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第4/7页)

霍善欢欢喜喜地把太子刘据要的那匹分了出去,高兴地绕着自家三匹马转来转去,决定给自己的小马驹起名为霍小黑!

他家霍小白是头白脸黑驴。

霍小黑呢,通体都是白的,只鬃毛、尾巴以及马蹄是黑的。

至于另外两匹马的命名权,霍善觉得自己不能越俎代庖,得留给李长生他们自己取。

霍去病见他已经迫不及待要回去跟李长生分享家中再添新成员的好消息,便领着他向刘彻辞行。

临别时,刘彻又许给霍善另一样好处:“你这几匹可都是好马,那得有个地方供它们多跑动才行,回头朕叫人在你家周围给你围一处带马场的庄子,”他兴致盎然地拿话激霍善,“以后那边就归你这个朝阳侯管了,你可得用心些才行。”

霍善一听刘彻对自己委以重任,立刻支棱起来了,信心十足地说道:“没问题,您只管交给我就好!”

一行人离开了未央宫。

霍善精神抖擞地和卫青他们分享自己给霍小黑起的绝妙好名。

卫青看了眼那匹雪白小马驹的黑尾巴,觉得这名字起得倒也还算贴切。

霍去病领着霍善和金日磾归家。

他看得出金日磾是个很识趣的人,便也没有敲打这个曾经是匈奴休屠王太子的少年郎。

而是领着金日磾去见李长生,告诉李长生他们即将一起成为霍善家臣这件事。

李长生从没想过当官,只不过家臣是跟在霍善身边的,霍善一个三岁的小娃娃估摸着也没什么外事,他们还是和以前一样过日子。

只是对于金日磾这个“同僚”,李长生很有些忧心,因为此人面相一看便不怎么寻常。

再听霍去病说起金日磾的来历,李长生更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霍去病一个放话说“匈奴不灭,无以家为”的人,放个前休屠王太子在自己儿子身边合适吗?

霍去病似是看出了李长生的想法,对李长生说道:“阿善自己挑的。”

那么多马奴负责牵马,霍善愣是从里头挑出个休屠王太子,只能说这娃儿不愧是他儿子,眼光着实有些独到。

李长生没话说了。

这可不仅是霍善自己挑的,还是刘彻亲自赐名并安排成霍善家臣的!

他哪怕当了霍善的家丞,也没法决定金日磾的去留。

有了这么一出,李长生便不再抗拒出任家丞了。

霍去病是大司马,有许多军务要忙,而他什么事都没有,理当由他好好看着霍善。

总不能真把霍善交给金日磾这个匈奴人。

霍去病倒没怎么担心,他虽然杀匈奴人,但也用匈奴人。

这里是大汉,金日磾不过是降奴,他怎么都不可能突然昏了头要害个半大小孩。

便是他舍得自己的性命,难道他还能舍得自己母亲、兄弟以及昔日族人的性命不成?

霍善可是刘彻亲封的朝阳侯,金日磾动了他无疑是想让自己举族一起陪葬。

何况杀个三岁小娃娃算什么本事?

说出去只会惹人笑话。

见过李长生这个未来同僚后,金日磾便留在了冠军侯府。

即使刘彻让他出任侯国庶子之职,金日磾依然挑了个离马厩近的落脚处,准备尽职尽责地替霍善把刘彻赐下的三匹马喂好。

霍善不懂大人的种种思量,等霍去病和李长生聊完以后就迫不及待地拉着他师父去看马。

小的是他家霍小黑!

性格烈的是给李长生挑的,李长生懂驯马,可以把它驯服!

性格温顺的是给师弟易知挑的,师弟说不了话,所以他的马必须要听话才行!

李长生听他讲了半天,才知道他在御前说要回新丰县去。

霍去病还同意了。

看来霍去病未必没有察觉卫霍两家在长安城的处境,他们站的位置越高,盯着他们的人就越多。

尤其他们还生在大汉这种在高祖时期便曾因为外戚出过乱子的王朝,不少人就更有理由拿他们的身份作文章了。

只是真要细究起来,宦官、权臣、宗室出的乱子也不少,只能说权欲这种东西一旦深陷其中,估计谁都可能逐渐迷失自我。

霍善要不是年纪还小,哪里舍得下长安城的繁华?

换成别人得了天子这般优待,怕是恨不得时刻待在御前不走,生怕离远了自己就失了这份恩荣。

李长生道:“那我先回去与你师弟说一声,省得他一直记挂着这事儿,每天睡不着吃不香。”

若是在此之前,霍善肯定不会答应让李长生走的,可现在他知道自己必定能回去也就不怕了。他说道:“那师父你要快些回来,若是过几日你不回来,我便自己走回去!”

李长生无奈地笑道:“好,过几日我就回来。”

霍善与李长生说定了,才依依不舍地送李长生到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