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心上之人(第5/7页)

赵一玫也很喜欢他,每天尽量抽出时间来陪他聊天。李槐喜欢拉着赵一玫给自己讲故事,赵一玫绞尽脑汁也不知该讲些什么。小时候只听过《白雪公主》《灰姑娘》和《拇指姑娘》,她想了想,便把自己在世界各地旅行时的所见所闻与他分享。

“旧金山是不是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李槐问,“听说那里遍地都是黄金。”

“是啊,”赵一玫微笑着揉了揉他的头发,“很远很远,等以后你的腿好了,我开飞机带你去。”

这一瞬间,赵一玫忽地顿了顿,想起许多年前何惜惜说过,旧金山不在这里,也不在那里,就在她们心中。

那如今呢,她的那座旧金山又在何处?

李槐一脸兴奋:“大姐姐你真酷!”

赵一玫拍拍他的脑门:“你要是喜欢,以后我教你开飞机。”

“好啊好啊!”

李槐的父母对她千恩万谢,他们没有受伤,在身体恢复以后就匆匆出院了。他们是来非洲谋求生存讨口饭吃的,每拖一天,储蓄就减少一点,如今已是捉襟见肘。若非生活所迫,谁又愿意远离他乡,来到这片可怖的土地呢?

沈放和李岚来医院找赵一玫的时候,她正在给李槐剪头发。

小男孩的头发长得很快,又黑又软的,遮住了眼睛。赵一玫让他在病床上坐着举好镜子,拿着剪刀信誓旦旦地说自己会一百种花式发型。

“姐姐,左边左边,那里还有一缕。”

“啊啊啊——姐姐你剪太多了!这样很丑啊!”

“丑什么丑,”赵一玫拿着剪刀“咔嚓咔嚓”地剪,“男孩就是要剪短发才精神英俊。没听说过吗?短发是检验帅哥的唯一标准。”

“像沈哥哥那样的吗?”

赵一玫一怔,放下剪刀,就看到了站在病房门口的沈放和李岚。

李岚笑了笑:“好久不见。”

“你怎么来了?”

“把多余的药物都捐过来。”李岚说,“待了这么久,真要离开了还有些不舍得呢。”

“快回去吧,”赵一玫笑着说,“祖国人民需要你们保家卫国。”

李岚笑着说:“你才是我的大功臣,幸好遇到了你。”

说完,她用手肘捅了捅沈放,沈放没吭声。

李岚只好站在门口,替自己这个不成器的队长问:“今天是沈队的送别会,你来吗?”

赵一玫之前就听说了沈放要退伍的事情,不过当时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旅游车被劫持的事件上,无暇他顾。现在一切尘埃落定,赵一玫才突然意识到,他要离开了。

她在一瞬间想起两人在空中的那个长吻,炙热而强烈,仿佛在燃烧生命。

然后呢?

赵一玫没回答李岚,而是直直地看着沈放。

沈放蹙眉,知道她的意思,只好开口重新问一遍:“你来吗?”

“来。”赵一玫的笑容荡漾开来。

沈放和李岚离开以后,赵一玫突然想到什么,在网上搜索“陈砂”两个字。她原本以为会有许多重名的,没想到首页里一下子全是“Eagle”和“陈砂”。

原来这几年,“Eagle”在国内走红,已经跻身一线乐队。陈砂在大学时就辍了学,乐队别的成员换了一批又一批,只有她一个人一直在坚持。

最新的一张专辑上,她穿着黑色连帽衫,将帽子扣在头上,遮了一半的眼睛,冷冷地看着镜头。她好像还是当年那个小女孩,独来独往,谁都进不去她的心。

可赵一玫见过她的另外一副模样,她站在沈家别墅的大门口,像个美梦成真的灰姑娘,内心惴惴不安,却又对未来心生向往。

赵一玫隔着老旧的屏幕,静静地和多年前的情敌对视,发现心中竟无波无澜,曾经疯狂的嫉妒也早已烟消云散。

是因为她不再爱他了吗?

还是因为……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能改变她对他的感情?

又或者是,他对她的。

晚上说是欢送会,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一群关系好的弟兄们跑到酒吧,热热闹闹地点了一桌子酒,说是不醉不归。

赵一玫穿着红色长裙姗姗来迟,她在酒吧大厅里没看到沈放,李岚扬扬下巴给她指路:“后面。”

从一条窄窄的木头搭建的小路走下去,能闻到海的味道。赵一玫拎着裙子,一步步走下去,终于在台阶的最末尾看到了他。

男人宽肩窄腰,伸长了腿靠在黑色的墙边,划一根火柴,嘴里叼着细长的烟。赵一玫走过去,和他肩并肩坐下来。

两个人什么话都没说。

一直到一支烟抽完,沈放从脚边的烟盒里拿出两支新的,然后捅了捅赵一玫的手臂,分给她一支。她凑过来,两人几乎额头相抵,烟头相触,点燃了她嘴里的那支烟。然后她在明明灭灭的星光中,看见了他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