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太祖、太宗(下)(第9/13页)

复次,关于孝庄别葬昭西陵一事,尤出情理之外。《太后下嫁考实》云:

孝庄崩后,不合葬昭陵,别营陵于关内,不得葬奉天,是为昭西陵。(按:太宗葬盛京西北十里隆叶山,名昭陵;孝庄葬关内,在盛京之西,故名昭西陵。)世以此指为因下嫁之故,不自安于太宗陵地,乃别葬也。《孝庄后传》,"后自于大渐之日,命圣祖以太宗奉安久,不可为我轻动;况心恋汝父子(按:指顺治、康熙),当于孝陵(按:顺治孝陵,在遵化昌瑞山,后总称东陵)近地安厝。"世说姑作为官文书藻饰之辞,不足恃以折服横议。但太宗昭陵,已有孝端合葬;第二后之不合葬者,累代有之……不能定为下嫁之证。

这话不错,但心史先生不言孝庄葬于何时,似不免有意闪避。我之所谓"尤出情理之外"者,康熙年间,始终未葬孝庄。

自此而始,到康熙上宾,孝庄梓宫始终浮厝于世祖孝陵之南;直至雍正三年二月十二日,世宗服父丧二十七个月,"祫祭太庙,释服即吉"时,才动工兴修昭西陵。《雍正实录》载祭告文曰:

钦惟孝庄文皇后,躬备圣德,贻庆垂庥,隆两朝之孝养,开万世之鸿基,及大渐之际,面谕皇考,以昭陵奉安年久,不宜轻动,建造北城,必近孝陵。丁宁再三,我皇考恭奉慈旨。二十七年四月己酉,上启銮奉大行太皇太后梓宫诣山陵,辛酉奉安大行太皇太后梓宫于享殿。甲子,上诣暂安奉殿内恭视大行太皇太后梓宫;封掩毕,奠酒恸哭,良久始出。

为什么三十八年不葬?且先看《康熙实录》在孝庄崩后不久的一道上谕:

伏思慈宁宫之东,新建宫五间,太皇太后在日,屡曾向朕称善,乃未及久居,遽尔升遐。今于孝陵近地,择吉修建暂安奉殿,即将此宫拆运于所择吉处,毋致缺损。着拣选部院贤能官员往敬谨料理。天气甚寒,务期基址坚固,工程完备。尔等即传谕行。

按:慈宁宫在养心殿之西,乾隆十六年曾经重修,所以原来"新建宫五间"的遗址,已无迹可寻。又《康熙实录》:

择地于孝陵之南,为暂安奉殿,历三十余年。我皇考历数绵长,子孙蕃衍;且海宇升平,兆人康阜,胤禛祗绍不承,夙夜思维,古合葬之礼,原无定制,神灵所通,不问远近;因时制宜,唯义所在。即暂安奉殿,建为昭西陵,以定万年之宅兆。

据此可知,昭西陵之名,是到了雍正三年才有的。在康熙年间,并未为孝庄修陵。中国传统的丧礼,"入土为安";康熙三十多年不葬祖母,这一层道理,始终是说不过去的,然则其有迫不得已的隐衷,灼然可见。

康熙之孝顺祖母,不独自有帝皇以来所未有,即平常百姓家亦罕见,但细参实录,辄有微觉不近人情之感,如孝庄崩后,必欲于宫中独行三年之丧;以及康熙二十八年岁暮,去孝庄之崩将近两年,三年之丧以二十七个月计算,亦将届满,而赵执信、洪昇竟因"非时演剧"被斥逐(详见拙作《柏台故事》关于黄六鸿部分),处分过苛,与康熙的个性不符,等等,予人的感觉是,纯孝之外,似乎康熙对祖母怀有一份非常浓重的咎歉,渴思有所弥补。

这份咎歉,实即康熙不可告人的隐痛。然则他的隐痛是什么?是孝庄绝不可与太宗合葬;而所以造成不可合葬的原因,在于安太宗之遗孤、存太宗之血食。孝庄不独无负于太宗,且当为太宗谅解及感激于泉下;但格于世俗礼法,竟不得与太宗同穴,自为莫大之委屈,且此委屈又不得有片言只字的申诉,则在孝庄实负不白之奇冤。康熙知其故而不能言;贵为天子,富有四海,权力可以决定任何人的生死贵贱,独独对祖母的奇冤,无法昭雪,则康熙隐痛之十百倍于常人,亦可想而知。

说来说去,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走笔至此,有欲罢不能之势,只好来个"外一章",但亦不算离题太远。多尔衮固曾祔庙上谥,称"成宗义皇帝";生前虽无称帝之名,而有为帝之实,应亦可算作"清朝的皇帝"之一。

蒋氏《东华录》顺治七年八月载:

上孝烈武皇后尊谥曰"孝烈恭敏献哲仁和赞天俪圣武皇后",祔享太庙,颁诏大赦。内阁旧档:"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徽音端范,饬内治于当年;坤则贻庥,协鸣名于万禩。典章具在,孝享宜崇。钦惟皇祖妣皇后,先赞太祖,成开辟之丰功;默佑先皇,扩缵承之大业。笃生皇父摄政王,性成圣哲,扶翊眇躬,临御万方,溯重闱之厚德;敉宁兆姓,遵京室之遗谋。庆泽洪被于后昆,礼制必隆于庙祀。仰成先志,俯顺舆情,于顺治七年七月二十六日,祗告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