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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妈妈呢,艾莉诺?她怎么了?”

我用最快速度咽下剩余的酒:“雷蒙,如果可以的话,我宁可不要讨论妈妈。”

他一脸惊讶,然后微微失望——这个反应我很熟悉,他没追问下去,这点倒是要称赞他一下。

“看你,艾莉诺。你随时都可以找我谈,知道吗?”

我点点头,我诧异地发现,我确实知道。

“我是说真的,艾莉诺。”他说,酒让他比平时更热心,“我们现在是哥儿们了,对吧?”

“对。”我笑盈盈地说。我第一个哥儿们!没错,虽然他只是个修理电脑的家伙,有一堆令人遗憾的社交习惯,但我有哥儿们了!我花了好久好久的时间才找到一个,我很清楚,我这个年纪的人通常至少有一个朋友。我并未试图闪避,可是也不曾积极寻求,因为要认识志同道合的人就是很难。火灾过后,我从没找到能填满我内心空缺的人,我没的抱怨,毕竟这完全是我自己的错。总之,我童年期间迁居得那么频繁,经历那么多寄养家庭、那么多新学校,即使我想要,也很难和他人保持联系。大学时,我爱上了古典文学,快乐地全心投入课业。为了争取顶尖成绩跟老师的慷慨称赞,错过学生活动中心的几个夜间活动,这种交换感觉蛮公平的。当然了,也有几年时间和迪克兰交往,他不喜欢我丢下他去社交,或者该说他不喜欢我带着他去社交。

毕业之后,我直接到鲍伯的公司上班,那里才没什么志同道合的人呢。一旦习惯独来独往后,一切就变得稀松平常,我就是这样。

现在,雷蒙为什么想当我朋友?或许他也觉得寂寞,也许他为我难过,也许——虽说难以置信,但有可能是因为他觉得我还蛮讨人喜欢的,谁晓得?我转向他,想问问为什么,也想告诉他,终于有了朋友这件事让我很开心。可是他的脑袋已经垂在胸前,嘴巴微张。不过,他很快就又活了过来。

“我没睡着啦。”他说,“只是……闭目养神一下啦,今天真够受的。”

“是啊。”我说,这是真心话。我套上小猫跟鞋,问他是否能帮我叫辆出租车,我惊恐地发现已经快九点了。我在窗帘之间焦虑地张望,现在天都黑了。不过,搭出租车应该很安全,警方都检查过司机的背景了,不是吗?

雷蒙陪我走到房子前,为我打开车门。

“回家一路平安,艾莉诺。”他说,“周末愉快,星期一见喽。”

“星期一见,雷蒙。”我说,挥着手,直到出租车绕过转角透过车窗再也看不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