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第9/11页)
“那是自然。”
“而且他还很熟悉该地区,因为要到达这个池塘,必须穿过农场或穿过那个庄园,这个地方陌生人基本上是进不来的。”
“确实如此。”
“所以我们今天不辞辛劳地来到这里勘察现场。我检查了整个现场,了解清楚了整个案情的细节,我其实已经等同于将凶手的真实身份告诉了愚笨的雷斯垂德。”
“你是怎样知道凶手的那些细节的?”
“我的办法你是清楚的。那便是通过观察细节并从中推断出事实。”
“我知道你能够从他走路的步幅大小大致判断他的身高。他的靴子也能够从他的脚印来判断。”
“确实如此,他穿的靴子很特别。”
“但是他腿瘸这一点,你是怎么看出的?”
“他的右脚脚印总是没有左脚脚印那样清晰。可见右脚能用上的力气较小。这种情况下唯一的解释就是他是瘸子,右腿有残疾,不敢用力。”
“那他是左撇子这一点是从哪看出的呢?”
“你应该还记得法医对死者伤痕的描述。那一击是紧靠在他背后击打的,并且打在其后脑的左侧。你试想一下,倘若不是左撇子打的,那怎么会打在左侧呢?当麦卡锡父子谈话时,凶手必然站在树后。他在那里抽烟。我在树后发现了雪茄灰,我对烟灰的鉴别很有一套,所以能够肯定他抽印度雪茄。我在这方面曾经花费巨大的精力,我曾撰写过专题文章来论述多达一百四十种不同的烟斗丝、雪茄与香烟的灰烬,这你是清楚的。发现烟灰之后,我继续在周围勘察,便在苔藓中发现了他丢弃在那儿的烟头。那确实是印度雪茄的烟头,这种雪茄与在鹿特丹制作的雪茄差不多。”
“那关于雪茄烟嘴的事呢?”
“我发现烟头没有直接在嘴里叼过,由此可见他用了烟嘴。雪茄烟的末端是用刀切开的,而并非用牙咬开,但切口很不齐整,因此我推断用的是一把刃口很钝的,平时削鹅毛笔的小刀切的。”
我说:“福尔摩斯,你既然已经几乎掌握了凶手的全部特征,那他已经无所遁形了,你即将挽救一位清白的年轻人的性命,就像你亲手斩断了套在他脖子上的绞索一样。但那位罪犯的真实身份到底是……”
“约翰·特纳先生前来拜访。”旅馆侍者打开房屋起居室的门,将访客带进来,并通报了一声。
进门来的那人看上去比较面生,相貌堂堂。他行动缓慢,一瘸一拐,肩部下垂,显得很老迈,但他那布满皱纹、坚定刚毅的脸与结实的四肢,能够让人们感受到极强的体力与个性。他那弯曲的胡子、银灰色的头发与极富特色的下垂眉毛组合在一起,使得他仪表不凡,显得尊贵而富有权威,但他脸色灰白,嘴唇与鼻子呈现出深紫蓝色。出于医生的职业敏感,我立即看出他已罹患不治之症,而且时日无多。
福尔摩斯热情而有礼地说:“请坐到沙发上。你已经收到我的便条了?”
“收到了,看门人把便条交给我了。你说希望与我在这里见面,以避免出现流言飞语。”
“我想假如我前往庄园去找你,人们一定会议论纷纷的。”
“你为什么要见我呢?”他以倦怠、绝望的目光看着我的同伴,仿佛他的问题已经有了答案似的。
福尔摩斯说:“确实如此。”这话是在回答他的目光,而非回答他的问话,“是这样的。我已经弄清了麦卡锡的一切。”
这个老人垂下了头,用手捂住脸。他叫道:“上帝宽恕我吧!但我是绝不会让那位年轻人蒙受不白之冤的。我发誓倘若巡回审判法庭判定他有罪,我会站出来说出真相的。”
福尔摩斯非常严肃地说:“我很高兴你能这么说。”
“如果不是顾惜我亲爱的女儿,我早就说出真相了。那会让她极度痛心的……当她获知我被捕时,她不知道会多伤心。”
福尔摩斯说:“或许还不至于被逮捕吧。”
“你的意思是?”
“我并非官方侦探。是你女儿将我请到这里进行调查,我目前是帮她办事。无论怎样都必须让小麦卡锡无罪释放。”
老特纳说:“我已经时日不多了。我罹患糖尿病多年。医生说我的寿命也许已经不足一个月了。但是我宁愿死在自己家中,也不愿死在监狱里。”
福尔摩斯站起来到桌前坐下,随后拿起笔,放上几张纸。他说:“只要你说出事情的真相,我会将情况如实记录下来,然后你在记录上签字,华生医生可以作为证人。日后我可能会出示这份供述,但只在当小麦卡锡处于危急关头,实在万不得已时才会这样做。我答应你,除非绝对必要,否则我不会让任何人看到这份供述。”
那老人说:“这样也不错。我能否活到开庭审理的时候还是个未知数,所以这对我来说并没有多大影响,我只是不想让我女儿感到震惊与悲伤罢了。现在我会坦白一切,其实事情的经过相当漫长,但我把事情讲出来却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