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日子和风(第2/3页)

然而,那顶橘黄色的印度帐篷并不是那最初的地方,或许只是最初的地方的映照。那顶印度帐篷只不过是叙述者“当时突然发现了这个东西的幻象”的那第一个地方。在这一发现下面,很显然有比这更早的东西在闪着微光:母亲的子宫。“光滑,像丝绸那样光滑……充溢着橘黄色的帘幕的抖动……而这只不过是一顶巨大无比的帐篷的衬里,帐内充满了……大河奔流般的丰饶……一律有着丝绸的质感……这就是万物的初始……开始有了天和地,有了热、日子和风,开始有了母亲把他抱在臂弯里,带着母亲的体香……”

凝视那个地方的人实际上同时凝视着两个地方,而这两个地方又相互印证:子宫和帐篷,第一串的感觉和第一个识别的时刻。两个新发现一旦融合,那个“我”就开始成其为“我”。(伊曼纽尔·康德发现,无意识的感觉是“盲目的”,而无感觉的意识是“空洞的”。)

要描写那个“我”的出生,语言就其本质来说,便构成了一个障碍。语句必须一句跟在一句后面,而对橘黄色的丰富的感觉却是一层含在一层里面。所以,叙述者就试图打破语言的镣铐,用词语塑造一些本为词语力所不及的东西。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他把“所在”这个词语和它通常的含义分开了:在《米克达莫特》整个第一部分,读者都被要求用“时刻”置换“地方”:“这就是万物的初始……这就是那最初的地方。”(顺便说一下,在一些希伯来语词句中,地方的概念指的都是时间,反过来也是如此,正如在英语里:“从此(from here on in)”、“提前(beforehand)”、“整点(top of the hour)”、“正午(high noon)”。

该书的开头部分要求读者参与消除地点和时间的界限。“地方”在这一页里并不是一个地点概念,而是世界的丰富光亮促使“我”由蒙昧而发生的无限觉醒。不管怎么说,第一个声音是这样声称的。

“因为那最初的地方……是橘黄色。”

“橘黄色”在《米克达莫特》的开头一页出现了不下二十三次。此外,希伯来文版本的首句有二十二个单词,其中五个是“橘黄色”,四个是“最初的”,还有“完整”、“非常”、“完完全全”这些词语。一种预言性的行为,一种通过巫术来激发回忆的行为,蕴涵在这些重复当中:最初的橘黄色橘黄色最初的橘黄色最初的。因此,在叙述者的记忆中,太阳和橘子的颜色是这个世界的鲜明色彩,这也是《米克达莫特》这部小说大半篇幅的主色调。

和许多小说的开篇合同形成对照的是,这份开篇合同没有向读者交待事件、人物、时间和地点。没有通常意义上的“说明”,没有一个摆放在故事的主要入口、为读者的阅读之旅提供必要信息的咨询台。诚然,第二个声音一次又一次从括号里审问第一个声音——那个军营是英国的?还是土耳其的?那顶帐篷是印度的?那么他的父亲在哪里?——仿佛在要求第一个声音按顺序讲述,要求它履行其“说明的职责。”

诸如“最初的橘黄色最初的橘黄色最初的”这种预言性的祈祷,不断重复某一个语句或一个声音或一个形象,旨在变魔术一样变出记忆的洞穴,指望挖出一些深埋在遗忘的沙层之下的宝藏——所有这一切在文学中都司空见惯。许多小说描述“我”和“它”的初次相遇,描述通过对“非我”的初次认识而有的“我”的结晶过程。例如,人们会回想起乔伊斯的《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开头部分那哞哞叫的奶牛,盛开的野玫瑰花,啄眼睛老鹰之歌;就这样,在睡眠和清醒以及小玛德莱娜蛋糕[3]之间的模糊区域中的细致回忆,促使普鲁斯特的记忆开始《追忆似水年华》;托马斯·沃尔夫的《天使,望故乡》开头部分那催眠的重复的咒语也起到相同的作用:“……一块石头,一片叶子,一扇没有发现的门……在哪里?在何时?”

在《米克达莫特》的开篇合同里,要求读者一路撤回到那通感的、多种感官并用的体验中去,回到众感官分离和分工之前对存在的感知:读者必须从开头第一句就毅然启航,驶入一个满是颜色的世界,这(唯一的)颜色是橘黄色,而这橘黄色宛若丝绸,光滑柔软,窸窣作响,慵懒地波动,时而明亮,时而幽暗,还能够“变换反应”,化为“橘黄色的尘埃”,而这橘黄色的尘埃“被无声地、悄悄地吹走了”,但还能闪闪发光,喃喃低语,是“半透明的,能触摸到,或许甚至还能闻到它的气味”。(无巧不成书,哈伊姆·纳赫曼·比亚利克[4]在他的好几首诗如《微风》[5]、《光辉》、《池塘》和他的短篇小说《再生》里,都有类似的尝试,伸手触摸感官分工之前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