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声(第17/17页)

他从兜里掏出一张林肯的钞票。我看到他的手在发抖。我锁上了收银机。他没有说话,没有催促。他将胳膊肘支在吧台上,眨着眼睛,好像一位绅士喝多了酒,控制不住要眨眼睛。他开始微笑,似乎显得很愉快。

我从侧面仔细打量他。看得出来,这位先生过得很落魄。衣服破旧,衬衫已经许多天没换洗……呆滞的目光躲在眼镜片后。用不着过于仔细地观察,显而易见,这个人曾被称为“博士先生”……我记得她跟我说过……围城之后,多瑙河边,当他跟我心爱的女人告别时,好像她并不是那个他曾为之疯狂的女人,而是一个对他来说已经没用了的雇员……这个人已经受到最后的审判。他以为自己是上等人吗?……唾液从我的喉咙里溢出,我连咽了几口。我心里掀起巨大的波澜。如果这个家伙现在走了,没有承认黄金时代已经过去……现在我的处境要比他优越……所以,你懂吗?我害怕这会引起什么乱子。他把那张林肯递给我。

“我喝了三杯。”他说。他摘下眼镜,擦了擦镜片,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前方,他是近视眼。账单是三元六十美分。我找给他一元四十美分。他摆了下手:

“这是您的小费。留着吧,艾德。”

这是危险的一刻,但他并没注意我的表情,站了起来。他并不那么行动自如,他抓住了吧台。我看了看手心里的一元四十美分,想了一下,要不要扔到他的脸上,但我的嗓子里发不出声音。因为他困难、颤抖着站了起来,准备离开。我对他说:

“您的车停得很远吗,博士先生?”

他摇了摇头,咳嗽了一声,嘶哑地说:

“我没有汽车。我搭地铁回去。”

我大声对他说:

“我的车就停在隔壁,新车,我送您回家。”

“不用,”他打了一个嗝,“我去坐地铁。它能送我回家的。”

我冲他吼道:

“这样不行,我的老爷。我这个肮脏的下等人,要用我的新车送博士先生回家。”

我离开吧台,朝他跨近一步。我心想,如果他抗拒的话,我就给他一拳。因为,这件事总要有个了结……他的舌头卷了一下,脸色难看地看着我:

“好吧。”他说。他点了下头,“那你就送我回去吧,肮脏的下等人。”我挽住他的胳膊。我们就这样朝店门走去。男人们,只有是跟同一个女人盖过一条被子的老朋友,才会这样走在一起。因为你看,这才是真正的民主。

在第一百号大道的街口……在那里,贫民区就从那里开始……他下了车,消失了,就像一只水泥箱沉到水里,再也不会被人找到。

作家们来了。现在你最好马上离开,从左边走。他们中间也许有来自咱们国家的老工人民兵……谨慎为好。周末你再过来坐坐。你要当心,离那些水泥工远一点。Welcome, gentlemen. You are served, sir.[114]

圣地亚哥,197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