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漫步遐想录漫步之四(第6/7页)

如果有时我在描绘自己的一个侧面时无意中掩盖了丑恶的一面的话,那么这种略笔却被另外一种异乎寻常的略笔弥补了:我在隐善方面时常是比隐恶下更多的功夫的。这是我本性中的一个特点,别人要是不信,那是完全可以原谅的;然而再怎么不可置信,这些特点却丝毫不失其为真实:我时常把我的毛病中的卑鄙可耻说个淋漓尽致,而很少把我的优点中的可爱之处极力宣扬,时常根本就不置一词,因为这些优点把我抬得太高,使写《忏悔录》一事可能变成自我颂扬。我在写我的青年时期时并没有写我禀赋中的优秀品质,甚至删去了过分突出这些品质的事实。我现在还记得童年时有两件事当初在写书时也是想起来了的,但为了刚才所说的那个理由,却把这些都放弃了。

我当年差不多每星期天都到巴基我的一个姑夫法齐先生家去,他在那里开了一家印花布厂。有一天,我正在轧光机房的晾干棚旁观看那生铁的滚轴,它们发出的闪光使我很喜欢,我不由得把手指放上去了,正当我满心喜悦地抚摸这光滑的滚轴时,小法齐把飞轮转了小半个圈,正好把我食中两指的指尖压进滚轴,这就把两个指尖碾碎,把指甲也拽下来了。我发出一声尖叫,法齐赶紧把飞轮倒转,但是指甲还是粘在滚轴上面,血从手指直往下流。法齐吓坏了,高叫一声,撒开飞轮来拥抱我,恳求我别再叫得那么响,还说他这下可完了。我虽处于痛苦之中,却被他的痛苦所感动,就一声不吭了,两个人到了蓄水池边,他帮我把手指洗干净,用青苔止住血。他两眼含泪恳求我别告他的状,我答应了。我一直坚守诺言,就在二十多年以后谁也不知道我这两个指头到底为什么留下伤疤,直到如今。我在床上躺了三个多星期,两个多月没法用手,只说我的指头是被滚落下来的大石头砸碎的。

Magnanimamenzogna!orquandoèilveroSibéllochesipossaatepreporre?见塔索《解放了的耶路撒冷》(第二部,第二十二歌)。索夫罗尼为了搭救基督教徒,承认她并未犯的罪行。

(宽宏大量的谎言啊!难道有比这美妙的真相更值得去爱的吗?)

在当时的条件下,我对这件意外事故的感受分外深刻,因为那时正是民兵操练的时光,我本来跟另外三个同年的孩子组成一列,穿上制服,跟我们所住的那一区的连队一起参加操练。我眼睁睁地看着我那三个伙伴在鼓声中跟连队一起走过我的窗口,而我却只能躺在床上。

另外一件事跟这也完全一样,不过发生在我年龄较大一点的时候。

我跟一个名叫普朗斯的伙伴常在普朗宫区在日内瓦。打槌球。有一次在玩的时候我们吵了起来,打开了架,他在我光秃秃的脑袋上打了一槌,打得是那么准,要是手再重一点的话,就会使我脑袋开花。我马上就倒下来了。可怜的孩子见我头上流血,那慌乱劲儿是我一辈子也没有见过的。他以为把我打死了,赶紧跑到我跟前,拥抱我,把我紧紧搂在怀里,热泪横流,尖叫不已。我也以全身的力量拥抱他,跟他一起啼哭,那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感情,其中并不缺乏甘美的滋味。我的血还在流着,他赶紧把它止住;看到我们的两块手绢还无济于事,他就领我上他妈妈那里,她的小花园就在附近。这位好心的夫人看到我这副模样,吓得差点儿晕了过去,不过她马上鼓起勇气来为我包扎;她把我的伤口仔细洗过,把在烧酒里泡过的百合花敷在上面——这是我们家乡广泛使用的极好的敷伤药。他们母子俩的泪水浸润了我的心,我很久都把她看成是我的母亲,把她的儿子看成是我的兄弟,直到日后久不见面,慢慢把他们遗忘了为止。

跟前一件事故一样,我对这一件也是守口如瓶的。类似的事一生中遇到不下百次,我连在《忏悔录》里提一提的念头都没起过,因为我不想在这部作品里把我曾感到的我品格中的优点加以突出。当我违反我明明知道的真相而说话时,那总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事,而且总是或者由于难以启口,或者出于写作的乐趣,绝不会是出于自身的利益或是为了讨好或损害别人。谁要是能不偏不倚地读一读我的《忏悔录》,一定会感到,跟坦白一件虽然比较严重然而说出来不那么不光彩的罪恶相比,我在书里所作的坦白使我更加丢脸,说出来也更加痛苦,而我之所以没有说前一类的罪恶,那是因为我并没有犯过。

从以上这些想法可以看出,我所作的坦白,它的基础更多的是正直感和公正感,而不是事实的真实性;我在实践中更多地遵循的是我良心在伦理道德方面所受的指引而不是抽象的是非概念。我讲过不少无稽之谈,但很少撒过谎。在遵照这些原则时,我给别人抓住不少把柄,但我没有提任何人的不是,也没有把我的优点说过了头。我觉得,只有这样做,真实才能是一种美德。从其他任何观点看,它就只能是从中既得不出善也得不出恶的一种玄学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