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人之爱(第13/75页)

的确,这位老小姐说的话也有道理,然而我的意思并非要求娜奥密系统地掌握语法规则,而是说既然学了两年英语,阅读课文已经念到第三册,至少过去分词的用法、被动语态的组合、假定形的用法这些基本语法总该会使用吧,可是她把日文译成英文,简直一塌糊涂,恐怕连初中的劣等生都不如。朗读得再好,不见得就能培养出她实际的英语能力。真不知道这两年到底教了些什么、学了些什么。但是,老小姐对我抱怨不满的脸色毫不介意,胸有成竹、沉着冷静地一边点头,一边只是重复刚才那句话:“这个孩子非常聪明。”

我想,这似乎是外国老师对日本学生的一种偏爱。偏爱—如果这种说法不合适,大概可以说是“先入为主”吧。就是说,他们一看见那些长着像西洋人般可爱脸蛋的时髦少男少女,便觉得统统很聪明,尤其老处女更是如此。所以,哈里逊小姐才对娜奥密赞不绝口,她认定娜奥密是一个“聪明的孩子”。娜奥密口齿伶俐,具有声乐素养,一听她那清脆优美的声音,就断定能学好英语,而像我这样的人绝对望尘莫及。这肯定是哈里逊小姐被娜奥密的声音迷惑,才这样对她佩服得五体投地。我到哈里逊小姐的房间里一看,发现她的梳妆台镜子四周张贴着许多娜奥密的照片。她对娜奥密喜爱到这种程度,实在令我惊讶。

我虽然对哈里逊小姐的教育方法及高论甚为不满,但一个西洋人如此厚爱娜奥密,夸她聪明机灵,这正合我的心意,仿佛自己受到称赞似的,禁不住喜上心头。本来我—不,不仅仅是我一个人,差不多所有的日本人—在西方人面前都畏畏缩缩、战战兢兢,连表明意见的勇气都没有,所以一听哈里逊小姐那怪腔怪调的日语,而且那样无所顾忌滔滔不绝地坚持自己的主张,我本来想说的话都说不出来,心想既然对方如此固执己见,如果还有什么不足之处,我在家里给娜奥密补充辅导就是了。

“是的,的确是这样。您说得对。现在我也明白了,这就放心了。”

我对她的话不得要领,只好露出一副似笑非笑的讨好的笑脸,告辞后垂头丧气地回到家里。

当天晚上,娜奥密问我:“让治,哈里逊老师说什么来着?”

她显然依仗哈里逊老小姐的宠爱,说话的口气傲慢轻蔑。

“她说你学得很好。不过,我觉得西方人不了解日本学生的心理。光是发音清晰、阅读流畅,就认为学好了,那就大错特错了。不错,你的记忆力的确很好,所以很会背书,可是一让你翻译,一句也不会。这和鹦鹉学舌有什么两样?再怎么学也不会上进的。”

这是我第一次对娜奥密发火。她依仗哈里逊对自己的偏袒,自鸣得意地耸动着鼻子,那一副瞧不起人的神态仿佛在说:“这回你该明白了吧。”这种表现不仅使我大为恼火,更是担心这样不能培养成为“优秀人才”。姑且不论英语学得怎么样,要是脑袋瓜连语法规则都理解不了,她的前程实在堪忧。男孩子为什么要在初中学几何、代数,着眼点未必在于实用性,而是以锻炼缜密严谨的大脑为目的。至于女孩子,虽然现在不具备有分析能力的头脑也无妨,但以后的女性不能这样。更何况要成为“不比西方人逊色”的“卓越”女性,没有组织才华、分析能力,令人担心。

我多少带着意气用事的情绪,改变以前只补习半个小时的做法,每天必定教她一个或者一个半小时日译英的翻译和语法。在学习时间里,绝对不许她偷懒分心,边学边玩,还不停地教训她。娜奥密最缺乏的是理解力,于是我故意刁难,细微之处不说透彻,只给某种暗示,启发她的独立思考能力。例如复习语法的被动型,我一开始就出一道应用题。

“你把这个句子译成英语。只要明白刚才念的部分的意思,就不会译不出来。”

说完以后,我就默默地耐心等待她回答。如果她的译文出现错误,我也不明确指出错在哪里,只是一遍又一遍地逼她重做。

“瞧你,还是没弄明白,再看一遍语法,重做。”

如果她还是做不出来,我会终于忍不住大声说道:“小娜,这么容易的题都不会,你这是怎么回事?你知道你自己今年多大了吗……同样的错误,不知给你指出多少遍,还是不会。你的脑子到哪里去了?都想什么来着?哈里逊老师说你聪明,我看一点儿也不聪明。连这都不会,上学校也是劣等生!”

我带着恨铁不成钢的情绪数落她。娜奥密满心不高兴地鼓着腮帮,最后往往抽抽搭搭地啜泣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