都觉得很奇怪。河岸上的一个老人说:“这一点儿也不奇怪。凡是沉到水里的人,往上看黑暗,往下看明亮,惊恐慌乱之中,只想往亮的地方逃生,所以淹死的人都攥着两把泥。所以,检验水里的尸体,就看十个指甲里有没有污泥来分别是自己投水还是死后弃尸水中。这儿原先沉了一艘运粮船,谷子还没有完全腐烂,所以死者就攥了满满两把。”这一番分析可以说细致入微。只是上暗下明这一说法,还不能说出个所以然来。张衡在《灵宪》篇中说:“太阳好比是火,月亮好比是水。火向外发射光芒,水则往内收纳景物。”刘邵在《人物志》一文中说:“火焰、太阳向外发光,不能见到内部;金属和水,向内反映事物,不能向外发光。”那么,上面黑暗,下面明亮,原是水的本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