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如何在中国体面地生活(第10/16页)

前一种情况也就不多说了,我们随时随地都能看到,哪怕是指望我们去存款的银行,也因为自己的地位而收取很多并不合理的费用,以至于最近国家三部委联合下文终止其中34项不合理收费。哪怕是如此,银行更多的不合理收费并未被触及。至于其他垄断性行业就更不要提,一个个都跟大爷似的。

后一种情况有两种表现,一种是我们消费者确实有点儿懦弱。我的朋友郝劲松是著名的维权律师,他最著名的官司是那个火车上吃饭没有发票的事件,他把铁道部告上法庭,从此在火车上吃饭就有了发票。作为一个较真的律师,这可能是他的本行,但我们这些消费者有时实在是没有办法有这个时间与精力奉陪此事,而且就是有时间与精力奉陪,最终所得到的赔偿估计也是得不偿失。人都是经济动物,在衡量了忍气吞声与拍案而起的成本之后,大多数选择了前者。这也就是说从整体而言消费者确实是上帝,但单独的消费者不但不是上帝,最多算是个受气包。

要是真的咽不下这口气打算找相应的机构维权,就会发现很多时候这条路走不通。有人可能会说,咱这里不是有个消协么?但消协从理论上说算是个协调组织,没有任何的执法权,直接打官司吧,不但面对的是一家大公司,而且就是打赢了也不会有好处不说,按照现行的处罚方式,那些公司也不能像在国外一样被处罚到肉疼,结果还是一切照旧。三令五申的“包间最低消费”等,到现在还挂在很多地方的大堂上,也没见“3·15晚会”去曝光一下,更没见有关部门去处理一下。

说起来这种状况让我想起一个笑话。据说一个人是否幸福与性生活频率有关,某教授做讲座时问“谁一天一次?”有人站出来,看上去挺快乐,“谁一周一次?”站出来的差一点,一月一次的更差一点。问到谁“一年一次”的时候,站起来的人却看上去最快乐,问之,他说:“今天,就是今天。”这个老笑话,可以用在官办的“3·15”上。按说有这个节日也没啥不好的,但很多时候我们这里一年就这么一天表达一些对于消费者权益以及产品质量的关注,其他时间都去辟谣毒奶粉了。“霸王条款”之所以能够如影随形,这种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方式,应该也算是原因之一吧。

留住中国最美乡村

不知道有多少人去过婺源。这地方地处江西,但祖上则隶属安徽,是中国目前保存最完好的乡村群落之一,也是典型的徽派建筑聚集地。李坑、汪口都是著名景点,江湾的门口还有“伟人故里”的大牌子耸立着。如果去的时间合适,婺源的乡村早上与晚上都是最美,早上晨雾笼罩在村口的大樟树上,晚间则炊烟与暮色渐渐融合,淡淡地飘洒在整个村庄上。

但最近要是去这里的话,可能就看不到这样的景色了。报载,中国“最美乡村”江西婺源多个景点紧急关闭,让买了通票的游客表示懊恼。而记者调查发现,景区关闭由当地村民和婺源旅游公司关于“分成费”的矛盾引发。此前曾有村民因分红不公在村口“拦堵游客”,婺源旅游公司不得不宣布景区紧急关闭。

可能有人不知道,现在中国这些仅存不多的乡村景色,都不是当地村民的了,基本都被各种旅游公司承包下来用作经营,江南水乡的乌镇、西堤之类的地方也是如此。这次婺源的村民是因为婺源旅游开发公司和李坑村委会从未公开过账务才出此下策的,其中还有没有拿到门票的“分成费”、疑似旅游公司雇人伤害村民等情节,拍个连续剧都有足够的素材。

但只是指责旅游公司是没有意义的,这事儿远没有谴责南霸天那么简单,其中包含了很多问题,如果探讨稍微深一些的话,就会发现这些问题早就不是钱能够解决的了。

首先,我们要知道的是,这些旅游景点的开发与成名,并非是当地村民与到处旅游的驴友之功劳,而是各种旅游公司承包之后维护、整理、开发、宣传之后的结果。实际上整修与维护这样一个景点所费不菲,再加上上缴的承包费用,往往一个景点要投入上亿的资金才能有效益。

而村民也并非没有得益。这样的景点承包协议里,经常会有一些保障村民工作的条款,比如说安排多少人就业什么的。景点开发的好,村民可以通过做游客生意来赚钱,有些特色的古民居还被安排为重点的参观点,另外有一笔收入。经过旅游公司的开发,村落的生活设施也有很大程度的改善。

可是,这种村民与旅游公司的纠纷发生过很多,除了像这种涉及账目的问题之外,很多时候确实是村民觉得自己的利益无端被旅游公司拿走了,于是决定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但这里有一个问题:如果没有旅游公司的投入,村落就还是村落,至少不会有现在的发展。这大约算是拿起筷子吃肉、放下筷子骂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