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第二次鸦片战争(第7/18页)
当时英法联军以数十只轮船和舢板船闯进大沽口,突然攻击南北两个炮台,俄美两国舰船也驶进白河口为英法联军助威。直隶总督谭廷襄看到英法联军来势凶猛,与手下官员纷纷逃走,大沽口炮台只依靠那点守军孤军奋战终致陷落。英法联军一路畅通无阻,顺利抵达天津城下,逼迫清政府派全权大臣前来谈判。
咸丰皇帝实在没想到,洋人们居然这么快就到了家门口,但他更不知道大沽口炮台已经失陷。他一边谕令僧格林沁领兵奔赴天津增援,一边派大学士桂良、吏部尚书花沙纳为钦差大臣奔赴天津与四国公使谈判。
面对英法联军的武力威胁,清政府内部分为主战与议和两派,这也是咸丰皇帝为什么要派出僧格林沁增援部队和钦差大臣议和团队的原因之一。大学士桂良是议和派代表,吏部尚书周祖培则是主战派代表,双方对于如何应对英法联军的侵略,都说出了各自的理由,咸丰皇帝左右为难,只得将这个议题交给王公大臣和军机大臣共同讨论。
恭亲王奕作为具有处理洋人问题丰富经验的老手,为咸丰皇帝提出了一个另辟蹊径的办法:
1.在天津训练乡勇,增强地方守卫力量。
2.京师继续为僧格林沁派援军,增强僧格林沁的战斗力。
3.组织广东乡勇进攻香港,在广州地域开辟第二战场,采取调虎离山、围魏救赵之策,让英法联军自顾不暇。
事实上,奕的这三个策略,依旧没有逃出中世纪战法的老套路,但是咸丰皇帝也想不出什么更好的办法,只能让大臣们按照恭亲王的意见先去制定方案。
按照咸丰皇帝的设想,本来希望桂良和花沙纳先设法在修约谈判中拖住英法两国,可是让他想不到的是,在四国公使军事和外交的双重压力下,桂良与花沙纳凭借自己全权大臣的身份,居然与四国公使分别签订了《天津条约》。当然,因为各国的利益不同,签订的条款数量和内容也不一。例如中英条约是五十六款,附约一款;中法条约是四十二款,附约六款。
总体来看,洋人无外乎是要求扩大在华特权,因此无论和哪国签订的《天津条约》都有其共通性:
1.外国公使进驻北京。
2.开放牛庄(营口)、登州(烟台)、台湾、淡水、潮州(汕头)、琼州、汉口、九江、南京、镇江等十处为通商口岸。
3.洋人传教士可以到中国内地自由传教。
4.洋人可以进入内地游历、通商。
5.外国军舰、商船有权驶入长江和各通商口岸。
6.中外百姓争诉事件,由领事馆会同中国官吏共同审处。
7.修改税则,减轻商船吨税。
8.对英国赔款四百万两、对法国赔款二百万两。
9.享受最惠国待遇。
10.一年后到北京换约,两国最高领导人审阅批准并互相存照。
从内容上看,天津条约明显对中国主权产生了破坏,但对比《南京条约》,很多条款很是相似。这说明自《南京条约》签订后,十几年来洋人们无论是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都没有完全践行南京条约的内容。例如“争讼事件”和“自由传教”,因此《天津条约》从某种程度上说,是洋人们重申本国在华权益的体现。
《天津条约》签订后,咸丰皇帝还想做最后的努力,试图让桂良以全面免进口税为交换条件,取消公使驻京、内河通商以及内地游历等条款。他希望桂良能够想方设法,以图补救。桂良也确实经过了努力,但是列强们刚刚争取到的权益无论如何是不可能轻易放弃的,最后经过桂良费尽口舌的交涉,英国只答应其公使不长驻北京,但可以随时往来不受限制。
就是这样一条似乎不那么重要的条款,也惹得咸丰皇帝大为光火。本来他对桂良凭借钦差大臣的身份与洋人签订《天津条约》就颇为不满,可是自己既然已经授权也就不好再说什么。现在咸丰皇帝认为就连公使驻京这么个小问题,桂良都为自己争不来脸面,他再也忍不住对桂良开始指责:
若至今仍无补救,不独无颜对朕,其何以对天下?
桂良十分清楚皇帝陛下这句话的分量,因此桂良只能拉下老脸,央求着英法公使订立了《通商章程善后条约》。
在英法联军离开天津的第三天,惠亲王绵愉上奏咸丰皇帝,认为英法联军虽然已经离去,但对天津的防务不能疏忽大意,以防后患。咸丰皇帝采纳了这个建议,让僧格林沁会同署理直隶总督、礼部尚书瑞麟,一同增强大沽口沿岸的防务。僧格林沁陆续集结了四千名士兵,在大沽口海岸增设炮台,架设大炮,筑堤挖沟,制造拦筏,天津地方又招募了乡勇五万余人,应该说天津的防务力量大大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