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太祖、太宗(下)(第10/13页)

此孝烈皇后即太祖的大妃、多尔衮的生母,以逼殉之故,谥之曰"烈"。

按:"孝烈皇后"祔享太庙,颁诏大赦,既称"皇祖妣皇后",又称"笃生皇父摄政王",则是世祖竟视多尔衮为父,为太上皇。此为传说"太后下嫁"的由来。我不信有此说的原因是:第一,以情理而论,孝庄绝不会主动表示要嫁多尔衮;若有此事,必是多尔衮逼嫁。然则多尔衮逼嫁孝庄的目的何在?倘因情之故,自当体谅孝庄的处境,绝不可出此令天下后世讥笑的怪事;若以为太后下嫁,多尔衮便成皇帝的继父,而获"皇父"之称,则何不索性自立,既立而纳孝庄,岂不比逼嫁更为省事?

其次,倘谓太后下嫁而有恩诏,则"誊黄"必遍及于穷乡僻壤,遗民的诗文中一定会有记载,必不至于只有张苍水那两首诗的一个"孤证"。

然则"皇父"之称又何自来?多尔衮为什么要用这种奇特的方式?我的推论是,世祖可能为多尔衮的私生子。而当太宗既崩,多尔衮大权在握,尤其是"一片石"大败李自成,首先入关,占领北京,清朝天下可说是多尔衮打成功的,如心史先生所说,"清入关创业,为多尔衮一手所为",能为帝而不为,"以翼戴冲人自任"者,我有一个解释:是由此而确立父死子继的皇位继承制度。

此话怎讲?我们不妨先回溯太祖崩后的情况:太祖遗命,国事"共主";太宗初期亦确是如此。后以代善父子拥立而定于一尊,基本上是违反太祖遗命的。如果多尔衮废世祖而自立,那就形成了兄终弟及的局面,将来谁能取得皇位,视其功劳地位而定。同时他亦无子可传。但如"翼戴冲人",则父死子继的制度可以确立不移;他本人虽未称帝,不过由于世祖实际上是他所生,那么,子子孙孙皆为清朝的皇帝了。这就跟明朝的帝系由孝宗转入兴献帝的情况一样。照中国传统的传说,子孙上祭,冥冥中只有生父可享,所以多尔衮不做皇帝,反能血食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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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论说,我现在自己推翻了。经过多年的反复研究,我才发现孝庄的苦心;主要的是,多尔衮与太宗有多重的关系,一方面有杀母之仇,一方面有养育之恩,恩怨纠结,以致行事多不可解。

细察多尔衮死前的心境,近乎昏瞀狂乱;《清史列传》本传:

(顺治六年)十二月,王妃博尔济吉特氏薨,以玉册宝,追封为敬孝忠恭正宫元妃。

七年正月,纳肃亲王妃博尔济吉特氏,并遣官选女子于朝鲜;二月,令部不需题奏者,付亲王满达海,及端重亲王、敬谨亲王料理;五月,率诸王贝勒猎山海关,令亲王多尼、顺承郡王勒克德浑、贝子务达海、锡翰、镇国公汉岱并议政。

是月,朝鲜送女至,王亲迎之于连山,即日成婚。

七月,王欲于边外筑城清署,令户部计额征地亩人丁数,加派直隶、山西、浙江、山东、江南、河南、湖广、江西、陕西九省银二百四十九万两有奇,输工用。

王寻以悼妃故,有疾。锡翰与内大臣席纳布库等诣第,王怨曰:"顷予罹此莫上之忧,体复不快,上虽人主,念此大故,亦宜循家人礼,一为临幸。若谓上方幼冲,尔等皆亲近大臣也。"又曰:"尔等毋以予言请驾临。"锡翰等出,王遣人追止之不及,于是上幸王第。王责锡翰等罪,降罚有差。

十一月,王以疾率诸王贝勒猎边外,十二月薨于喀喇河屯。

按:豪格年岁与多尔衮相当,其福晋当亦在三十以外,非少艾之比;杀豪格或为夺权,而必欲纳其妻,则不能不谓之有报复意义在。至如得病后,既怨世祖不临视;既临视又责传言之人。又,为兴土木,加派九省地丁至二百四十九万两,亦与其入关之初务蠲前朝弊政的作风不同。凡此近乎悖乱的感情状态,以我的看法,是内心有一极大的冲突不能解决,相激相荡而产生的反常行为。此一冲突即郑亲王既遭贬斥,豪格亦已被诛,自己手握重兵,党羽密布,已无任何阻力可使他不能称帝;而唯一所顾虑者,即是孝庄太后。

按:如前所引,议政王满达海为代善第七子;端重亲王博洛为太祖第七子阿巴泰第六子;敬谨亲王尼堪则褚英第三子。满达海之袭爵,固由多尔衮的支持;博洛及尼堪在太宗朝皆为贝勒,并不见重,由多尔衮的提携,始得封王,此时并皆议政,自然唯命是从。

至于八旗兵力的分配,其情况如下:

一、两黄旗,名义上归世祖,实际上由多尔衮以摄政王的身份指挥。

二、正白旗,为多尔衮的嫡系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