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10/15页)

弗兰基闭上眼睛,尽管眼前看不见画面,也能感觉他们正离她而去。她感觉到两个人一起坐在火车上,不断向前,越走越远。他们是他们,正离她而去,而她是她,独自留在厨房的餐桌旁。然而,她身体的一部分已跟随他们而去,她能感觉到,身体里的那个她已脱离出来,奔向远方,渐渐远去,越来越远,以致郁结在她心头的苦闷挥之不去;奔向远方,渐渐远去,厨房里坐在桌旁的弗兰基只是一具陈旧的躯壳。

“真想不明白。”她说。

她俯身望着脚板,脸上有些湿润,像是眼泪,又像是汗水在滴落。她抽抽鼻子,开始挑刺。

“你那样弄着一点都不疼?”贝蕾妮丝问。

弗兰基摇摇头,没有吭声。过了一会她才说:“你有没有觉得有时候跟某些人见过面后,你想不起他的样子,只记得那种感觉?”

“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弗兰基语调缓慢地说,“我见过他们,这没错。贾妮思穿着一条绿色的连衣裙,精致的高跟鞋也是绿色的。她深色的头发盘成一个圆发髻,一绺碎发垂下来。沙发上,贾维斯坐在她旁边。他身穿棕色制服,皮肤晒得有些黑,非常干净。我从来没见过比他们还标致的人儿。我就好像看不够他们一样。我的大脑还没来得及将我所看到的全部装进去,他们就走了。你听懂我的意思了吧?”

“你弄伤自己了,”贝蕾妮丝提议,“还是用针挑吧。”

“我根本不在意这老脚板。”弗兰基说。

才六点半钟,下午这个时间光线耀眼,像面镜子,外面安静下来,口哨声已经听不见了,厨房里死气沉沉。弗兰基面朝着后阳台的门坐下,后门的角落里开了个方形猫洞,旁边摆着一碟薰衣草酸奶。刚入伏天,她的猫就跑了。三伏天是这样的:它处在夏末阶段,通常什么都会保持原样,但如果发生了改变,这种改变也会持续到伏天结束。事情做了就做了,不可能抹去,犯下的错也不可能让它再对回来。

八月里,贝蕾妮丝抓破了右胳膊底下的蚊子包,结果变成溃疡,伏天结束前那地方是不可能愈合的。两窝小飞虫在约翰·亨利的眼角安了家,他老不停地眨眼摇头,但就是赶不走它们。接着查尔斯消失不见了,弗兰基没看见它离开屋子走掉,但八月十四号那天,她叫它出来吃晚饭时才发现,它没露面,就这么没了影儿。她找遍了整个屋子,叫约翰·亨利往大街小巷里到处唤它的名字,但三伏天里,它没再回来。每天下午弗兰基都跟贝蕾妮丝说着一模一样的话,而贝蕾妮丝的回答也是毫无变化。就这样,这些话成了难听的曲调,已经被唱腻了味。

“我要是知道它跑哪去了该多好。”

“甭操心那只老野猫了,我老早就告诉过你,它再也不会回来。”

“查尔斯可不是野猫,它算得上是纯种的波斯猫。”

“比我还纯正呢,”贝蕾妮丝想说,“那公猫你怕是再也见不着了,它寻朋友去了。”

“寻朋友?”

“是啊,肯定了。它四下里逛游,想寻个女朋友。”

“你真这么认为?”

“当然。”

“嗯,那它为啥不把朋友领回家呢。它应该知道,要能养这一家子,我得多高兴啊。”

“那老野猫你是再也见不着了。”

“我要是知道它跑哪去了该多好。”

每个阴沉的午后,她们都是如此,你说过来我说过去,都是些重复的话,弗兰基觉得完全就像两个疯子在喃喃自语,枯燥而又刺耳。最后她会跟贝蕾妮丝说:“我觉得一切都弃我而去,消失不见了。”然后就低头伏在桌子上,一副惘然无措的样子。

但是,这天下午弗兰基突然像换了个人一样。她脑子一转,扔下刀子,从餐桌旁站起来。

“我知道该怎么做了,”她突然说,“听好了。”

“听着呢。”

“我应该去告诉警察。他们会找到它。”

“我才不会这么干。”贝蕾妮丝表示。

弗兰基走到前厅去打电话,她和警察说了说那只猫的情况。“它算得上是纯种的波斯猫,”她说,“但毛很短。很好看的灰色,脖子上有小白点。叫它‘查尔斯’就会跑过来,如果不行就叫‘查林那’也成。我是弗·贾思敏·亚当斯小姐,住在格罗夫大街124号。”

她回厨房时贝蕾妮丝咯咯地笑起来,声音又轻又尖。“哟!他们会派人来把你拷走,押到米利奇维尔去。那些穿蓝色制服的胖警察满大街追着那野猫,嘴里还喊着:‘喂,查尔斯,快出来啊,查林那!’天哪!”

“哦,闭嘴!”弗兰基说。

贝蕾妮丝坐在餐桌旁,她没再笑了,将咖啡倒进白瓷碟里冷却,那只黑眼珠不无讥讽地转动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