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革命时代的内战(第7/11页)

潘恩在反君主制的论证过程中,所做的数字统计值得一提。我们不清楚玫瑰战争时期他统计了多少次内战,又或者是囊括了几次发生在17世纪中期的纷争,以及他是如何区分内战和叛乱的。然而令人震惊的是,他居然把“光荣革命”也列入了英国的内战之中。1688—1689年,一年之间有两位君主,詹姆斯二世和威廉三世(以及他的配偶玛丽),所以比起塔西陀在《历史》一书中记载的“四帝之年”,大约只有一半那么糟糕。对于潘恩来说,“光荣革命”只不过是另外一次因继承权之争而引发的国家动荡,为了确立君权让公民互相敌对。消除内战的方法,并不像那些拥护奥古斯都的作家们及其后继者所坚信的那样,要建立君主制,而是要建立一个没有君主的政府。[42]美国《独立宣言》切断了英国北美殖民地与英国国王之间的联系,宣布这个前殖民地独立成为“美利坚合众国”,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暗含的内战解决方案。

在1776年7月,美国《独立宣言》公开向“公正的世界”陈述了一些事实,以证明“我们这些联合的殖民地是而且有权成为自由和独立的国家……我们与大不列颠王国之间的一切政治联系全部断绝,而且必须断绝”。[43]在《独立宣言》的拥护者眼中,英国是国际冲突的一方,而美利坚合众国——包含数个州,则是另一方。他们双方不再属于同一个政治共同体,他们的居民也不再是同胞,所以不是阿尔杰农·西德尼所说的“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中的共同成员。同样,美国战争也不再是潘恩所认为的自1066年以来英国的第九次内战。

美国《独立宣言》向欧洲的大国们宣布,美国开放贸易以及做好了结盟的准备。并且,独立宣言所使用的语言是符合当代法律规范的,直接取自瓦特尔的《万民法》。瓦特尔倡导沿用自然法则的传统,以外部主权来确定一个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独立性,他是欧洲第一个如此提倡的法学家。 [44] 也正是出于这个原因,本杰明·富兰克林在1775年把最新版瓦特尔的《万民法》一书交给了大陆会议。“因为一个新崛起的国家,所面临的处境,使得它必须从国际法中寻找建议。”[45]“自由而独立”是瓦特尔对一个国家独特的且不断重复的描述,在美国《独立宣言》中也着重强调了这一点,从而确保在美国人民反抗英国时,能得到“地球上各国”的承认。同样被引用的还有瓦特尔的论述(源于洛克),他说道,骆驼的背早已被“长时期的虐待和篡夺”压垮。这不仅为北美殖民地起来反抗英国提供了合理的理由,也为其脱离英国提供了合理性。[46]于是,一个早期现代典型的地方性税收暴动变成了英国的内战,继而变成了“美国战争”(the American War)。

在当时的年代,帝国主义革命等同于内战,将帝国内部的叛乱转变为合法外部冲突,是美国反叛者所面临的一个问题。[47]从内部冲突变成外部冲突,因此,所涉及的规则和制裁标准,就由国家内部法律变成了战争法和国际法。例如,在1812年,当何塞·玛利亚·科斯(José María Cos)因新西班牙的叛乱而面临来自王室的指控时,她“通过强调新西班牙和西班牙合法的平等性,以及将两者的关系置于国际法和战争法的约束中,就把一场发生在兄弟和同胞之间的战争转化成了一场独立战争”。后来,在1816年,阿根廷的何塞·德·圣马丁(José de San Martín)也发出类似的抗议:“我们的敌人,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将我们视为造反者,而如果我们宣布自己是附庸国,那么可以肯定的是,这样的话,没有人会帮助我们。”这与托马斯·潘恩40年前的论述几乎完全一样。[48]

在这些所有的冲突中,独立——从瓦特尔所积极支持的意义上来说,即争取不受外界力量干预的自治——其实只是解决帝国危机的诸多方法中的一种。在多数情况下,它不是第一选择,但经常是最后一种选择。美国殖民地人民选择了它,从南到北,他们为了主权而斗争。在北半球的数个国家,它们从帝国到独立国家(在某些情况下,如墨西哥和巴西,是从帝国到另一个帝国)的转变中,从没有顺利而不受阻碍。一部分原因是,主权的法律和政治来源是广泛多样的。与其说主权是司法确定性的来源,倒不如说它是一个激烈争论点,因为在北美殖民地,帝国,而非国家,才是共同体的形态,正是在这个共同体中,爆发了所谓的“革命时代”的内战。与罗马所发生的一样,正是在内部分裂与瓦解之时,政治共同体的界限和同盟之间的争议,变得格外的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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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一个绝佳的例子,可以展现革命与内战互相隐含的特点,那就是法国大革命,一场带有内战的革命。历史学家们精确地将法国发生的现代革命的具体年份定为1789年。这是因为,他们解释道,“革命的概念被革命化了”。它的创新之处在于,这一年“法国人想到了一条激进的与过去决裂之路,通过人们有意识的行动,一个全新的时刻开启了一系列戏剧性的变化和转变,将会无限地影响未来”。[49]在1789年以前,革命通常被视为无法避免的自然的杰作,就如预先设定好的星象运行周期,又如永恒且不断会发生的人类行为。[50]在霍布斯关于英国内战的谈话中,有一个形象,是个大怪物,它很精辟地总结了1649—1660年英国的大事件:“我观察到这场革命有一个圆形的轨迹,最高权力从上一代国王(查理一世)到他的儿子(查理二世),传到两个篡位夺权的父子(奥利弗·克伦威尔和理查德·克伦威尔)手上。”这是一场反复的革命,而不是颠覆的革命。[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