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论合宜感(第9/9页)

在这方面,那些值得喝彩赞扬的品行与那些只是值得赞许的举止间,亦即,美德与仅是合宜间,有一显著的差异。在许多场合,要表现出最充分合宜的行为,只需要有一般凡夫俗子普通常见的那种程度的感性或自制就够了,有时候甚至连那种程度也不必要。譬如,举一个很卑微的例子来说,肚子饿了便吃饭的行为,显然通常是完全正确适当的,绝不会有什么人不表赞许,说它不合宜。然而,要是有人说这样的行为是美德,那就未免荒谬绝伦。

相反,有些尚未达到最完全合宜的行为,也许往往具有显著程度的美德,因为在一些极难达到完全合宜的场合,它们也许仍比一般所能预期的更接近完全合宜;在需要最大的努力发挥自制的场合,情形往往便是如此。某些场合对人性的考验是如此的严酷难堪,以致像人类这样不完美的性灵可能拥有的那个最大程度的自制力,也无法完全消除人性弱点的呼唤,或者说,也无法把感情强度降低至公正的旁观者能够完全体会附和的那个中庸的程度。所以,在那些场合,受难者的举止,虽然没有达到最完全合宜的地步,但也许多少仍值得一些掌声喝彩,甚至在某一意义上,可以被称为美德的表现。它所展现的那种慷慨与气魄恢弘的努力,也许仍然是大部分人类无法做到的。虽然它没有达到绝对完美的地步,不过,在这样艰苦难堪的场合,它也许仍然远比通常可以看到的,或可以预期的,都更为接近完美。

在这种场合,当我们在决定什么行为似乎该得到责难或掌声时,我们往往采用两种不同的标准。第一种标准是某种完全合宜与完美的想法,是在那些困难的处境中,没有什么人的行为曾经或有能力达到的那种完美的标准。和这种标准相比,所有人类的行为必定永远显得该受责备与不完美。第二种标准是大部分人通常达到的那个多少和完全合宜的完美有一段距离的程度。凡是超过这个程度的,不管距离绝对的完美还有多远,似乎都该得到掌声喝彩;而凡是未达到这个程度的,则似乎都该受谴责。

我们也采取同样的方式,评判所有致力于发挥想象的艺术品。当一个评论家在审查任何一位大诗人或大画家的作品时,他有时候是根据他心中某种完美的想法来审查它,而这种完美绝不是那个作品或其他任何人类的作品可望达到的;只要他拿这种标准和它相比,那么,在它当中,他所看到的无非都是瑕疵与不完美。但是,当他想要评判它在同一类的其他作品当中该有的等级地位时,他必然会拿一种大不相同的标准,即该门艺术中通常看得到的那个普通程度的卓越标准和它相比;当他根据这个新标准来评判它时,它也许往往看起来应该得到最高程度的赞扬,因为它比大部分能够拿来和它相比的那些作品更为接近绝对的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