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第6/10页)

但亚当活在恐惧之中。因为他派兵去了水之森林的一个村子,血洗了那里,提着村民的人头来见他,他一一查看了眼睛微睁的人头,但没看见一只眼睛清澈如天空,没有一张是父亲以利亚、马修叔叔或弟弟约翰的脸;甚至没有一张像是亲戚的脸。在世上某个地方,有某个人,亚当知道,有个能看穿他心思的人,甚至,他们和马修一样,能屏蔽他的窥探。他时常梦见马修把他的脸一股脑儿地熔在地上,失声尖叫着醒来,慌乱地遍搜身边人的意识,想找到一个见过蓝眼,或者听说过能与他匹敌之人的人。

我是个可悲的东西,他想,只要一天不找到,不杀光亲人,我就没有快乐可言。

“詹森之子,”拉瑞德轻蔑地说,“这就是你全盘大计的结局?”

“仅从一个酝酿已久的试验的角度看,你得承认,结果相当漂亮,天贼的能力竟能被提升到这种高度。我只能看穿人们的心思和记忆,操纵不了他们的思维或行动。你最好也别全信他会像梦中所说的那样穷凶极恶;这些记忆源自一代又一代憎恨他的人,可以说,他就是沃辛星球版的艾伯纳·杜恩,一个被加工演绎过的恶魔。我怀疑,他是生在了一个残酷的时代,与其他统治者格格不入,在那个时代,只有凭权术才能大获成功。我还怀疑,折磨并非是他首创,虽然他也不是不肯使这一手;他是个坏人,但按当时的标准,我想他算不上穷凶极恶。但兴许都是我在瞎想。一句话,只管写你梦中所见的他,你的故事必须写实。”

“其他人呢,他父亲、叔叔和弟弟呢?”

“哦,他出走后不久,父亲就绝望而死。他弟弟,你已经听过那个故事了,他到处打零工度日,为人排忧解难,具备治愈能力,并成了一位爱鸟人士——修补匠约翰。至于叔叔马修,他的儿子小马修其实并没死,在亚当逐步发迹的那三十年中,小马修长大成人,并生了一个儿子,取名阿莫斯;老马修死后,他继承了那家小旅店。修补匠约翰死时,恰好是亚当迎娶佐菲莉尔之女那一年,约翰死后,马修和阿莫斯搬到了哈克斯,紧邻西河流出世界之巅的地方。他们在那儿经商。”

阿莫斯在自家塔楼里,这会儿正望着窗外哈克斯大区的街道和屋顶。他在塔楼上吃住和工作,在一扇扇窗台上丢一些喂鸟的种子;鸟儿每个冬夏都来,从没失望过。听着鸟儿在窗外扑扇翅膀的声音,他想象自己就是躺在沃辛墓地中的叔叔,修补匠约翰。

“你记得约翰叔叔。”阿莫斯说。

“记得他的,不是我。”他的小女儿费思(Faith)答道。她就是这样,说话爱标新立异。

“你记得我记忆中的他。”

“他不该让人家伤害他。他应该改变他们。”

阿莫斯叹了口气。唉,费思,在孩子们之中,你会不会第一个承受不了我们的沉重使命?“哦,那你说,他该怎么做?”

“他应该阻止他们伤害他。他不必非得任他们伤害不可。”

“他们后来都遭了报应,”阿莫斯说,“被割下了脑袋,带到斯蒂波克城给詹森之子看。”

“还有他。”费思说,“他是另一个我们应该阻止的人。我们凭什么让那样一个人……”

阿莫斯抬手按着她的嘴唇,“修补匠约翰是我们之中最优秀的,极富耐心,我们谁也比不上,但都必须学习。”

“为什么?”

“因为那个詹森之子,也是我们家的人。”

他凝视着她的脸。从儿时起,就没有多少能让她吃惊的事,但这是最痛苦、最危险的秘密,所以非得等他们成年后才能知晓。但你成年了吗,费思?还是说,为了这个世界,我们非得把你放进石头?我们只有对自己人够心狠,才有能力善待这个世界。

“詹森之子!他怎么可能是我们家的人,他是谁的儿子?你生了七个儿子七个女儿,除了你,爷爷生了三子八女。兄弟姐妹、直系旁系,我个个都认识,还有——”

“别说了。你不知道你的哥哥姐姐都在忙着屏蔽弟弟妹妹?别叫他们听见了。我们没空讨论这个,否则得解释个没完。再说,时间不多了。”

“为什么时间不多?”

“因为亚当和他的支系都在休眠。”阿莫斯说,“但他们很快就会醒,你必须赶在他们醒来前,拿定主意。”

“我要拿什么主意?”

“别问了,费思。听我说完,你就明白了。”

费思住了口,但没忘了在父亲的意识中翻找答案。

“傻孩子,你难道忘了我可以对你关闭心门,你难道忘了,这是我们与亚当支系的区别所在?他们的心门防备不了我们,我们却能屏蔽他们;他的能力与我们相当,我们还能屏蔽他,所以我们技高一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