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顺治朝(第8/28页)

皇帝与殉难者

严格说来,让吴伟业这类重要的归附者声名狼藉,对于皇帝的政治利益来说是最好不过的了。如果坚定的复明分子感到与臭名昭著的“贰臣”们誓盟结义无法忍受,那么,中国各大州府的缙绅们要结合成像过去东林党和复社运动这样强大的政治党社,就更加困难了。虽然这也许会促使像顺治这样精明的君主去表彰殉难的明臣,而不必冒什么风险,因为这样的表彰会使那些归降者更感羞愧,但皇帝接着决定表彰1644年部分死节之士的公开理由并不在此。当时,表彰起义军占领北京期间死去的官吏、孝子、节士、贞妇的活动形成一种日趋强烈的风气,已有一段时间了。热心于此的人们中最突出的官员要数浙江的藏书家曹溶了,他曾任顺天学政。

曹溶也曾拥护过多尔衮摄政前期的许多改革。自1644年以来,他成了明朝历史学家的某种保护人。他的一个幕僚是嘉兴名儒朱彝尊,此人后来作为历史学家和金石学家而驰名天下。1653—1656年间谈迁在撰写他的明史名著《国榷》时,经曹溶同意得以读到他丰富的私人藏书。1646年,曹溶在主持顺天府乡试时,因上疏荐举了几名明朝进士而受到黜责,因此在这之前的任何时候提议表彰殉节明臣,对他来说大概都是不合适的。1652年,曹溶复职,除户部侍郎。也许是觉察到皇帝也有相应的想法,他便与王崇简和另外三位官员联名上表,乞请表彰在大顺政权的动乱期间殉难的范景文、倪元璐和另外50人。8月9日,皇帝命礼部集议“褒录幽忠旷典”,这样就给其他前明官员提供了一个机会来陈述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看法。然而,从这次集议中所产生的最深刻、最有影响的奏章并非出自在明朝赢得功名的那些人,倒是出自清朝杰出的士大夫魏裔介之手。他是1646年科举及第的。

魏裔介的奏疏对顺治皇帝诏令褒录明末殉难之臣,大加称颂,认为这一诏令极合时宜。因为经过长时间的混乱之后,天下复归升平,而除不法、克弊政的最好方法之一,莫过于褒录“报国”的“烈士”以励臣节了。魏裔介从实际政治环境出发,来概括他们的气节。他首先以无比夸饰的语言,将他们的自我牺牲描绘成一种至高的义务,这使他们得以与日月争光。褒录这样的报国之士,必然会使人回想起中国历史上的其他忠臣,以及同样是在大乱之后一统天下的其他圣主。魏裔介大胆地接下去说,明太祖(1368—1398年在位)就是这样一位皇帝,他甚至对尽忠的敌臣余阙(1302—1357)尽节而死表示赞赏。余阙守卫被围困的安庆城达四年之久后被杀,但明太祖仍为他建祠赐谥。因而明太祖得以用余阙的尽节之举来维持风化,振励纲常,“俾一代之臣子知所轨范也”。国朝既已“奄有方夏”,魏裔介就强调明代开国皇帝与顺治皇帝之间的相似之处,大胆地提倡学习明制。除此之外,他还提到了古代的圣贤。明太祖谥封余阙难道不正是类似于周武王褒嘉比干之举吗?比干是被残忍的末代商王纣杀死的。当周灭商、一统天下之后,新天子周武王封比干墓。所以,要是清朝现在也这样褒录那些在明朝灭亡、李自成义军占领北京期间的殉难之臣,那么,他们所遗留的一切都应予以适当的追述,并在精神上予以嘉褒,永荐于俎豆。

顺治皇帝接到魏裔介的奏章后,便下旨褒录北京的殉难者。共列举了20个人的名字,为首的是范景文、倪元璐和李邦华。皇帝后来又下旨为他们修建祠庙,赐地70亩以供祭扫。

顺治对死节之士的褒彰,不啻为一些士大夫确定了新的行为标准,虽然这显然使像陈名夏一类曾事明、顺二主的归降者感到狼狈。皇帝的这一姿态与将谭泰罪状诏布天下、替张煊昭雪之举相结合,自然鼓励了像魏裔介这样的御史继续论奏吏治腐败的现象,即使事涉那些最有势力的满洲官员,也毫不畏惧。皇帝对这些论奏的反应,是在1652年12月27日召集六部诸臣到五凤楼,对他们说:有人说六部咸通贿赂,他知道诸大臣未必至此,但部属的贪污却是由于他们姑息所致。无论是“旧臣”还是“新拔”,都应“体国厚恩”而竭尽忠心。所以,他们有责任务必使这些腐败行为杜绝于后。顺便提一下,这些腐败行径并非明朝旧臣所为,相反却与满洲贵族密切相关。

索贿者与吏治腐败

此后不久,皇帝又召内三院官员集议。他告诉大学士们,他听到传闻说有个叫李三的人除了他自己居住的房子以外,还在京城附近修造或得到了许多房屋。“何也?”他问道。洪承畴回答说:“其房屋分照六部,或某人至某部有事,即入某部房内,毋敢搀越。”顺治为洪承畴这一直言不讳的揭露深感震惊。允许李三这样的“细民”对六部事务有这种影响,“是天使之败也!”皇帝立刻命济尔哈朗赶紧对李三作全面调查。李三的真名叫李应试,他的公开职业是马贩子。1653年1月23日,济尔哈朗调查结束,作了一份全面的报告,递交议政王大臣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