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保松:市场、金钱与自由(第2/3页)
我们因此明白,没有钱就没有自由,是事实,而不是比喻。当所有东西均已各有所属,且标明价格并受法律保障时,没有钱,我们会寸步难行,处处受阻。钱,像通行证,令我们在商品世界不受限制去做我们想做的事。许多人常说,为了更多自由所以努力赚钱,说的就是这个平常道理。
这个道理说明,市场自由主义声称有钱人和穷人在市场中享有同样的自由,其实并不正确。有钱人较穷人,其实多许多自由。我这里并不否认,在其他方面,市场保障了所有人一些重要的自由,例如自由选择职业。我这里也非主张,政府要均贫富。我只是从概念上指出,财富直接影响人的自由。
三
现在回到市场自由主义的首两个主张。这两个主张背后,有一系列关于自由的想象,我将逐一指出其不足。
第一个想象,是以为政府和市场各不相属,甚至彼此对立,而市场是个没有权力介入,并以私有财产权为基础的自足的自由交易体系。我相信正因为这种想象,许多市场自由主义者才视政府为必要之恶,并努力尽可能令市场绝缘于政治。
但这种想象忽略了一个基本事实:市场在国家之中,是社会基本制度的一部分。市场的游戏规则,由国家制定,并由它以强制性法律保证其有效运作。私有财产制,以供求决定商品价格及工资水平,极低税率和极少监管,都是制度的结果。中国的开放改革,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从公有制走向私有制,是制度的根本转变。这种转变,是国家政治意志的产物,而不是自生自发的秩序。谁来保证这些制度?政府。没有政府的法律和武力在背后支持,这种制度就不可能稳定维持。
再者,一如其他经济制度,市场同样以特定方式,界定了资源和财富的分配,并深深影响活在其中的每个人的命运。因此,我们就有必要检视市场的道德正当性。我们不能想当然地假定市场竞争导致的任何结果,都必然公正,因此征税就是劫富济贫。(如果从道德的观点看,未完税前的收入根本就不应全属个人,那何来“劫”?)将市场想象成独立于政治和道德之外的自足领域,是概念混乱。没有价值中立的制度,没有离开国家的市场。所以,问题不是要不要干预,而是要怎样的干预。
第二个想象,是以为任何限制私有财产的政策,都必然导致自由的减少。这似乎很有道理,尤其在今天的中国,当大家目睹私人土地和房屋经常受到政府无理强征强拆的时候,对此体会更深。但很少人会留意,私有财产权这个概念,其实包含了自由和不自由两面。举例说,当一块土地被法律界定为某个人的私产时,它的确增加了拥有者支配和使用这块土地的自由,但却也同时限制了其他非拥有者的自由。如果这些人要强行占用这些土地,例如在上面耕种,政府便会使用武力阻止。我这里并非反对私有产权,而只是从概念上指出,当财产权保障了有产者的自由的同时,也在客观上限制了无产者的自由,我们不要以为私有财产制之所以可取,是因为它是“不自由的阙如”。
进一步,我们不要简单地以为私有制较公有制,必然更能增加所有人的自由。举例说,市中心有一公园,本属公有财产,许多人喜欢去,政府也不收钱,因此所有市民都有同样使用公园的自由。政府现在将公园卖给某富商,成为其私人产业。富商的自由自然增加了,但市民却从此失去本来有的免费使用公园的自由。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我们很难说,这样的产权转变导致了自由的增加。我们甚至可以进一步推论,当世界的土地和资源全部变成私产后,那些没有能力拥有资产的人,他们在经济领域享有的自由,其实相当有限。
第三个想象,是认为任何的社会再分配,都是对自由的损害。这种想法深入民心,以致许多赞成社会再分配的人也接受这种论述,虽然他们认为为了公平和正义,牺牲一部分自由是值得的。这种想法十分误导。正如前面指出,财富的多寡直接影响自由的多寡,所以财富的分配,同时是自由的分配。当政府通过征税进行财富转移及提供广泛社会福利时,这样虽然限制了纳税者的部分自由,但同时却增加了许多穷人的自由。不少人只看到前者,却见不到后者,因此才认定再分配必然导致自由净值的减少。
一旦了解这点,市场自由主义便须面对这样的可能性:如果市场竞争导致严重的贫富差距,而这差距使得许多穷人享有的自由变得极为有限,那么合理的财富再分配就不仅使得社会更公平,同时也是以一种相对平等的方式来分配自由。也就是说,市场制度不见得能最好地保障公民享有平等的自由,也不见得必然能令社会总体自由增加。在概念上,财富再分配并不必然等于自由的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