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161](第24/31页)

[170]“因此,通过这个词我理解了一个民族的整体道德状态和思想状态”(I,第466页)。

事实上,孟德斯鸠说过:“一个民族的奴隶制风俗是其自身束缚的一部分;一个民族的自由风俗是其自身自由的一部分。”《论法的精神》,XIX(册),XXVII(章),《全集》(巴黎:普雷亚德出版社,1951年),II,第382页。对托克维尔而言,一个民族的道德观念几乎奠定了它全部的自由。

[171]托克维尔不相信他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思想是否是社会状态的结果或者原因。“社会状态是思想的结果还是思想是社会状态的结果?”(II,第748页,注解f)或者说,思想既是结果又是原因。

[172]于1853年9月17日写给科尔塞勒的信(OC,XV,第二册,第81页)。的确如此,法律的变化(比如说,废除奴隶制)是无用的,如果它没有伴随理智世界的变化而变化(黑人自此以后与白人有同等地位的想法),它甚至是消极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托克维尔可以说,如果他有权力,他不会立即决定废除奴隶制。他相信,如果不能彻底改变以前的道德观念,自由的黑人所面对的情况可能比奴隶面对的情况还要糟糕。

[173]这个术语会时常出现。(II,第1 262页,注解b)

有了这个假设,托克维尔置身于现代社会科学的起源。如果他的作品吸引了社会学家、历史学家、评论家和政治科学家,那是因为在他的作品中,政治哲学的经典元素开始分离,并形成了社会学、历史学和政治科学。同样的,如果《论美国的民主》(尤其是第二部分)不是十分吸引政治科学研究人员的注意,这无疑是因为它要求后者为了成为一个时期的政治哲学家去超越历史学家的思想。

[174]在美国,人民主权的教义不是一个既不属于习惯又不属于主导思想系综的独立学说;相反的,你可以将它想象为围绕着所有英美国家的一系列见解的最后一个环节。上帝眷顾每一个人,不管他是什么,对他而言必要的理性程度是能够指导他做最令自己感兴趣的事情。这正是存在于美国公民和政治社会中的伟大的普遍真理:其被应用到父亲与他的孩子之间、主人和他的仆人之间、城镇和它的管理者之间、教区与城镇之间、国家与教区之间、联盟与国家之间。当它扩散到整个国家,它就成为人民主权的教义。

≠因此,人民主权的共和原则不仅是一个政治原则,而且是一个公民原则。(I,第633页)

[175]II,第1 033页,注解1。托克维尔是否参与博蒙的计划——为了1830年的蒙蒂翁竞赛发表一篇关于法律对道德观念的影响以及道德观念对法律的影响的论文?参阅YTC,CXIb6。

[176]如果不是人民主权的民主主义教义的模糊概念,那么英国人在上个世纪不断声明的、你必须服从的公众舆论的主权原则究竟是什么?(II,第1 033页,注解e)

[177]“在我看来,法国大革命是一个欧洲事件;在同一时期发生在欧洲的所有事情,尤其是发生在德国的事情,就像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那样吸引着我。”于1856年10月5日写给查尔斯·蒙拉德的信。感谢洛桑大学图书馆的许可。

[178]《旧制度与大革命》。(OC,II,第一册,第66页)

[179]托克维尔指出,拿破仑不想给法国提供民主政治法律,尽管他曾极不情愿地同意提供比美国法律更民主的社会法律体系,这进一步加快了民主的到来。出于同样的原因,托克维尔宣称:“我相信,一个有较多政治权利和较少民事权利的政府更能确保自由主义的未来,而不是一个有较少政治权利和较多民事权利的政府。”(II,第1 230页,注解p)

[180]于1850年2月15日写给爱德华·埃弗雷特的信,马萨诸塞州历史协会。1848年版本的《论美国的民主》(IV,第1 373页)的序言也提到了同样的观点。

“只有一个[革命],一个总是穿插着不同的命运和情感的革命,我们的父辈看见了它的开始,而我们很可能看不到它的结束。”(《回忆》,OC,XII,第30页)

[181]因此,托克维尔的两部作品实现了他的愿望,首先是新政体和大革命(《论美国的民主》),随后是《旧制度与大革命》。

[182]I,第27页。例如,同样的观点出现在第二卷开始处。“美国人有一个民主的社会状态和一部民主的宪法,但他们缺乏一个民主的革命。几乎在我们发现他们时,他们就已经到达了他们占有的土地。那是非常重要的。”(II,第70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