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江南的抵抗运动(第6/35页)

皆僭号铲平王,谓铲王仆贵贱贫富而平之也。诸佃各袭主人衣冠,入高门,分据其宅,发仓廪散之,缚其主于柱,加鞭笞焉。每群饮则命主跪而酌酒,抽其颊数之曰:“均人也,奈何以奴呼我!今而后得反之也”。

在其他一些平均主义色彩不太强烈的事例中,则是市民们聚众抗议稻米的囤积、谷物的倒卖以及大秤小斗一类欺诈手段。1624年在广东,市民殴打了那些囤积者,并且抢走了他们的谷物。1640年在吴江,紧跟着谷价上涨之后,一个姓朱的和尚发起了一个叫做“打米”的运动,几乎波及到这个县的所有村庄。上百人聚集起来挨门挨户地向富贵人家索要粮食。达到了要求,便放过这家人,若被拒绝了,他们就会捣毁富人的田庄,分掉他们的粮食。在饥荒年景,当佃户们抗议交纳贡物(新婚礼品、新年肉货、冬日祭物等等)并且认为地租太高时,这种骚乱也会出现。在吴江地区,1638年蝗灾过后的那个冬天里,太湖沿岸30多个乡村达成协议,参加者先签名和祭祖,然后画押宣誓,当那些代理人替住在外地的地主来此收租时,这些佃户皆不交纳。

在许多类似事例中,抗议运动组织得很好。在中国南方出现的这种“义约”叫做“纲”,这是一个常常用来称呼手工艺人行会的字眼。由于遭到皇帝特令禁止,许多这些组织就像19世纪广东的秘密社团一样,变成了半军事化的秘密组织,人们把它叫做“都”,有大小头目来领导。在中国北方,同类的原始武装有时叫做“会”,它可能模仿了富商的“会馆”(用于同乡人落脚的地方)。尽管这些团体常常容易与土匪团伙混淆,但是他们中的很多组织显然是由一些“贤士”领导的,他们代表着连许多上层人士也会认为正当的要求。比如,在晚明的一次骚乱中,佃户们闯进当地地主的房院,要求在饥荒时开仓赈济、散发其一部分财物,把庞大的田庄割成小块降低地租、免除佃户过重的劳役,而且佃农们要有一小块自己的土地去耕作。在另一次事件中,江西瑞金的暴动者要求永久的租佃权,“其所耕之田,田主有易姓,而佃夫无易人,永为世业”。

在17世纪20年代,下层社会和“义绅”经常地联合起来,共同抵制中央政府以保卫城市特权。1626年的苏州暴动便是这种社会统一战线的最有名的事件。在17世纪30到40年代由于社会上下层之间冲突更加尖锐化,所以绅士更加迫切地需要加强上下层之间的这种联盟。江南结为一体的乡绅家族,敏锐地觉察到维持亲族关系这种基本社会联系稳定的必要性,而且还要通过公共救济、自卫组织和其他乡绅领导的为社会从属者提供福利的各种团体,把乡村和城区组织起来,缩短社会上下层之间的距离。在江南的省地方志中,有很多这种温情脉脉而又有约束力的家长式统治的事例。比如上海的张淇效仿范文正规划义庄,置义田千亩以赡族人。来自华亭的大城市绅士卫濂为“宗族及乡之贫者”建造了一座义庄。青阳地区一个官吏的儿子王之璘在1627年为他的家族建立了义田,后来又建立了义学和义仓,“粜谷助赈。人们可以举出上百个乡绅赞助慈善团体建筑桥梁、修建庙宇,在横跨江南的众多水道上设立摆渡服务的事例。所有这些不断出现的努力,其目的是缩短贫富之间差距,以使一地的人们彼此紧密地联系起来。在这种社会各个阶层共同协作的精神下,乡兵也被组织起来,以共同保卫家园。比如前面刚刚提到的王之璘,后来组织了一支由他自己家庭出钱资助的民兵,“募壮勇婴城固守,邑赖以全”。

当然,乡绅们对各阶层协作的积极努力也表明它的局限。因为反对残酷的经济剥削,因此一部分可能受了王阳明思想(特别是其泰州学派)影响的城市士大夫,一直拥护平民百姓的主张,并且抨击富人剥削穷人。1636年李进对江南乡绅的抨击和向长江下游富裕地主征税的呼吁,可能就是受到了这种理想精神的影响。但是那些乡绅的家长式统治的拥护者们,也有他们自己的理论根据。在随后举行的朝廷辩论中,李进的主要对手是内阁大学士钱士升,他是嘉善(浙江)乡绅领袖;家道富裕的钱士升认为乡绅是百姓生活的来源,也是防范起义的第一道防线。钱士升与官僚袁黄结为姻亲。袁黄曾致力道家功过的复兴,并鼓吹三教(道、佛、儒)融合是向社会下层灌输儒教的途径。袁黄和钱士升都极力强调通过教导奴仆佃户尊敬主人,明辨“事非”,从而严密地控制他们的重要性。由此可知,到了17世纪30年代晚期,中国乡绅阶级的一部分人鼓吹更为僵硬保守的儒家家长统治理论,以对抗儒家的民本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