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10/14页)

7

埃莱梅尔曾是我的柏拉图恋人,纯净的欲望,没有被肉体的接触所污染;他是罕见的漂亮男孩,真正的希腊美少年。蓝色的眼睛望着世界,金色的头发为他象牙白的肌肤增添了丰富的色调,他身材漂亮,比例和谐,动作轻盈,自然优雅,举手投足都透出一种骨子里的潇洒。也不知道因为什么,只要与他的视线碰撞,哪怕他只是抬一下手,都会让人对他生起一股折磨人的欲望。事实上,日后我可能只在骑士和高尚的造物身上又看到过这种高贵的“气质优雅”,这种肉体的性感和慵懒的自信,这种有的放矢的俊美和丰饶……我的爱是绝望的单相思;我蹩脚、谦卑的讨好未能打动这尊偶像——的确,他是被众人争抢的一尊偶像,埃莱梅尔实在太俊美了,我的许多同学和老师都无力挣脱他吸魂摄魄的魅力——我永远不会忘记,曾经有过几次,他将那并非刻意高傲、屈尊俯就般和蔼并略带不屑的微笑投向了我。我为什么这么想他呢?我想爱他。我想跟他手挽手地一起散步,告诉他我读了什么书,跟他一起放声大笑,当然是笑其他的人,我们忘掉身边的世界,同甘共苦,生死与共,我将自己的一切都交付给他,中午陪他回家,早晨去他家接他,下午一起学习,他来家里找我,我给他看我父亲的藏书,告诉他人类的起源和宇宙的奥秘,我吩咐女佣尤莉什卡给我们准备可口的午后茶点、罐头水果和奶香面包……我邀请过他好几次,但是他从没有来过!事实是,埃莱梅尔并不爱我,他不知道什么叫爱,我是另外一类人,是陌生、刻意、充满提防、脱离正轨的那类人。他偶尔投给我的不安、不屑的微笑,就是我们之间发生过的一切,有时他用尴尬不快的拒绝表情回应我的殷勤讨好。即便如此,我还是感激他的微笑给我留下的美好记忆。如果有谁对他讲话,他的脸会变得绯红可爱,自然的心灵无意中照亮那珍稀的身体;当他必须表态时,他会变得踌躇不决……他扬起眼睛,面色绯红,将他像中国人一样嫩黄、纤弱的手不好意思地伸向额头,撩开一绺金发,之后呆呆张着充血的嘴唇,用懵懂的眼神望着提问的对方,好像刚从永远的打盹中突然苏醒,就跟睡美人那样,睫毛忽闪忽闪。这种时候,我也会不好意思地扭过头,因为在这样的美少年面前,我自惭形秽。

埃莱梅尔不爱我,因为我身材敦实,小手短粗,有着从萨克森和摩尔瓦祖先那里遗传来的宽大脸庞和壮实体形。很自然,埃莱梅尔喜欢蒂哈梅尔。他们俩都出身于显贵家族。在蒂哈梅尔的作业本上,他将贵族的头衔写在家姓前头——难怪他们的父母会给他们起这种很像轻歌剧中人物的名字。埃莱梅尔和蒂哈梅尔形影不离,所有人都觉得再自然不过。蒂哈梅尔家过着奢华的生活,在市中心盖了一幢别墅,每年夏天都会举家去国外旅游,会带上长有雀斑、皮肤白皙的蒂哈梅尔一起去。令人羡慕的好日子以悲情告终,后来,蒂哈梅尔的父亲饮弹自杀。那时我们已经是上三年级的大孩子了。我们有一位僧侣教师特别喜欢蒂哈梅尔,他父亲的悲剧发生后,这位教师收养了男孩,用爱慕、猜疑的宠爱细心呵护。

必须要爱一个人,我惶然无措地从哪里获知了这个巨大秘密,可是,爱还不够吗?如果我们不想过度承受感情的痛苦,必须卑微地去爱……埃莱梅尔爱蒂哈梅尔就是这样,像一个女人爱上了女情敌,命运将两人抛进男人中间,即使忌妒彼此的成功,但出于某种女性的共鸣,两个人仍旧形影不离。埃莱梅尔是金发,蒂哈梅尔是棕发;埃莱梅尔穿英格兰绒的衣服,蒂哈梅尔穿黑灯芯绒的衣服;埃莱梅尔冷峻、漠然,蒂哈梅尔多情、娇媚。他们生活在我们中间,就像两个姑娘生活在小伙子们中间;假如蒂哈梅尔用衣着或发型征服了大家的心,埃莱梅尔就会在第二天用新的玩具、很贵很罕见的铅笔、新收集的稀罕邮票引起关注。他们在我童年神话的边缘地带隆重登场,沉溺于他们美好的关系,就像某种神奇的生灵,惊艳的林鸟,不食人间烟火,是躁动春情第一股旋流的耀眼人物。这种躁动的情感就是爱情。但是埃莱梅尔并不知道。

8

在我漫长、动荡的学生生涯里,在不同的学校里,曾教过我的老师大概数以百计;他们中间有几位是名副其实的教育家,他们能够或者想要赋予我的情感以形式,究竟谁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我惶惑不安地在挂有无数教师肖像的大厅里挑选。其中有一位是我家的友人,我从很小就认识他,关注他,是他为我洒的洗礼圣水。他目睹过婴儿的我、青春期少年的我和后来反叛的年轻的我,他近距离地观察过我成长的环境;二十年里,他每隔一天就会来我家做客,对家里潜伏的矛盾和复杂情况了如指掌。他是一位善人,心灵纯净。二十年里,他每隔一天来家里一趟,总在晚上十点,踩着钟声进门,走进我父亲的书房,坐到一把威尼斯风格的扶手椅里;无论冬寒夏暑,他都喝热柠檬水,不抽烟,不喝酒,因为他深受神经官能症——大多是幻想出来的——和疾病的折磨;但是,即使在这样亲密的关系中,他也可以保持自己的矜持和淡漠,他身上总有一股彬彬有礼的距离感和陌生感,好像并不是到一个知根知底的家庭里做客,而是每隔一晚都出门参加沙龙“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