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5/8页)
话音未落,他就像战舰一般缓缓走开了。夜色中,他摇摆着硕大、沉重的身躯,原路返回。而我竟也乖乖跟在后面,三步并作两步,开始往回走。就在快要走过房舍的时候,只见他倏地一下,忽然转身钻进了树篱,然后拨开树丛,穿过森然的树林,把我带到一个神秘而僻静的所在。那地方紧挨着老宅的山墙,树枝和高大的植被填满了黑暗的每个角落,同时也把我们团团围住,让人不禁想起普拉克警长领头的那次地下天堂之旅。跟在这个人后面,我已不再好奇,甚至停止了思考。黑暗中,我只顾盯着他晃动的背影,尽量不要落后。他什么也没说,只从鼻孔里发出粗重的喘息,还有靴子踩踏草地的沙沙声,轻柔,有节奏,就像挥舞镰刀割下一排排青草。
然后,他猛一转身,进了屋子,向一扇小窗走去。那窗户开得特别低,离地面非常近。他拿手电筒照给我看,我绕过他黑黢黢的背影,看见两个窗框里嵌着四块脏玻璃。他伸出一只手,我以为他要把下半扇窗推上去,可他却将整扇窗往外一推,跟开门似的,也不知哪儿来的合页。然后,他低头关了手电筒,开始往那极小的缝里钻。也不知怎么的,他那么大的块头,居然就成功了。不过,他动作特别快,也没发出什么声音,仅仅是擤了下鼻子,呻吟了片刻,因为他的一只鞋卡在了窗框里。接着,他把手电筒往回照向我,想给我指路,而他自己却只露出两只脚和蓝制服的膝盖。我钻进去以后,他一伸胳膊关上了窗,然后攥着手电筒继续往前走。
进来的这地方还真是不寻常。天花板出奇地高,地板却极为狭窄,窄得我根本别想走到警察前面去。他打开一扇很高的门,半侧身才挤出去,进到一条更窄的过道。然后,我们又穿过一道高门,爬上了一段奇妙的方楼梯。那楼梯的台阶好像全是一英尺高、一英尺宽、一英尺深。所以警察只好侧身拾级而上,跟个螃蟹似的,脸仍旧朝着前边手电筒照亮的地方。爬到楼梯顶上,穿过另一道门,进到一间很奇怪的套房。这里比别处略宽敞,房间当中摆着一张桌子,约莫一英尺宽,两码长,被两条金属桌腿牢牢固定在地板上。桌上放着一盏油灯、各种钢笔和墨水,以及几只小匣子、若干文件夹、一大罐胶水。屋里没看见椅子,但四面墙上都有壁龛,可坐下休息。墙上贴着许多海报和布告,都与牛和狗的饲养有关;此外,还有一些有关药液浴羊、儿童入学以及《枪支法令》的实施细则。那警察背对着我,正在远处的墙上填写日志。我突然明白,哦,原来这是一所袖珍警局。于是,我重又将房间环视了一遍,感觉一切都那么神奇。然后,我发现左边墙上深嵌着一扇小窗,下面的玻璃上有个大窟窿,窟窿里透进了一丝凉风。我走到窗前,向外张望,发现昏黄的灯光照着同一棵树的树叶。于是我恍然大悟,我不是在马瑟斯的家里,而是在他家的隔墙里。我又惊叫一声,扶住桌沿,无力地望着警察的背影。他在墙报上涂改刚填好的数字,改完后转过身,把钢笔放回到桌上。我赶紧踉跄地找了个壁龛,一屁股瘫坐下来,两眼死死盯着他,口干舌燥,就像一滴雨落在炙热的人行道上。我几次想要说些什么,可舌头总不听使唤,直到最后,才结结巴巴地说了一句:
“我以为你已经死了!”
我不认识这裹在制服里的肥胖身躯,但那张脸分明是老马瑟斯啊。他跟我上次见到、梦到的都不一样,面部不再呆滞、僵硬,相反,变得红润而有光泽,就像灌了几加仑浓稠的热血。两颊鼓鼓的,像通红的肉球上布满了紫色的印痕。两眼炯炯有神,在灯下宛如宝珠般熠熠闪光。他一开口,我就认出那是马瑟斯的嗓音。
“死了就死了,”他说,“没关系,反正我也当你已经死了。那天早上不是被绞死了吗,怎么还有肉身?”
“我逃过了一命。”我支支吾吾地说。
他来回打量我很久。
“当真?”他问。
当真?刹那间,只觉天旋地转,仿佛全世界都在和我作对,五脏六腑里注满了苦水。我手脚发软,一点力气都没有,眼珠像翅膀一样在眼窝里扑闪,脑子疼得直跳,血一冲上来,更是涨得跟个气囊似的。我听见那警察隔老远又开始跟我说话。
“我是福克斯警官,”他说,“这是我的私人警局,请你多提宝贵意见。我一直想把这地方弄得干净些。”
我顿时感觉大脑受到了暴击,身体已经瘫软,但又不肯就此倒地。我知道,只要晕过去一秒钟,我就会离开人世。我知道,只要和那痛苦的一天切断联系,我就不可能醒来,就别想获知真相。我知道他是马瑟斯,不是福克斯。我知道马瑟斯已经死了。我知道我得跟他搭茬,假装一切正常,然后,也许得冒死最后再逃一次,逃回我的自行车身边。我甘愿舍弃一切,包括所有的钱匣,只为和约翰·迪夫尼再见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