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此时此刻(第4/20页)
“好吧,你赢了。我会过去把猫带走的。可我们之间的事还没有完呢,祖克曼先生。”
“我有理由相信你是不会善罢甘休的,或者说你是不可能善罢甘休的。你知道吗,你也有点疯狂。”
“我他妈的才不是呢!”
“霍利斯,拜托你了,我已经年纪一大把,怎么可能再从头开始呢。来把猫拿走吧。”
就在他最小的一个女儿即将嫁到纽约去之前——她要嫁给一个爱尔兰血统的美国律师,这个小伙子也和拉里一样,毕业于福特汉姆法学院——他被诊断出得了癌症。就在一家子去纽约参加婚礼的同一天,拉里的肿瘤医师让他住进了康涅狄格州法明顿的大学医院。他住院的第一天晚上,在护士给他做完常规检查(7)并给了他一片安眠药之后,他把藏在洗漱用品包内的一百来片安眠药都拿了出来,就着床边玻璃杯里的水,在这个昏暗的单人病房里把它们全部吞了下去。第二天一清早,玛丽莲接到医院来电,得知她的丈夫已自杀身亡。数小时后,在玛丽莲的一再坚持下——她这么多年来做他的老婆到底不是白做的——一家子还是照样去出席了婚礼,直等到用过了婚礼午宴,这才返回伯克希尔山安排他的丧礼。
后来我才得知拉里事先就和医生商量好了要在那天入院,而不是在翌周的礼拜一,那样他就能走得从容一些。这样的安排使他全家在得知他死亡的消息时能聚在同一个地方,而且,在医院里自杀,就会有专业的医生来处理他的尸体,这样就为玛丽莲和孩子们节省掉无数善后处理的麻烦事。
他去世的时候享年六十八岁,他在日记《人生规划》里记录下来的事只有一件未能实现(就是有一天要有一个叫小拉里·霍利斯的儿子),除此之外,他令人惊异地实现了他早在十岁的孤儿时期就为自己定好的所有目标。他早就设想好要一直拖到看见最小的女儿走进婚姻的殿堂、开始崭新的生活,而且还必须设法避免掉他最为害怕的一桩事情——绝不能让他的孩子亲眼目睹垂死的老爸在死前的种种惨状,因为他曾经目睹过患上癌症的父母那缓慢而痛苦的死亡过程。他甚至还为我留下了一份信息。甚至到了那种时刻,他都还在惦记着我。我听到他的死讯是在一个礼拜天,接下来的礼拜一,我在信箱里收到了这么一封信:“内森,我的老伙伴,我不想就这样离开你。在这个广漠无边的世界里,你不能一个人生活。你不能同一切都失去了联系。你必须向我保证不会倒退回我遇见你时的生活状态。你忠实的朋友,拉里。”
那就是为什么我会待在泌尿科医师的等候室里没有走的缘故吗——因为在一年前,几乎就在同一天,拉里给我寄了那封短信,然后自杀了?我不知道,即使知道我也无所谓。我坐在那里仅仅因为我坐在那里,浏览着我已经多年未见的那种杂志——看着知名影星、知名模特、知名时装设计师、知名厨师和商界大亨的彩照,知道了我可以在哪里买到最贵的、最便宜的、最新潮的、最紧的、最软的、最滑稽的、最美味的、最庸俗的一切(为美国的消费者生产出来的几乎所有的一切),等待着我预约的医生。
我是在前一天下午到达的。我在希尔顿预订了一间房间,收拾完行李后,我走到外面的第六大道上,去饱览一下这座都市的风情。可我该从何处着手呢?去重访我曾住过的街区?我过去常在那里吃午饭的那一片?我买报纸的小报亭?我过去常在那里看书的书店?还是该去重温一下我过去在周末时走的那条漫长的散步路线?或者因为我长期未与他们联系,我该去拜访一下和我同一圈子里的那些人吗?在我离开的这些年里,也收到过一些电话和书信,可我在伯克希尔山的住房很小,我没有勇气邀请别人来我家做客,就这样,渐渐地,私人联系变得越来越少了。曾与我合作多年的编辑不是离开了出版社就是退休了。我认识的许多作家也像我一样,搬离了市区。我认识的女人不是换了工作就是结了婚,或者是搬了家。我最想去拜访的两个人已经去世了。我知道他们已去世,他们那充满个性的脸庞和熟稔的声音已一去不返——然而,站在宾馆前面的大街上,琢磨着如何和从哪里开始重新进入被我丢在后面的生活,哪怕只有短短的一到两个小时,思忖着有什么最简单的方法能让我的一只脚走回到过去,我感觉此刻的我和瑞普·凡·温克尔(8)颇有些类似,温克尔在山中沉睡了二十年之后,走下山回到了他的村子里,还以为自己不过是在山里睡了一晚上。当他意外地碰触到下巴底下斑白的长胡子,他才恍然大悟过去了多少时间,后来又知道他已经不再是英属殖民地的臣民,而成为了一个新成立的合众国的公民。当我走到第六大道和西五十四街的街角,手里拿着温克尔那生锈的猎枪,身上穿着他的古代的服装,好奇的人流如军队般把我包围,大家都要好好地看看我,这个行走在他们中间被阉割了的陌生人,这个置身在高楼大厦、车水马龙、上班族的一片喧嚣中的远古时代的老古董,我的感觉和温克尔简直如出一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