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为谁生存(第5/8页)

这节目主要是制作给美国人看。美国人和从前的英国人一样,是不能接受牛扒、羊肩和比目鱼之外的一切食物,蠕动的八爪鱼,当成了奇珍异兽。

我们在电影电视上接触的美国,只是纽约、旧金山和芝加哥的大城市,以为这就是真正的美国了,其实美国地广,乡下佬居多,并不如我们想象中那么先进。英国人也在近年来才对美食有点讲究,敢吃牛骨髓等佳肴,之前他们就像希治阁的某部电影中那个探长,把老婆做的法国菜偷偷倒掉。

对这些人,吃内脏简直是不可思议的,虽然中间也有人欣赏牛肚牛腰,但是为数极少,更别说是去吃炸蝎子了。

一提到内脏,我每次都想起澳大利亚的Vlado's,那家店的老板说得最中肯了:“我们不做内脏菜,是因为我们没有你们的吃内脏文化。做得不好,不如别献丑。”

是的,一切都是文化。而什么是饮食文化呢?那就是你从小得到的味觉。一种菜经时间考验,一直有人吃下去,就变成文化了。做得好当然是关键,但是习惯才是真正的理由。你从小就吃未孵出小鸡的鸡蛋,就认为是美味,像菲律宾人、越南人,甚至我们的苏州人。

我们从小没吃这些东西,就觉怪了。同样道理,在墨西哥有蚂蚁的蛋,各地有人吃蜂蛹、吃蔗虫,在泰国也有人吃蚱蜢送酒。我试过,炸得香,但不如吃炸花生,不是那么好吃。

天下绝品是一吃就爱上,不必有什么饮食背景的,像鱼子酱、黑白松露菌等,更普通的有牛、羊、鸡肉和海鲜。

但对那些虫虫蚁蚁,就不必去试吗?这也不对,做一个老饕,应该什么都尝,尝过后,你才有资格批评什么是好吃,什么是难吃。

试酒师

没人告诉我的话,我还没有发现自己的嗅觉愈来愈灵敏。一些别人闻不出的味道,在我的鼻子前都遁不了形。(蔡澜语录)

没人告诉我的话,我还没有发现自己的嗅觉愈来愈灵敏。一些别人闻不出的味道,在我的鼻子前都遁不了形。

像喝那碗莲花仙子羹的时候,我试了一口,就说:“一定下了奶油。”

友人都不相信:“西餐中用奶油不出奇,这道中菜怎会下?”

请大师傅出来求证,他点头:“是的,下了奶油。”

逐渐地,我能分辨出哪一种蔬菜的基因是改变了,像当今市场中卖的芫荽,就和从前的不一样,也许是混了西洋的种子也说不定,找到了几位老饕,和他们研究,也发现我说的话不错,的确少了原始的芫荽味。

中国芹菜也不一样,韭菜也愈来愈没有那种独特的异味,吃后打个噎,不会熏死别人,大蒜亦同。番茄也已不酸,友人不相信。我说你试试看与东北的西红柿比较一下就知道了。

日前看有线电影台,重播积克·尼可逊的旧片《狼》,说男主角给野狼咬了一口,翌日的嗅觉变得非常尖锐。但是我没被人或动物咬过,不应该有这种反应才对呀!

到底是为了什么?回想一下,是不是和闻了女人的香水有关呢?

陪人购物最乏味,我常告诉对方:“你尽管慢慢买,选定后到香水柜台找我好了。”

在架子上拿出各类产品,从名牌开始到最新推出的,每一种都拿来喷在试纸上,一闻再闻。久而久之,就知道能做香水的花朵并不多,有些花的分子极轻,像姜花就难做,但茉莉的分子很重,玫瑰也是,橘花橙花更能配出香水来,从此分类,记得香水名字。

女人走过,我把香水名字说了出来,对方会感到惊讶,十分有趣。

有了这种基本的训练,就对其他味觉感到灵敏了。想想,别老写稿了,能赚几个钱?还是去当试酒师好,大把收入,最妙的是可以把试过的酒一口吞进去,一乐也。

电视傻瓜

丹纳经典、米高梅、HBO、CINEMAX等等电影台,造福人群,让年轻一辈的影迷得到了一个学习的机会,难能可贵。要转台,就要在广告时间转,电视节目不会把人造成傻瓜,广告才会。(蔡澜语录)

写写稿,又偷懒去看电视,我们一生花在电视上面的钟数是算不完的,非看得变成瓜不可。

“我们不是在看电视节目,是在看电视节目以外还有什么东西。”谢利·史宾非说,这也解释我们为什么拼命转台的原因。

我看电视,喜欢饮食节目,做得好的并不多,只剩下Floyd和Bourdain值得看。起初还觉得吸引人的英国婆娘尼嘉拉·多逊有点儿性感,后来看她做来做去都在骗人,面孔和语调也愈来愈惹人讨厌,也就即刻转台了。

旅游节目多是陈腔滥调,那些名胜拍了又拍,也不够深入,不去了解当地人是怎么活的,罪过罪过。

爱看的《National Geographic》和《Discovery》那两个纪录片台,有两个神经佬做种种实验,把一些传说逐样攻破,也很好玩,尤其喜欢看到他们证实扑克牌是不可以飞来杀人的,和女人隆的胸,在高空上会不会爆掉那几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