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点零四克拉(第6/14页)

“什么意思?”秦思伟不解。

“动动脑筋嘛。”我点点他的额头,“如果余宗伟觊觎谷晓菲的钻石,那么对他而言既能得到钻石又不会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的方法是什么呢?当然不是杀人,因为那样警察会马上介入,他就算得到钻石也不得安宁。他是教装潢设计的,美术功底自然不错。所以,对余宗伟来说,最好的办法是画一个钻戒的图样,找一个金匠用假材料仿制一个。之后,他再约谷晓菲出来,找个机会,比如说十分仰慕她的戒指想仔细看看之类的,把真假钻戒掉包。如今的仿制技术,一般人是很难分辨真假的。等有朝一日谷晓菲发现钻戒变成了假的,也很难怀疑到千里之外,一个只见过一两次面的网友身上。他们第一次见面是星期一,余宗伟星期五入住椰树林,那么仿制戒指就是其间这三天的事情。查起来应该不难。”

“嗯……掉包?这个办法确实好啊。”肖队长思忖着,“但是有两个问题解释不了。第一,余宗伟既然定下了掉包计,为什么最后会演变成谋杀案?第二,他为什么会丢掉这个假钻戒?”

“一定是他没有找到掉包的机会。”秦思伟说,“元亮说过,谷晓菲特别钟爱这个戒指,有时候睡觉都舍不得摘下来。余宗伟看找不到机会,情急之下就痛下杀手。事后,他拿走了谷晓菲的钻戒,那么这枚假的就没有用了,于是就把它和凶器一起丢掉了。”

“嗯,有道理,有道理!”肖队长眉开眼笑,“弟妹,你可太有才了!我马上去查这假钻戒的来源,只要能证实是余宗伟定做的戒指,他就跑不了啦!”他兴致勃勃地走了。

一直在旁边沉默不语的王元亮跌坐在沙滩椅上,捂着脸“呜呜”地哭了起来:“都是那该死的钻石!我跟她说过多少遍了,不要总戴着那个戒指,太招眼。可她却说我小气,怕她把钻石弄丢了。说什么反正已经给戒指上了保险,丢了找保险公司赔!现在好了,命都丢了,我找谁去赔啊……”

“元亮,想开点吧。”秦思伟轻轻拍拍他的肩膀。

“那个余什么伟,到底是什么人?”王元亮抬起满是泪痕的脸,“是他杀了晓菲对不对?肖队长为什么不抓他?!”

“这个……抓人得有证据。”秦思伟安慰他,“肖队长已经去找证据了。你放心,过不了明天,就能将那个凶手绳之以法。”

王元亮抹了一把眼泪,站起来。“我脑子里很乱,回房间了。”

秦思伟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椰林里,松了一口气,扭头对我说:“还是你厉害啊,居然能想到余宗伟的掉包计。这下他可跑不了啦!”

“他为什么要跑?”我冷笑,“刚才看你和肖队长一唱一和挺热闹的就没好意思打断你们。我只说是余宗伟定做了假钻戒准备掉包,什么时候说过他就是凶手了?”

“你……”秦思伟差点跳起来,“他掉包不成,一时间头脑发热,所以……”

“嗯,头脑发热……”我忍不住笑了起来,“既然是一时兴起的行凶,他身上怎么会恰好带着一根可以做凶器的烤肉钎子呢?你不觉得这太戏剧化了吗?而且,冲动杀人会用这样的手法吗?用利器刺入人的发根部位,是一种理论上干净利落但是实际操作起来非常困难的方法。下手的时候必须全神贯注,头脑冷静,趁着被害人不备迅速下手。否则手一哆嗦刺歪了,被害人必然会奋起反抗,最后谁杀了谁还不好说呢。从作案的手法还有事后清理现场来看,谷晓菲的死是有准备的谋杀,绝对不是你所说的一时兴起。”

“他……他也许做了两手准备。如果掉包不成功就杀人越货。”秦思伟还在嘴硬。

“第一,偷梁换柱和杀人越货根本就是两种截然相反的心理状态。掉包是因为害怕被发现,害怕惹出事端;而在公共场所杀人可是极端的明火执仗,天不怕地不怕。一个人怎么会同时具有这两种心态呢?第二,既然是图财害命,为什么他只拿走了戒指?不说皮包、现金和项链、耳环,谷晓菲的那只手表也值十几万呢。还有,肖队长在椰林的垃圾筒上发现的血迹怎么解释?那条包裹凶器和假钻戒的纱巾又怎么解释?”

“这……”秦思伟被我这一连串的问题问得有点蒙了。

“怎么样?这案子没你们想象得那么简单。余宗伟是冲着谷晓菲的钻石来的,但是他并不是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