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 济案(第11/11页)

三月二十八日济案正式解决,其文件当日下午即在南京、东京两地同时发表,计日使致王外长照会一件,王外长复日使照会一件、议定书一件、声明书一件。照会内容:山东日兵自签字之日起,至多在两个月内全部撤去。撤兵前后之措置,两国各派委员就地商办。议定书内容:济案两国损害问题,双方各任命同数委员,设中日共同调查委员会,实地调查决定之。声明书内容:两国政府与国民现颇切望增进睦谊,视济案不快之感情悉成过去,以期国交益臻敦厚云云。又关于协定上所载各项进行之步骤,席上王外长与芳泽亦曾谈及,决定第一步接收济南,第二步津浦实行通车,第三步组织中日调查委员会实地调查。济案解决后,中日两方当各派定委员四人,磋商日兵撤退前后之种种措置,名单如下:

中国方面接收委员

崔士杰(委员长)山东交涉员

吕秀文(委员)山东省政府建设厅厅长

李庆施(委员)山东省政府秘书

郭桐(委员)

日本方面引渡委员

谷寿夫(委员长)日军第三师团参谋长

中尾忠彦(委员)第三师团中佐参谋

鸟田隆一(委员)第三师团少佐参谋

和知鹰二(委员)第三师团少佐参谋

我写本章后意犹未尽,适因欲补足电报中几个日本名字,函问在台北之张岳军先生,蒙答示有关济案之一段如下:

松井即松井石根,民国十六、十七年时任日本参谋本部第二部部长。十七年膺兄任外交部长,国军继续北伐,逆料过山东时必遭遇日方军人之阻碍,故中央派群前往日本先事疏通,并透露拟以群为青岛市市长,以缓和日方紧张气氛。及群抵日之日,而济南事件已发,日方情绪甚为激昂。时我总司令部设徐州,日驻济南者为第六师团,欲迫我为城下之盟,我方则坚决主张循外交途径解决。群当商之松井第二部长,及外务省有田八郎亚细亚局长,未有结果,乃迳访田中义一首相,得其了解,派松井赴青岛向军方疏解,群亦即返国赴徐州报告。松井初邀群赴济南或青岛磋商,未允,旋折衷约会于党家庄(在济南之南三十华里),几经商谈,始决定归外交方面交涉解决。膺兄旋亦辞职,而由王儒堂兄继任。

据此,则济案之解决,半系时间到了,即日军扰乱已足,无所再施其技,半系日政府自己派人到前方疏解,而双方最后之重要人,乃张岳军先生与松井石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