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第7/30页)

视点很高,她身后还有一条宽广的土地,由于距离的缘故显得有些发蓝,一条大河像条醉醺醺的蛇一般在土地上蜿蜒。前景里有些浮动的银光,但它们不过是,打个比方说,一场由光线形成的暴风雪中的几片雪花,这暴风雪懒洋洋地盘旋着,就像一场衰老的龙卷风,中间又夹杂着大雪。龙卷风如漏斗般不断下降、下降,降到朦胧的大地上。格兰妮拼命睁大眼睛,刚好能分辨出河上的几个小点。

时不时的,在这尘埃聚成的漏斗中央会有一道光芒之类的东西一闪而过。

格兰妮眨巴眨巴眼睛,抬起头来。屋里似乎暗得很。

“古怪的天气。”她这么说完全是因为想不出更好的话讲。即使闭上双眼,那些亮闪闪的尘埃也仍然在她的视网膜上跳动。

“依我看那可不是天气。”希尔塔道,“人眼大概看不见,可水晶球让它显了形。我认为那是魔法,从空气中冷凝的魔法。”

“凝结到法杖里?”

“没错。巫师的法杖就是这样,它能蒸馏魔法之类的。”

格兰妮冒险再瞄了水晶球一眼。

“凝结到艾斯卡那里。”她一字一顿地说。

“是的。”

“看上去可不少啊。”

“没错。”

格兰妮真希望自己对巫师怎么使魔法能多些了解,这在她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她仿佛看见艾斯卡被魔法填满,每块组织、每个毛孔都胀得鼓鼓的。然后那东西就开始泄漏——刚开始很慢,一条一条的小弧线喷到地上,接着越聚越多,最终释放出巨大、神秘的力量。想想看,它能搞出什么样的乱子来。

“该死,”她说,“我从来都不喜欢那根法杖。”

“至少她正朝大学的方向去。”希尔塔说,“他们会知道该怎么办的。”

“可能吧。依你看他们已经走出多远了?”

“二十英里左右吧。驳船不过是在溜达。那些祖恩人并不急着赶路。”

“好。”格兰妮站起身,挑衅地抬起下巴。她伸手去拿自己的帽子,然后捡起那一口袋随身携带的财物。

“我总比驳船走得快。”她说,“那条河绕来绕去的,我可以走直线。”

“你准备走着去追她?”希尔塔吓得目瞪口呆,“可路上有森林和野兽!”

“很好,我正想回到文明中去呢。她需要我。那根法杖开始行动了。我早说过它会的,可谁肯听我的?”

“谁?”希尔塔还在努力理解那句“回到文明中去”是什么意思。

“谁也没有。”格兰妮冷冷地说。

他名叫阿穆斯查特·巴哈尔·祖恩,同自己的三个老婆和三个孩子住在船上。他是个骗子。

最让祖恩部落的敌人感到恼火的并不仅仅是他们诚实。的确,他们的诚实绝对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但在诚实之外,他们还直率得要命,一点拐弯抹角也不会。祖恩人从来弄不懂什么“委婉的说法”,就算把“委婉”塞进他们手里,他们也不知道该拿它怎么办才好。可以肯定的是,他们会把它称作“用好听的话说些讨厌的事儿”。

与通常的情形不同,他们对真相的僵化坚持似乎并非出自某位神仙之手,而是有着遗传学的基础。要一个普通祖恩人撒谎就跟要他在水下呼吸一样。事实上,想想这个概念就足以让他们心烦意乱;撒个小谎的意义简直不亚于完全颠覆整个宇宙。

对于一个专事贸易的种族而言,这是个不小的缺憾。于是,几千年来,祖恩的长者们仔细研究了这一奇特的力量,它在其他人身上如此丰沛,凭什么就没他们祖恩人的份?

因此只要哪个年轻人显示出哪怕一丁点拥有这项天赋的迹象,族人便会竭尽所能,给予他最最充分的鼓励。这些年轻人会在特别举办的正式场合展开竞争,看谁能更进一步扭曲真相。记录在案的第一个冠军谎话是:“其实我爷爷个子挺高。”终于,他们摸清了其中的奥妙,于是族里的“骗子部”宣告成立。

要知道,由于大部分祖恩人都不会撒谎,于是他们对任何有本事指鹿为马的同胞崇敬有加,而“骗子”的地位则更是显赫非常。他会在所有需要与外界打交道的场合代表自己的部落,因为普通的祖恩人早就放弃了理解外面世界的努力。祖恩人部落为自己的“骗子”们深感骄傲。

其他种族对此则相当恼火。他们觉得祖恩人应该采用那些约定俗成的头衔,比如“外交官”或者“公共关系事务部长”之类。他们总觉得祖恩人是在取笑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