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游戏规则(第6/12页)
人们聚集起来,观望那一过程。其中既有法国和英国的步枪兵、炮手、骑兵,也有阿尔及利亚骑兵、酋长,还有中国苦力。所有人都瞪大眼睛四处张望,干渴的嘴唇透着贪婪。突然,一个传言通过不同语言流传开来:“他们把最好的东西拿走后,才轮到我们!”“见鬼去吧!我们要分享蛋糕。我们已经受够了。什么马丁?什么杜兰特?”他们大笑着向前猛冲,军纪开始涣散……中国人也突然升起一股爱国主义贪婪。他们对自己说,复仇的时刻到了——请原谅我做如此表述——他们宁可从清王朝手里抢劫生活面包,也不让野蛮侵略者独享所有的意外之财。
英法联军士兵们听到此消息后(此时传言当然已变得极其夸大其词),他们的渴望随即变成了愤怒。他们先是说:“中国人要独吞那些珍宝!”之后又说:“中国人要把所有地方烧个精光!”一群狂热的暴徒涌向大门。卫兵被推搡到一边,夹杂着士兵和平民的人群蜂拥而入,后面紧跟着英法联军的士兵。他们被召集过来,原本要驱逐闯入者。很快,大家都对各自喜欢的东西下手。
莫里斯·德·哈里森伯爵似乎认为,在疯狂人群涌入巨大的圆明园地界后,英国人表现得更有纪律。他们很快制定了有条不紊的制度,用以分配战利品,仔细安排记录每天的拍卖活动。法国人则似乎是各行其是,横冲直撞。然后,哈里森伯爵遵循英吉利海峡两岸由来已久的传统,以讽刺挖苦的口吻,提出了一个富有教化寓意的判定:“当然,英国人也习惯于用鞋跟踩住亚洲人民的脖子。必须牢记的是,他们的军队由外籍军团组成。在外籍军团看来,抢劫是战争的基本法则之一。”此外,他最后还增补了一句挖苦:如果英国人先于法国人抵达拿破仑三世的夏宫,“他们当然会不失时机地抢夺皇帝陛下(拿破仑三世)的财产”。
从那时到今天,法国也有一些人超越了民族主义的揶揄。在评价高卢人的作为时,被引用得最多的只有简单的一句。听说英法联军在北京的所作所为后,维克多·雨果(他憎恶拿破仑三世)给法国媒体写了一封公开信。“我们自称文明人,称他们为野蛮人。”自愿到海峡群岛流放的雨果写道,“那就是文明对野蛮犯下的罪行。”(为此,当今中国在圆明园遗址上,为那位法国文学巨匠塑造了雕像。)
抛开道德评价不提。无可争辩的是,对圆明园实施抢劫后,整船整船的瓷器、珠宝、家具、绘画、服饰、刀剑和雕塑等,起航一路向西。奉献给法国路易皇帝和尤金尼娅·拿破仑皇后的战利品保留在枫丹白露宫,至今仍是那里专门收藏中国艺术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伦敦,1861年拍卖季(以及后来许多拍卖活动)的亮点都是那些带有高档的“源自圆明园”的标牌的东方珍宝。在进贡给维多利亚女王的众多战利品中,有一顶据说是中国皇帝戴过的帽子,还有一只活泼的北京哈巴狗,那是西方见到的第一只京巴狗。维多利亚女王本人授予了那只小狗一个恰当的小名“战利品”(Looty)。
掠夺(Loot)一词源于印地语Lut,后者又源于梵文的lotra,意为“抢劫、掠夺”。1800年,在中国和印度的英国人,已开始在会话中使用该词。两次鸦片战争和印度民族大起义后,掠夺一词传遍全球(如霍布森-乔布森“英—印标准词汇表”考证)。简言之,这个词汇在很大程度上属于欧洲帝国时代的产物。占领者对被占领人民财产争论不休的占有权也是如此。一方面,战胜者提出了获取战利品的权利,拿破仑将此特权发挥到了极致。法国的卢浮宫里装满了拿破仑从意大利、中欧、西班牙、低地国家和埃及掠夺的文物精品。另一方面,战胜者对被占领人民的贪婪掠夺,早已是臭名昭著。古罗马时期,西塞罗对此有过辩论,他对西西里岛总督费雷思的掠夺行为给予了严正谴责。
然而,1860年时,与战争期间道德有关的成文法典尚未成形。惯例成为对占领者进行限制的传统制动器。但是,那些惯例模棱两可,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在欧洲,荷兰出生的法学家雨果·格劳秀斯曾对其法律缺失进行过阐述。惨绝人寰的30年战争后,格劳秀斯提议制定世界性战争准则。一个世纪以后,他的提议再次受到推动。1758年,瑞士外交家埃默里赫·德·瓦特尔撰写出版了《国际法》一书,建议制定对所有交战方具有约束力的正式法规,对被俘战斗人员的生命、权利、财产,以及受困于被占领地区的平民实施保护。格劳秀斯的努力没有取得任何实际效果;即便对交战者违反惯例予以保护的战争法,也是模棱两可,成为一纸漂亮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