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第5/9页)

“也许吧。”狄克斯坦说。事实上,这是一名特工的常态,此刻他已经百分之百地肯定,与哈桑的那次不期而遇暴露了自己。他说:“你还见过我们那一届的其他人吗?”

“只有老托比。他如今坐上了保守党的前排议席了。”

“真棒!”狄克斯坦高兴地说,“他总是像个反对党发言人那样讲话——既自负又防备。我很高兴他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苏莎问:“还要咖啡吗,纳特?”

“不要了,谢谢。”他站起身,“我来帮你收拾,然后我就得返回伦敦。我真高兴过来串门遇到你。”

“我爸会收拾的。”苏莎说,她咧嘴一笑,“我们定好的。”

“恐怕就是这样。”阿什福德承认,“她不肯为任何人打工,最不愿意给我干活。”这番话使狄克斯坦颇为意外,因为显然与事实不符。或许苏莎没有亲自服侍他,但她似乎在以妻子的方式照看他。

“我要陪你走进城。”苏莎说,“等我穿上外衣。”

阿什福德握着狄克斯坦的手:“真高兴见到你,亲爱的孩子,我真的很高兴。”

苏莎身穿天鹅绒的外套走了回来。阿什福德送他们到门口,含笑挥手道别。

他俩走在街上,狄克斯坦嘴里不停地说着话,只是为了眼睛不离开她。她这件外套与她的黑色丝绒裤子相配,里面的奶色宽松衬衫看着像是丝绸的。就像她母亲一样,懂得如何穿着来衬托她闪亮的黑发和完美的棕色皮肤。狄克斯坦把自己的手臂伸给她,感觉相当老派,只是为了让她能触到他。毫无疑问,她跟她母亲一样具有身体上的吸引力。她身上有一种东西,让男性充满了占有她的欲望,不大像情欲而更像贪婪,是那种拥有这样一个尤物的需要,而且再也不让她被取走。狄克斯坦如今已经年龄大到清醒地知道,那种欲望是多么不切实际,何况艾拉·阿什福德绝不会使他幸福。但这位女儿似乎具备她母亲所缺乏的一些东西,那就是热情。狄克斯坦很遗憾他再也不会见到苏莎了。假以时日,他或许……

唉。那是不可能的。

他们到达火车站的时候,他问她:“你当真要去伦敦吗?”

“当然啦。”她说,“我明天去。”

“干吗呢?”

“和你一起进餐。”她说。

苏莎的母亲去世时,她父亲还挺硬朗的。

她当时十一岁,大得足以懂得死亡,又小得不知如何应对。她父亲一直平静,这令人安心。他知道什么时候留给她单独哭泣、什么时候让她穿戴整齐出去吃饭。他毫不避讳地跟她谈月经,高高兴兴地陪她去买新乳罩。他赋予了她生活中的新角色,她成了家中的主妇,指点清洁工,列出该洗的衣物清单,在礼拜日上午分发雪莉酒。到十四岁的时候,她已经管起家中的财务。她对她父亲的照顾也比她母亲要强。她会扔掉破旧的衬衫,代之以同样的新衬衫,不让她父亲察觉。她学会了可以安全地生活,并为人所爱,哪怕没有母亲。

父亲赋予了她一个新角色,他当初对她母亲也是这样。而且,同她母亲一样,她一边继续扮演着这个角色,一边叛逆着这个角色。

他想让她待在牛津,先读本科,再读研究生,然后做一名教师。那样就意味着,她得永远在他身边照顾他。她说,她才智不够,心中不安地感到这无非是别有用心的借口,她想找一份工作,可以冠冕堂皇地离开家,几周之内只能照顾她父亲一次。在高空飞行,离牛津有数千英里之遥,她为中年乘客提供餐饮服务,可内心却不清楚她是否改变了什么。

从车站步行回家,她想到自己陷入了千篇一律的生活,不知能不能自拔。

她刚刚结束了一场爱情,如同她的其余生活一样,也是令人困乏地遵循着一条老路。朱利安快四十岁了,是个专攻苏格拉底之前的希腊哲学讲师:他聪慧、细心又让人无可奈何。他干什么都离不开药品——做爱要吸大麻,工作要服用芬妥胺,睡眠要吃硝基安定。他是离了婚的,但没有孩子。起初,她觉得他有意思、有魅力、男人气十足。他们上床的时候他喜欢让她在上面。他带她去上演实验戏剧的伦敦末流剧场看戏,参加花样百出的学生聚会。但这一切全都淡漠了,她意识到他并不对女性当真很感兴趣,他带她出去是因为她挽着他很中看,他喜欢有她陪伴只是因为她对他的知识印象深刻。有一天,她发现自己竟然开始讥讽他上辅导课时的滑稽装束。后来嘛,事情也就这么过去了。

有时候,她跟她的同龄人或者小些的人上床,主要是对他们的躯体有欲望。通常她都会失望,而且他们最终也会感到厌倦。

她已经后悔了不该一时冲动和纳特·狄克斯坦定下约会。他是那种真真切切的压抑型人物:比她年长一代,显而易见地需要照顾和关心。最糟不过的是,他曾经钟情于她的母亲。在第一眼的印象中,他和其他人一样是个父辈级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