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第6/7页)
过去是皇帝家天下,而今是少数特殊分子家天下。
“家天下”的解释是:“我的不是你的,你的都是我的。”因为不论皇帝,不论少数特殊分子,所有财富的来源都是取之于民,然而,都不肯用之于民。
皇帝的故事,试举一例。
1618年,建州族努尔哈赤起兵,政府无钱增兵,《明史》说:
时内帑充积,帝靳不肯发。
户部只好取之于民,普加全国田赋,亩加三厘五毫,第二年又加三厘五毫,第三年又加二厘,通前后增加九厘,增赋银五百二十万两。
1619年军事局面危急,政府负责人杨嗣昌向皇帝呼吁:
今日见钱,户部无有,工部无有,太仆寺无有,各处直省地方无有。自有辽事以来,户部一议挪借,而挪借尽矣,一议加派,而加派尽矣,一议搜括,而搜括尽矣。有法不寻,有路不寻,则是户部之罪也。至于法已尽,路已寻,再无银两,则是户部无可奈何,千辛万苦,臣等只得相率恳请皇上将内帑多年蓄积银两,即日发出亿万,存贮太仓(国库),听户部差官星夜赍赴辽东,急救辽阳,如辽阳已失,急救广宁,广宁已失,急救山海关等处。除此见着急着,再无别法。(1)
话说得恳切到家,声泪俱尽,可是结果还是“我的不是你的”,辽阳、广宁等军略据点相继失守。
三百三十年后的中华民族的主人,百分之九十以上最穷最苦的人民都已尽了最大的财力的、人力的贡献,公务人员的收入,照比例已经贡献给国家百分之九十六了。然而,富人地主,以及资本家呢?三万万美金以及更多的南美洲的存款和产业呢?
取之于民而不肯用之于民的历史教训,1644年的朱明政权倾覆,和当时朝官显宦勋戚富人的被夹棍、板子挤出几千万匹驮马的金银,终于不免一死,得罪子孙,贻羞青史,是值得穿针孔的人们多想想的。
(十七)主奴之间一
奴才有许多等级,有一等奴才,有二等奴才,也有奴才的奴才,甚至有奴才的奴才的奴才。
我们的人民,自来是被看作最纯良的奴才的,“不可使知之”,是一贯的对付奴才的办法,就是“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和“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一套话,虽然曾被主张中国式的民主的学者们,解释为民主、民权,以至民本等等,其实拆穿了,正是一等或二等奴才替主人效忠,要吃蛋当心不要饿瘦,或者杀死了母鸡,高抬贵手,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图一个长久享用的毒辣主意。证据是“有劳心,有劳力,劳心者食于人,劳力者食人”。老百姓应该养贵族,没有老百姓,贵族哪得饭吃!
老百姓是该贡献一切,喂饱主人的,其他的一切,根本无权过问,要不然,就是大逆不道。六百年前一位爽直的典型的主子、流氓头儿朱元璋曾毫不粉饰地说出这样的话,《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五十》:
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十一月丁卯,上命户都榜论两浙江西之民曰:为吾民者当知其分。田赋力役出以供上者,乃其分也。能安其分,则保父母妻子,家昌身裕,为仁义忠孝之民,刑罚何由及哉!近来两浙江西之民多好争讼,不遵法度,有田而不输租,有丁而不应役,累其身以及有司,其愚亦甚矣!曷不观中原之民,奉法守分,不妄兴词讼,不代人陈诉,惟知应役输租,无烦官府,是以上下相安,风俗淳美,共享太平之福,以此较彼,善恶昭然。今特谕尔等,宜速改过从善,为吾良民,苟或不悛,则不但国法不容,天道亦不容矣!
“分”译成现代话,就是义务,纳税力役是人民的义务,能尽义务的是忠孝仁义之民。要不,刑罚一大套,你试试看,再不,你不怕国法总得怕天,连天地也不容,可见义务之不可不尽。至于义务以外的什么,现代人所常提的什么民权,政治上的平等,经济上的平等,等等,不但主子没有提,连想也没有想到。朱元璋这一副嘴脸,被这番话活灵活现地画出来了。
朱元璋为什么单指两浙、江西的人民说,明白得很,这是全国的谷仓,人口也最稠密。拿这个比那个,也还是指桑骂槐的老办法。其实,中原之民也不见得比东南更奴化,不过为了对衬,这么说说而已。
(十八)主奴之间二
在古代,主子和奴才的等级很多,举例说,周王是主子,诸侯是奴才。就诸侯说,诸侯是主子,卿大夫又是他的奴才。就卿大夫说,卿大夫是主子,他的家臣是奴才。就家臣说,家臣是主子,家臣的家臣又是奴才。就整个上层的统治者说,对庶民全是主人,庶民是奴才,庶民之下,也还有大量的连形式上都是奴才的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