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坂杀人事件(第6/9页)
“这些暂且不提,案发当天我就注意到一件事。你还记得吧,对于犯罪嫌疑人衣服的颜色,两个学生给出了截然不同的描述。一个人说是黑色,另一个却说是白色。不管看得多不真切,也不可能把完全相反的黑与白搞混啊。虽然不知道警方对此作何理解,不过我认为那两人的话都没错。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犯人穿的是黑白相间的条纹衣服——类似那种黑色粗条纹的浴衣,旅馆常提供的那种样式——那为什么一个人看到的是全白,另一人看到的却是全黑呢?因为他们是透过拉门上格子的间隙看到的。刚好在那一瞬间,其中一人所在的位置,可以看到格子间隙与衣服的白色条纹相重合,而另一人所在的位置,则可以看到格子间隙与黑色条纹相重合。这或许是极其罕见的巧合,却并非不可能。而且这种情况也只能如此考虑。”
“知道了犯人穿的是条纹衣服,也只是缩小了搜查范围而已,尚不足以确定犯人是谁。而这第二个证据就是电灯开关上的指纹。我托刚才提到的记者朋友去请求小林刑警,允许我把指纹仔细检查了一番——就是你的指纹。最终证实我的想法没有错。对了,你有砚台吗?能否借用一下。”
之后我给他做了一个实验。借来砚台后,我先用右手拇指轻蘸少量墨水,然后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按了一个指纹上去。等指纹晾干后,再次用同一只手指蘸墨,这次特意改变手指的方向,印在前一个指纹上。纸上立刻清晰地显现出互相交错的双重指纹。
“警察认为你的指纹与犯人的指纹重合,从而消去了犯人的指纹,但经过刚才的实验证明,这是不可能的。不管按得多用力,只要指纹是线条状,线与线之间就一定会留下前一个指纹的痕迹。假使前后两个指纹完全一致,甚至按下的方式也分毫不差,连指纹的每条线都能完全重合的话,或许后一个指纹可以遮盖前一个指纹,但这种情况根本不可能发生,即便可能,也不对我的推论造成影响。”
“若是犯人关掉了电灯,就必定会在开关上留下指纹。我猜想警察或许看漏了你指纹纹线之间遗留的犯人指纹,便亲自查看了一下,结果发现完全没有那种痕迹。也就是说,开关上自始至终只印有你一个人的指纹——尚不清楚为何没有旧书店的人的指纹,或许那房间的电灯开关一直开着,从没关过。[1]”
“上述种种究竟意味着什么呢?我的推测是,一个身穿粗条纹衣服的男人——那人大概是死者的青梅竹马,杀人动机则是情仇——知道旧书店主人每晚去书市,便趁他不在时袭击了女主人。既没发出任何声响,也没有挣扎的痕迹,所以女主人一定与犯人是熟识的。男人顺利达到目的后,为了推迟尸体被发现的时间,便关掉电灯离开了。然而男人有一处严重疏漏,那就是他不知道拉门上的格子开着,并且惊慌之下把格子合上时,被偶然站在店门口的两个学生看到了。之后,男人虽然离开了旧书店,却突然想起关灯时一定有指纹留在了开关上。这指纹无论如何都得抹掉,但再次以同样方法潜进房间十分危险,男人于是想到了一条妙计。那就是自己成为命案的发现者。这样一来就可以十分自然地动手开灯,不仅可以消除之前留下了指纹的嫌疑,而且任谁都不会想到命案发现者竟然就是犯人,一石二鸟。于是,他若无其事地看着警察搜查,甚至大胆提供证言。而且搜查结果也如他所愿,过了五天甚至十天,一直都没有人来逮捕他。”
明智小五郎是以何种表情听我叙述的呢?我本以为他听到一半就会露出不自然的表情,甚至打断我的话。可意外的是,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虽然平时就喜怒不形于色,可现在却太过冷静了。他一直乱抓着头发,沉默不语。我心想,这人可真够厚颜无耻的,接着继续说了下去。
“你一定会反问犯人是从哪里进入房间,又从何处逃离吧。确实,若不弄清这一点,即便知道其他所有真相也毫无意义。遗憾的是,这一点我也已经查明了。从那晚的搜查结果来看,没有发现犯人出逃的迹象。但既然杀了人,犯人就不可能不进出房间,唯一的解释便是刑警的搜查存在疏漏。警察们似乎也费了一番心血,可不幸的是,他们的推理能力远不及我一个年轻人。
“实际上也并不是什么特别的手段。我的推理如下,警察已经做了如此深入的调查,那街坊四邻的嫌疑首先可以排除。若是如此,犯人一定是使用了某种即使被人看到,也不会被察觉出就是犯人的方法逃脱的。如此一来,即便有人目击了犯人逃走,也完全不会在意。也就是利用人类注意力的盲点——就像我们的眼睛有盲点一样,注意力也存在盲点——就像魔术师在观众眼前把大件物品轻松隐藏起来一样,犯人也把自己隐藏了起来。而此时我注意到的便是与旧书店仅隔一户的旭屋荞麦面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