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拉栖代梦的伯罗奔尼撒同盟大会。[1](第7/7页)
[22] 大概是指许多城邦在波斯人第二次入侵之前已把“土和水”献给波斯人。参阅希罗多德,VII. 32,131—133。
[23] 即在各邦扶持贵族势力,建立寡头政治。参阅修昔底德,I. 19。
[24] 指波斯战争时期。
[25] 意即雅典人对同盟者的所作所为符合人性,他们比拉栖代梦人更值得称赞。雅典人在为自己辩解时,常常使用类似的说法。
[26] 公元前466年,开俄斯人首先承诺凡涉及与雅典关系的案件,一律交由雅典民众法庭审理,其国内的刑事案件,不经雅典人同意,不得判处任何人死刑。后来其他同盟国也都如此。这实际是雅典干涉同盟国内政、剥夺其部分主权的行为,是同盟国转变为附属国的重要内容之一。参阅伪色诺芬:《雅典政制》(Pseudo-Xenophon,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Athenians),II. 16—18。
[27] 大概是指波桑尼阿斯私通波斯,想做全希腊的统治者。
[28] “邻邦”可能是指伯罗奔尼撒半岛上尚未加入伯罗奔尼撒同盟的城邦,如阿尔哥斯等。
[29] 即都是陆军而不是海军。
[30] 这些纳贡的同盟者实际上都是处于附属地位的城邦(属邦),不是独立的城邦。
[31] 伯里克利也曾提到伯罗奔尼撒人的财政困难(I. 142)。
[32] 这表明,随着雅典帝国的形成,雅典的版图已大大超出阿提卡半岛的地理范围。
[33] 参阅谢译本,第58页。
[34] 参阅谢译本,第60页。
[35] 讥讽雅典重视公民的文化教育(如雄辩术)。
[36] 他们不同意科林斯人对雅典人略显夸张的描述(I. 70)。
[37] 参阅修昔底德,I. 78。
[38] 拉栖代梦国家的监察官(Ephors)大概起源于部落首领。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其人数和职权也有所变化。古典时代共有5人,一年一任,从贵族中遴选,负责审理国王的不法行为,主持公民大会,监督青年的军事训练,是斯巴达国家的最重要官职之一。参阅R. B. Strassler, The Landmark Thucydides, Appendix C, p. 590;祝宏俊:《斯巴达的监察官》,《历史研究》,2005年第5期。
[39] 参阅修昔底德,I. 80 —81。
[40] 这再次证明这次会议不是同盟大会,而是有盟国的代表参加的拉栖代梦人的公民大会。
[41] “三十年和约”是在公元前446/前445年签订的,签订后的第14年应为公元前432/前431年。
[42] 参阅修昔底德,I. 114 — 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