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犯查理和我(第5/6页)

我和查理坐在六月的黄昏。远处是个露天音乐会。我不断窥视他的侧影,那线条很像一只灵秀的小狐狸。有许多次,我几乎脱口问他:你把我的钱包怎么处理?里面还有拜伦的照片呢?至少该把那照片还我吧?你把它烧了。撕碎了?总之,你是怎么把它毁掉的?就用你这双手?这双手的背面是暗色,从每条指缝,却渗出掌心的粉白,那是他身体中两种血液的疆界。就像这个白日与黑夜的疆界。十九岁的查理,你究竟是什么呢?……

“我去买些饮料。”查理站起身。

他去了。从黄昏到傍晚,又到了明与暗之间的那一带,他仍没有回来。他不会再回来了,去永远中买饮料去了。一个最小的行为中藏着最大动机:他逃进了无限的可能性,让我在无限的可能性中痴等。

他不再回来,我俩了了。他穿着什么?一件浅橄榄上衣和一条深橄榄裤子,都宽大,兜满风。他就那样从我眼里走干净了。

也好,也好。等我挺过这不黑不白的一带,我将有个彻底的回归。去和拜伦,和绝大多数人坚定地站在马路此岸,等绿灯;等正常的伦理给我们行与止的许可。

天全黑了,我开始识途。远处炸起的人的叫喊,难听极了。又是谁在呼救,谁在喊捉拿。

一条细影子,灵巧地朝我而来。是查理,他问了一下,已落座在我身边。他递给我一罐已热了的可口可乐,又从他衬衫兜里拔出一根瘪掉的吸管。我正打开饮料,他突然抱住我,某种绝望给了这拥抱铺天盖地的涵量。

就这时,一群人以一个警察为首,朝我们这边跑来。人群茫然一会儿,其中一个女人叫道:“是他!”她指着查理:“他抢了我的项链!”

查理的眼睛无辜地朝人群眨巴。

“什么?”他转向我:“她说什么?”

女人伸过一只带彩色长指甲的手:“是他没错!他抢的!小畜牲,看你跑!

查理,你这恶棍。

“我一直和你在一起,这女人怎么了?”查理对我说。他的手抚在我背上,手心沁出大量的汗,沁进我的衣服和皮肤。“你们可以问我女朋友,我们一直坐在这儿!”

他嗓音里没有急躁,仍是如常的柔弱、多礼。对比之下,叫喊不止的女人显得那么蠢,那么强悍霸道。人们开始相信这个恶棍了,只要女人一叫唤,人群中就有哄笑。

“就是他,就是他!”女人捶胸顿足。有什么用,查理的优雅斯文正在赢。

我知道,我的一句话就能救他或害他。警察终于要我说这句话了。我看上去诚恳朴素,像是离罪恶最远的一种人。查理,从此之后我们两清,我不会给你拖下地狱。一股非生理的恶心出现了,有了它,我不会再对你着迷。

我做了伪证。查理那只僵死在我背上的手渐渐还了阳。

回家的路,查理仍送我,我决定找个当口把钻戒还他。不必谴责吵骂地分手,好像他还算个什么。他能算什么呢?一个白种人和印度人的后代,一个有犯罪瘾的十九岁男孩。在我生命中,他什么都不算,他甚至不值得我把这事告诉任何人,包括拜伦。

走到我第一次迷路的那一段,他突然停下来。

“查理!……”我觉得这个停顿不妙。四下里的人呢?

我的脖子被他扼住,还那样,从侧后方。他一点也不比第一次客气,扼得我四肢一阵瘫软。我立刻把钱包给他,里面只有五块钱。

他却提醒:还有你的戒指。

我摘下来,搁在他摊开的手心。并告诉他:这非常荒谬,它本来就是他的。

他松开我,照例说了声深情的“对不起”,又说:“你不懂这当中的快乐。”

他天使般的脸永诀地笑了一下。

查理沓沓沓地飞跑。我他妈的有这个兴致叫喊或追你?自做多情了,畜牲。

我第二天去报案。

警察把同样问题问了五遍之后,又打开那密布人面的相簿。如此排列的人脸是多么令人作呕,即使是好看的人脸。它们都像是从尸首上摄下的,那么呆滞无神。不,查理的脸不可能在其中。查理显然是高一等的贼、混账,一只近乎完美的禽兽。

“他说对不起。”我告诉警察。

“嗯?”警察说。

“他总说对不起。”我试图让他明白查理和这些人脸的区别。

“嗯。”警察说:“你在这里签字。”

我说:“得逮住他。”

警察说:“以后没事少出门,我跟我老婆也这么说的。”

我搬到李梅的地下室去了,相信这事瞬眼间就会过去很久。冬天,最后一趟走出校门,它真的已过去很久了。美国人正在关注刚打响的中东战争。那事真的过去了。

正要下地铁,看见了查理。忙乱纷纷的人群中,他仍以他的静突了出来。他仍那样,有种令人销魂的气质。见我,他眼里有了种力量,薄薄的嘴唇也有了点甜。他先叫我的。我一下理清那乱作一团的情绪,它是被我忽略掉的思念。它是乱的,却从未断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