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第14/21页)

在夜风中,兵蚁不爬出洞穴,蜜蜂也不飞出来。浓云在山后聚集,似乎要开始游行。你几乎能看到它们在堆积,可是在吊床上摇晃的这个人却没有注意。他躲在自己的孤独之中,在风中摇摆,飘荡。一个没有接受过人类仪式的人:没经过洗礼,没经过割礼,没有过青春仪式或正式的成人礼。没结过婚也没离过婚。他没参加过葬礼,没在教堂举行过婚礼,也没抚养过一男半女。没有财产,没有家,他寻求,但并不追随。他上的学校没有分数,所以他又怎么知道是否及格了呢?他曾想沉溺于蓝色的大海,下沉,下沉,然后再升起,从波涛中跃起,看到眼前是一个单调而坚强的表面,沉重又复杂的东西。他要围住它,征服它,因为当时他知道了自己的力量。或许因为这个世界也知道了他的力量,便不认为他有能力。世界对他的力量的了解和对它的观点间的冲突孤立了他,使他孑然一身。但他选择了孤独,且与其他孤独者为伍——他恰恰是在别人早已投降服输之际做了这一选择,因为他从未想按他们的方式在这个世界上生活。那些仪式是有问题的。他想走另一条路。在世界上生存的另一种方式,围着白浴巾站在那里看着杂工——吉迪昂的背影时,他感到那种方式在脱离他。但他身上的某种东西松动了,像是轮盘赌中绕着盘转的球,既靠自身的重量,也靠轮盘的力量,才能旋转。

在那八年无家可归的岁月中,他投身于无身份者的地下大军。虽说世界上像他这样的人要多于学生和士兵,但与学生和士兵不同,他们是不会被计算的。这是一支国际军团,成员有临时工、打手、赌徒、路边小贩、移民、运送危险品的货船上无执照的水手、钟点工、全职舞男和路边乐师。他们有别于其他男人之处(除去他们畏惧社会安全卡和身份证之外)在于他们拒绝认为活着就要工作,也不会在任何地方久留。有些人是哈克贝利·费恩,有些是黑鬼吉姆。其余的则是凯列、斯塔格里斯和约翰·亨利。(以上均为文学作品中具有代表性的底层人物。)他们不遵守法律,四处流浪,在外地报纸上阅读自己家乡的消息。

自从一九七一年以来,儿子一直通过《时报》国际版、短波电台和其他水手的观点来观察美国。看似黏乎乎的。喧嚣、红火,却黏黏乎乎。它的田地松软吸水,它的人行道因为流淌着最出色的人的鲜血而变得滑溜溜的。只要有哪个人,无论男女,一做出什么慷慨之举或说出什么大胆的话,外国报刊上就会出现给他送葬的照片。这让他心生抵触,让他对无法目睹或切身感受的全部知识生疑。当他想到美国时,他想到的是那墨西哥人在汤姆大叔口中画出的舌头:他们画的美国地图就像塞满了童尸、围着一圈利齿的怪模怪样的舌头。儿子砸笛鲷鱼头的那天,那个墨西哥人笑眯眯地说着“美国人”,把那幅画递给了他,那是在监狱里画好、保存在储物箱里的。他们当时离阿根廷不远,一上午都在船头钓鱼,他们迅速地把笛鲷拉起来,好像是它们跳上甲板一样。只有儿子没钓到。那个瑞典人和墨西哥人——他最亲密的两个船友——大声嘲笑着他令人惊叹的霉运。突然间,鱼咬了钩,他挥着鱼钩一抡,甩出一大圈闪亮的水泡。两个朋友佩服地看着那鱼扑腾着迎接死亡。但在儿子弯腰去摘鱼钩时,那条鱼却垂死一挣,在甲板上蹦起三英尺多高,甩打在他的脸上。墨西哥人和瑞典人笑得像孩子,儿子抓住鱼尾,用膝头压着,挥拳猛击鱼头,鱼嘴一片血肉模糊,一颗眼珠跳着掠过甲板。瑞典人大呼小叫,墨西哥人却突然沉默了,后来就给了他那幅画,说:“美国人。纯种的美国人。一点儿没错。”(原文为西班牙语。)可能就是这样。在任何时候,只要他气愤地摔打一条要死的鱼,只要他被一条笛鲷妄图掌握自己生命的无耻宣言激怒,被它拒绝与他的鱼钩配合的举动震惊,想让它屈从于他的享乐,他可能就成了“纯种的美国人”,于是他该回家了。不是回到那片黏稠、猩红的土地上,而是回到那片土地上他的家里。那个与世隔绝的家园住着身穿雪白衣裙的健壮的黑女人,始终是干燥、葱绿和安静的。

那里不会有黑斑羚和水牛;没有交配舞,没有猎物。没有象牙,只有骰子;在他想旅行时却来了份工作。他奉为以往生活中独一无二——也只属于他——的狮子被凝结在纽约公共图书馆门前的石头中,那座城市曾嘲笑过他的列兵军装。如同一个印第安人看到他的侧面像被缩小到一枚五分硬币上,他看到他想象中属于自己的东西,包括他自己的倒影,被嘲弄了,被挪用、被商品化、被缩小成了装饰品。他不能放弃他剩下的最后一件东西——友爱。在海上和储物柜内,他拥有友情;在小酒馆和码头临时工职业介绍所里,他拥有友情。而如果他成了“纯种的美国人”,他最好还是回到友情永远不可能被剥夺的地方——家。他想回家,但那女人萦系于心,就是他想改变其梦境的那个女人,他侮辱她,只是希望她令人疯狂的美貌不再使他神魂颠倒,不想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