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30/38页)

欢呼声一平复,我立刻呼人牵来我的马,上马之后,我踱到楚聂旁边,与他握手。然后,两人一齐向前骑了数步,来到伐斯的骑士们面前。

“远道来的朋友们,”我说,“你们亲眼看见俄衮死于公道无讹的决斗。关于伐斯王位的继承,还需要更多的辩论吗?”

大约有半打以上的人,无疑是俄衮的心腹党羽,一言不发地掉头策马离去。其余的都用枪矛举起头盔,拥戴楚聂,口呼和平。这时,我放开他的手,他便转向前去与他们会合,随即与他们的统帅交谈。

“现在,女王,”巴狄亚在我耳边说,“你绝对必须邀请我方的显贵和从伐斯那头来的(楚聂王子会告诉你哪几个人)到宫里庆功一番,包括亚珑在内。”

“庆功宴?吃豆饼?你明知我们的贮肉室空空如也。”

“有那头猪啊,女王。而且,安姬也该分我们一些公牛肉,我会找亚珑商量去。还有先王的贮酒室,今晚,你就干脆开它几瓮助兴,这样,人家就不会注意到豆饼了。”我那与巴狄亚和狐私下大饱口福的美梦就这么泡汤了,此外,首度出战沾染的血尚未从剑上拭去,我发现自己俨然又已恢复女儿身,心头挂虑的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多么希望策马离开,赶在他们抵达王室之前找到酒政,问他我们还有什么酒。父王临终前那阵子,和葩妲(肯定是她)喝掉的酒多到可以聚池游泳。

最后共有二十五人(连我在内)从决斗场回宫,楚聂王子与我并骑,一路上不断称赞我(的确不无理由),又一再恳求我裸脸给他看。其实这只是一种献殷勤的游戏,任何其他女人不会把它当一回事。但对我而言,这是何等新鲜又何等甜密(我必须坦承这点),以致我竟然情不自禁地也跟着逢场作戏起来。我真是开心极了,如果时光可以倒流,让我与赛姬和狐再像灾厄发生以前的那段日子一样同出共入,恐怕也不会这么开心。此刻,是我一生中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觉得心花怒放。一个崭新的世界,极其明亮的世界,在我周围渐次呈现。

这当然又是众神的恶作剧;先把泡沫往上吹得大大的,然后戮破它。

我一跨过王宫的门槛,他们就把泡沫戮破了。一位我从未见过的小女孩,是个奴隶,从某个藏身的角落里走出来,向巴狄亚耳语。在这之前,他一直蛮快活的;阳光顿时从他脸上消失。接着,他走近我,半带羞赧地说:“女王,白天的工作已完了。现在,没有我的事了。你若准我回家去,我会感激不尽的。我的妻子正在阵痛中,原以为不会这么快的。今晚,我要陪她。”

那一瞬间,我体验到父王所有的震怒。好不容易把自己控制住,我说:“当然啦,巴狄亚,你理应这么做。请代我向你的妻子问好。且把这个戒指献给安姬,祈求她保佑母子平安。”我所卸下的戒指是自己所拥有的戒指中最贵重的。

他急忙离开,根本来不及向我致谢。他大概做梦也想不到自己的那句“白天的工作已完了”多么令我伤心。是的,就是这样——白天的工作。我是他的工作;作我的侍卫是他的谋生途径。当白天的工作结束后,他便像其他的雇工一样,回家去过真正的生活。

那晚的筵席是我生平第一次的筵席,也是唯一一次从头坐到尾的筵席(我们不像希腊人倚在桌旁燕享,而是坐在椅上或凳上)。此后,虽然我宴过无数次客,但筵席间顶多进来三次,向最显要的宾客敬酒,对大家说几句话,就离席而去,每回总由两名侍女伴随左右,这样做,省去了不少无聊的应酬,另外,竟也极有用处,我因此成为脍炙人口的传奇人物,有人说我桀傲不驯,有人说我谦恭知礼。总之,那晚,我几乎陪坐到席散,是筵间唯一的女人。我整个人有三分是羞怯、惊惶的奥璐儿,深恐这样造次,宴罢会遭狐责骂,心中孤苦莫名;另外一分是女王,在热闹和喧哗中洋洋自得(虽然有点头晕目眩),这会儿梦想自己从此便能像男人和战士般大声谈笑,开怀畅饮,下一刻、更加狂放了,竟与楚聂一搭一唱相互调戏,仿佛面纱所遮掩的是张美人脸。

当我终于离席走进冷清的走廊,整个头又晕又痛。“呸!男人真脏。”我心里叫道。这时他们全都醉了(狐例外,他早就离席了),但令我恶心的不是他们的豪饮,而是吃相。以前,我从未见过男人狂欢作乐,这晚可领教了他们的馋相:狼吞虎咽,攫撕拔扯,打嗝声此起彼落,遍桌油渣,骨头散了满地,狗群穿梭脚下争食。男人都是这么样子的吗?巴狄亚呢?我的孤独感又回来了,双重的孤独感,一为巴狄亚,一为赛姬,两者分不开。眼前浮起一幅图画,是痴人的梦,不可能实现的:所有的事从头就不一样,他是我的丈夫,赛姬是我们的女儿。那临盆待产的是我,赛姬在我腹中蠕动……他正赶回家看我。这时,我发现了酒的神效,从而了解男人为什么会酗酒成性。酒在我身上发生的作用——不在于释愁——而是使我的哀愁显得格外光荣、崇高,像首悱恻动人的乐曲。因有这种感受,我觉得自己非常了不起,非常值得人敬佩。我是某首歌谣中那位伟大、哀愁的女王。没有抑住盈眶的泪水,我让自己尽情哭泣。一言以蔽之,我醉了;演了一出丑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