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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总是拿疯人和自己做比较,计算类似之点,看来是很难逃出疯人的圈子了。这只怪方法不对头。因为自己总是以疯人为标准,让自己向疯子看齐,所以才得出那样的结论。假如以健康人为标准,把自己摆在健康人之列予以评介,说不定会得出相反结论的。那么,要先从近处着手,首先,今天登门的那位身穿礼服的伯父如何?他说:‘心也,置于何处?’……那一套也有点不大正常。其次,寒月如何?他从早到晚,带着饭盒,一味地磨玻璃球。这家伙也是疯人者流。第三,迷亭如何?他以恶作剧为天职,无疑是个快乐的疯子。第四,金田夫人。她那恶毒的心肠,完全悖离了常情,肯定是个地道的疯子。第五,该是金田老板了。虽然还未曾谋面,但是,单看他对老婆低三下四、夫唱妇随的样子,不妨说他是个非凡的人物。非凡乃是狂人的别名,因此,可以和疯子划为一类。其次嘛……还有,还有落云馆的诸君子。从年龄来说,还都嫩得很;但在狂躁这一点上,却是些不可一世的出色的暴徒。如此算来,大多都属于疯人同类,倒叫他意外地心安理得了。看样子,说不定整个社会便是疯人的群体。疯人们聚在一起,互相残杀,互相争吵,互相叫骂,互相角逐。莫非所谓社会,便是全体疯子的集合体,像细胞之于生物一样沉沉浮浮、浮浮沉沉地过活下去?说不定其中有些人略辨是非、通情达理,反而成为障碍,才创建了疯人院,把那些人关了进去,不叫他们再见天日。如此说来,被幽禁在疯人院里的才是正常人,而留在疯人院外的倒是些疯子了。说不定当疯人孤立时,到处都把他们看成疯子;但是,当他们成为一个群体,有了力量之后,便成为健全的人了。大疯子滥用金钱与势力,役使众多的小疯子,逞其淫威,还要被夸为‘杰出的人’,这种事是不鲜其例的。真是把人搞糊涂了!
以上,将主人当天夜晚在孤灯只影下沉思默想时的心理状态如实地做了描述。主人头脑的昏庸,从这里也可以看得一清二楚,尽管他蓄着德皇凯撒式的八字胡,却是个呆子,连正常人与疯子都区别不开。何况他好不容易提出这么个问题,让自己思索,却终于没有得出任何结论,便半途而废了。他这个人,不管什么事,都不具备彻底思索的力量。他的结论十分渺茫,如同他鼻孔里喷出的“朝日”牌青烟,难于捉摸。不要忘记,这便是他议论中惟一的特色。
咱家是猫,也许有人怀疑:一只小猫,怎么能把主人的内心世界描绘得如此详尽?然而,这区区小事,对于猫来说,何足挂齿!咱家曾学过解心术。“几时学的?”这等小事,何须多问!反正咱家精通,当咱家趴在人们的膝上时,将柔软的毛皮悄悄贴在人们的肚皮上。于是,唰的一溜火光,人们的心理动态立刻鲜活地映进咱家眼帘。前些天,甚至发生了这样的事:主人温存地抚摸咱家的头,竟忽而萌起一个千不该万不该的念头:“若是剥下这张猫皮,做一件坎肩,一定很暖和。”咱家立即察觉,不由地一阵浑身发冷。真可怕!当天夜里主人头脑中泛起的上述思绪,幸而能向诸公报导,敝猫引以为极大的光荣。但是,主人想到:“一切都搞糊涂了。”随后便酣然大睡。到了明天,究竟原来都想了些什么,一定会忘得一干二净的。其后,主人如果对于疯狂再进行思索,必然要重复一遍,从头想起。那时节,他究竟又按何等思路,是否依然得出结论:“一切都搞糊涂了!”可就没准儿了。然而,不论他再重想多少次,也不论他沿着何等思路去思索,终于要得出结论说:“一切都搞糊涂了!”这可是板上钉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