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多尔衮摄政(第9/14页)

  • 同上书,第36页;参见昭梿:《啸亭杂录》第一卷,第1页;张其昀编:《清史》第一卷,第32页。​

  • 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182页。​

  • 陶晋生:《女真统治的影响》,第125页。​

  • 陶晋生:《12世纪中国女真》,第39—41、113—114页。​

  • 关于这些问题的综述,见萧一山:《清代通史》第一卷,第377—379页;哈罗德·莱曼·米勒:《派系斗争》,第3页。​

  • 由于顺治皇帝登位时诸贝勒曾搞过一些阴谋,所以清政府在北京建立后,就宣布任何人试图在贵族中结党营私,都将立诛无赦。李格:《关于多尔衮拥立福临问题的考查》,第266页。​

  • 昭梿:《啸亭杂录》第四卷,第5页。​

  • 同时,清廷为贝勒确定官阶。后来贝勒事实上指第三等封爵,而前两等均称“王”。​

  • 根据吴秀良的说法,议政王大臣会议是“权力仅次于皇帝的最高审议机构”。吴秀良:《中国的交通》,第13页。​

  • 罗伯特·B·奥克斯南:《马背上的统治》,第33页;《鳖拜摄政时期的政策与制度》,第269页;吴秀良:《中国的交通》,第14—15页;谢国桢:《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第120页;克拉迪尼:《论清代的内院制度》,第419—420页。​

  • 吴秀良:《中国的交通》,第13页。当诸王大臣与九卿科道合议之时,卿臣欲与满洲诸王说话,则须下跪。王思治、金成基:《从清初的吏治看封建官僚政治》,第137页。​

  • 查尔斯·O·贺凯:《明朝》,第89页。​

  • 吴秀良:《中国的交通》,第10—13页。1644年,作为新政府继承明制的一部分,多尔衮建立了一个单独的翰林院,次年,并入内三院。此后,翰林院一直隶属内三院,直到1657年才恢复其行政独立性。从1662年到1670年,它又被并入内三院。“除了它的官吏职衔名称有些变动外,这种合并没有改变它的职掌。1670年,翰林院成为一个独立的机构,直到1906年被废罢为止。”吕元驄:《翰林院》,第3—4页;参见同上书第215页;劳伦斯·D·凯斯勒:《康熙和清朝统治的巩固》,第29页。​

  • 新政权也十分清楚地意识到,正是官僚政治的混乱大大地削弱了明王朝。清人所继承的明朝政府有两个特点受到人们的抨击:第一,大臣们总是想把自己的职责推诿给别人。户科给事中朱之弼对这一习俗有如下的描述:“国家之事全在六部,而今日六部之病,惟在推诿。大抵疑事畏事之念多,任劳任怨之意少。一遇事至,有才者不肯决,无才者不能决。事稍重大,则请会议,不然则迁延日月,行外察报而已,不然则卸担于人,听督抚参奏,不然则畏首畏尾,听科道指名而已,苟且塞责,无容再议而已”。王思治、金成基:《从清初的吏治看封建官僚政治》,第136页;第二个遭到指责的缺陷是各部曹间实际职能的混乱。清朝大臣们从一开始就决心分清各部曹的职责,因此,对未能将事务正确归类以送往有关部曹的官吏,规定了严厉的惩罚制度。​

  • 多尔衮刚被封为摄政王,就废除了由满洲诸王分管六部的惯例。虽然这项措施可能首先是针对多尔衮的主要对手豪格的(他当时控制着户部),但这也加强了多尔衮对官僚机构的个人控制。多尔衮为确保由他自己一派的人出任六部及内三院的要职,费尽了心机。例如,他最有力的支持者之一巩阿岱,和后来另一侍臣谭泰一样,被安置在吏部的一个要职上。鸳渊一:《清朝顺治初世的派阀抗争》,第1—2页;参见黄培:《专制制度》,第84页;奥克斯南:《马背上的统治》,第43页。​

  • 《世祖实录》第十五卷,第168页。​

  • 同上书第二十卷,第241页。时为1645年10月15日。​

  • 吴秀良:《中国的交通》。​

  • 鸳渊一:《清朝顺治初世的派阀抗争》,第3页。​

  • 多尔衮在呈奏盛京的顺治皇帝的章疏中,强调了北京(燕京)与君临天下之间的关系,正式要求他迁都南下。他在奏文中指出,燕京长期以来一直作为帝都,明朝也是从这里统治一个庞大帝国的。认为在北京建立一个水久性的都城,会因君主制度的加强而有损于自己的特权,也是满洲贵族的看法。许多贵族反对迁都。郑克晟:《多尔衮对满族封建化的贡献》,第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