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情(第10/16页)

接着他听到有人喊他的名字—惯常的“杜德先生!”和看着他长大的老工人们喊出的“阿瑟,阿瑟!”。他还听到“锯子”、“头”,以及“老天,老天,老天!”。

阿瑟但愿那一刻能安静下来,但愿那些喧哗和物件都能可怕地、令人释放地退去,好让他定下神来。人们胡乱地嚷叫、打听、奔跑,他夹在人群中心,被推搡着进了锯木车间。一个男人晕了过去,若是没有提前关掉电锯,他昏倒的地方也会要了他的命。那是他的身体,倒在地上但是完整的,阿瑟误认为那是遇难者。噢,不,不。他们还在推他朝前走。锯末是猩红色的,因浸透了血而鲜亮。那堆木料上溅满了鲜血,锯刀上也是。一团工作服吸饱了鲜血,横在锯末中,阿瑟明白过来那是尸体,连着四肢的躯干。鲜血如此之多,它失去了原有的形状,变软了,变得像一摊布丁。

他首先想到得把那儿盖起来。他脱下外套就那样做了。他必须靠近一步,鞋子在血泊中扑哧作响。别人都没这么做,那是因为他们都没穿外套。

“叫医生了吗?”有人嚷道。“去叫个医生来!”一个挨着阿瑟的男人说。“头缝不上去了吧—医生。缝得上吗?”

阿瑟还是差人请来医生,他想那是必要的。只有医生才能宣布人死亡。之后的事情一桩接一桩展开。医生、殡仪员、棺材、鲜花、牧师。一件连着一件,让他们有事可做。铲走锯末,清理锯刀。把当时就在近旁的那些人送去洗澡。扶那个晕倒的人去食堂。他没事吧?吩咐女勤杂员备茶。

他需要的是白兰地,威士忌也行。但他有约在先,办公区里禁酒。

还缺了什么。它在哪儿?那边,他们说,在那边。阿瑟听到不远处的呕吐声。不是自己捡就是让别人捡。呕吐声护佑了他,稳住了他,让他近乎轻松地做出决定。他捡了起来。小心稳当地捧走,仿佛手里是一只丑陋但又贵重的罐子。把脸那侧朝里,似要让他舒服些,把它贴在自己的胸前。血濡湿了衬衣,布料贴在他的皮肤上。它是温热的。他感觉自己是个伤员。他意识到人们在看着他,他意识到自己成了一位不可缺少的演员,或是牧师。该拿它怎么办?它正贴在自己的胸口。这个答案也浮现出来了。把它放下,放在原先该在的地方,当然不是严丝合缝,不是用线缝上。只是大概的位置,然后挪一下外套,重新盖好。

他现在没法问这个男人的名字,只能在别的时候打听。刚亲手打理完这一切,如此无知是一种罪过。

但他发觉自己其实知道—他想起来了。他把夹克的一角拉到那只耳朵边,耳朵在那儿依旧朝上,看起来气色还好,还能用的样子—一个名字浮现在他的脑海。他的父亲是上门打理花园的那位,这位园丁并非总靠得住。他是那个退伍后重回工厂的年轻人。结婚了?他觉得是。他得过去看她。越快越好。穿一身干净衣服。

图书管理员时常穿一件暗红色的衬衫。为了搭配,她涂了些口红,头发剪短了。她不再年轻,但也有动人之处。他还记得几年前他们雇她的时候,曾觉得她总让自己显得很严肃。那时候她的头发还没剪短—而是盘在头上,有些老气。我还记得是和过去一样的颜色—让人愉快的暖色,就像树叶—橡树叶,还是秋天的。他试着回忆起她薪酬多少。不多,当然。她靠这些钱把自己打理得不错。那她住在哪里呢?某栋宿舍楼—和学校老师在一起?不,不是那儿。她住在商务旅馆。

眼下又想到了些别的。不是某件特别的事。你拿不出什么来证明她的名誉有问题。但那名誉也非纤尘不染。听说她会和那些旅行推销员喝酒。或许其中就有她的男友。一个或两个。

好吧,她已够年龄随心所欲了。这和做教师还不一样,成为榜样也是教师工作的一部分。她工作表现一直不错,而且有目共睹。她和别人一样,有自己的生活。比起老而乖戾的玛丽·坦布林,安排一位美貌女子在这儿不是更好吗?镇子外的人或许偶尔造访,他们是根据眼前看到的给镇子打分的。你需要一位好看有礼的女子。

停。谁说你不需要呢?他幻想有人要撵她走,自己正为她争辩,可实际上根本就不需要。

她的问题是怎么回事?初次见面的那个晚上,提到机器的那个问题。她想说什么?是狡黠的问责吗?

他和她聊起那些画儿和灯光,甚至谈到如何把工人派到这里,出工钱让他们帮图书馆做书架。但他从未说起那个瞒着她把书顺走的男人。每次一本,大概吧。藏在大衣里?然后用同样的办法带回来。他一定是把书又带回来了,要不然他会有满满一屋子的书,他的妻子一定受不了。算不上偷窃,临时占用罢了。无害的怪癖。自信可以做一点奇怪的小动作而不被发觉,自信不会大意到被机器挂住袖子锯掉脑袋。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