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第7/10页)

我应该在此定居,他暗下决心。这是我真正的家园。我真蠢,竟然以为艾塞尔可以为了别的地方抛弃这一切!他开始享受和官员们的拘谨谈话。

偶尔从他们脸上引出一个微笑,就会让他的心雀跃不已。他对自己慢慢填满的指令簿感到很自豪,觉得对他的压迫者有一种身为人父的责任。而当他不把任务深埋在心底时,就连他的迂回作战也能栖身在他宽宏大量的大保护伞下:“我是中土之冠。”他用艾塞尔以前的话告诉自己,一边从墙上撬下一块松掉的砖,拿出一个小包裹,换进一个新的包裹。

“我对受伤的土地伸出援手。”

然而就算有这样的心理准备,皮姆也还要再进行六趟旅程,才能把艾塞尔诱出他危险生活的阴影。

“坎特伯雷先生!你还好吗?坎特伯雷先生?回答呀!”

“我当然很好,杜柏小姐。我一直都很好。

什么事?”

皮姆拉开门。杜柏小姐站在暗处,头发卷着纸,抱着托比当护卫。

“你乒乒乓乓的,坎特伯雷先生。你磨牙。

一个小时之前你还哼哼啊啊的。我们担心你病了。”

“我们是谁?”皮姆尖声问。

“托比和我呀,你这个傻瓜。难道你以为我有情人啊?”

皮姆当着她的面关上门,很快走向窗边。一辆停着的厢型车,很可能是绿色的。一辆停着的轿车,白色或灰色,德文郡的车牌。一个他以前没见过的送奶工。他回到门边,贴着耳朵,凝神倾听。咔啦一声。拖鞋的脚步声。他打开门,杜柏小姐已经走到走廊中间。

“杜柏小姐?”

“呃,坎特伯雷先生?”

“有没有人向你问起我的事?”

“他们干吗要问,坎特伯雷先生?”

“我不知道,有时候就是有人间。有吗?”

“你该睡了,坎特伯雷先生。不管国家有多需要你,都可以等到第二天。”

斯特拉科尼斯(Strakonice,位于捷克南波希米亚)城制造摩托车和东方毡帽的名气比它的文化珍宝更闻名。皮姆之所以到这里来,是因为他在此地东北方十九公里处的皮赛克一个无音无讯的死信箱里塞进了东西,依据“公司”的谍报技巧,他不能在死信箱等待清理的目标城市登记住宿。所以他开车到斯特拉科尼斯,觉得无聊又乏味,这是他在完成“公司”业务之后惯有的感觉。

他在一家有着宏伟楼梯的古旧饭店登记入住,然后在城里到处游荡,努力欣赏广场南侧的旧屠夫铺子,以及根据他的旅游手册记载已改为巴洛克风格的文艺复兴式教堂,以及原来可能是歌特式建筑,在19世纪才变更为现貌的圣温塞劳斯教堂(温塞劳斯为公元10世纪波希米亚国王,笃信基督教,亲政爱民,后被刺杀,追谥为圣,被视为捷克守护神)。他看过这些景点之后筋疲力尽,因漫漫夏日的暑热而更觉虚弱。蹒跚爬上楼梯回房间时,他不禁想,如果楼梯是通往萨宾娜在格拉茨的公寓该有多好,一如当年他还是个对世界毫不在意的穷光蛋双面谍的时光。

他把钥匙插进锁孔,但门根本没上锁。他并不诧异,因为这时仍旧是服务生回来铺床的傍晚时分,也是秘密警察作最后巡查的时间。皮姆走进房间,发现半藏在窗户斜射进来的夕阳光束里的艾塞尔身影,宛如老迈的守夜人,圆圆的头撑在椅背上,略倾斜一边,好让自己在光影交错里看清楚是谁走了进来。无论是在公司的徒手搏斗课、刀剑课或近距射击课,都没有人想到要教皮姆如何终结一位背对斜阳憔悴独坐的朋友的生命。

艾塞尔像囚犯般苍白,又瘦了十几磅。皮姆从支离破碎的记忆里很难想像他还有肉可瘦。但整肃、审问、守监的人还是找得到肉,毫不客气地狠狠压榨。他们从他的脸、他的腰、他的指关节和脚踝剥下肉来。他们把他脸颊的最后一滴血榨干。他们也夺走他的一颗牙齿,尽管皮姆一开始并没发现,因为艾塞尔紧紧闭着嘴,一根树枝般的手指放在嘴唇上警告,另一手挥向墙壁,表示有窃听器。他们也打伤了他的右眼睑,像顶宽边帽垂在眼球上,让他的外表更像海盗。尽管如此,但他的外套仍旧挂在肩上像毛瑟枪步兵的斗篷,小胡子欣欣向荣,还有不知从哪里继承来的一双好靴子,材质华贵,鞋底像老式汽车的脚踏板。

“马格纳斯·理查德·皮姆?”他用夸张粗鲁的口气问。

“是?”皮姆尝试了好几次才终于开口。

“你犯了间谍罪,侮辱人民、煽动、谋杀。

还有,替资本主义势力从事破坏行动。”

艾塞尔仍然无精打采地窝在椅子里,双手却以令人无法置信的力气相互一击,制造出拉扯阻挠的声音,回荡一室,无疑也让窃听的人留下深刻印象。之后,他发出长长的一声呻吟,是肚子上挨了一拳的哀号。他掏着口袋,从内里拿出一把袖珍的自动手枪,手指再次捂在唇上,挥着枪,好让皮姆一览无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