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北部边防(第6/22页)
后金对辽东的吞并,导致了熊廷弼最后一次被起用。但他的谨慎态度又一次与急进派发生了冲突。在侯震旸(侯峒曾之父)等东林党人的支持下,熊廷弼同朝中宠臣、广宁巡抚王化贞进行了斗争。王化贞提出了一套精心设计的方案,主张沿辽河左岸设营,分兵屯戍,再雇用40万蒙古兵,并征募朝鲜援军,从侧翼攻击金军,从而一举收复失地。尽管熊廷弼坚持认为该计划过于冒险,但它在朝中仍获得了极大支持。1622年初,正当双方在朝中争吵不休之时,后金军队又一次发动了大规模进攻。这一次,他们将越过辽河,直插明朝的屯田区。
满汉种族冲突
可能是出于建立帝国的雄心,努尔哈赤自吞并辽东后,便极力争取汉人的支持;他还向辽西的汉族人民明确宣布,若接受其统治,便可得到粮食和布匹。
勿虑尔田宅“将非我有,尽入主人之家”。众皆一汗之民,皆得平等居住、耕作。
他还利用辽西人民对贫富悬殊现象的不满,进行煽动。
昔尔等明国富人,广占田地,雇人耕作,食之不尽,将谷出卖。贫困之人,无田无谷,买而食之,钱财尽后,则行求乞。与其令富人粮谷烂于仓中,财货山积而无用,何若揭杆而起。百姓闻风,必群起响应,后世遂得富足矣。
最后,他向广宁等辽西城镇的军民许诺,若出城投降,便严禁手下将士抢劫、偷窃汉人财物,及离散汉人妻小亲属。
1622年2月10日至3月11日,努尔哈赤挥师渡过辽河。明将鲍承先率军出广宁阻击,结果大败,只身逃脱。留守广宁的王化贞,放弃了全部进攻计划,退至大凌河,将广宁丢给了游击孙得功(辽东人)。努尔哈赤兵临广宁,孙得功立即献城投降;随后,鲍承先也投降了。两人都被拜为副将,为努尔哈赤效力,鲍承先还负责给其他明军将领写信,劝其归降。王化贞闻知广宁已失,便率其残兵败将逃回山海关,和熊廷弼部一起涌入关门。王化贞被劾下狱。熊廷弼也牵连入狱。但他是否有罪,引起了一场激烈争论,东林党(他们普遍认为熊廷弼无罪)和以魏忠贤为首的阉党(他们极力指责熊廷弼)也卷入其中。三年后,熊廷弼正式被控犯有叛国罪。悉知辽东实情、1625年在魏忠贤支持下荣升内阁首辅的冯铨,促使朝廷作出了决定,将熊廷弼正法,并传首九边,以警告其他将领不得出卖朝廷。
努尔哈赤占领了辽东和辽西部分地区,使大约100万汉人落入后金统治之下。其中许多人沦为奴隶,尽管后金奴隶的地位已获得较大改善,得到国家更多的保护。主人已不能随意惩罚奴隶;如果奴隶受到虐待,官府便会将其没收,转给别的主人。这一法律上的变化,也许反映出这样一种趋势,即后金征服辽东后,开始以拖克索(即田庄,将一定数量的庄丁束缚其上的土地单位)和奴隶作为官吏俸禄。当然,这种家长式的关怀,也表现在努尔哈赤作出的由国家对降金汉人实行恩养(乌吉黑)的决定中。事实上,他当时甚至否定了以往满族社会中自由人与奴隶的绝对界线。他说:
吾国何故分别主人、奴仆,大人、小人?若有人怨恨其国,来投我等,且尽心效力,我等必不使其为奴仆、小人。
虽然来自贫穷阶层的汉人最终沦为奴隶的可能性远大于成为自由人的可能,但降人的身份毕竟不是按其原先的职业或官位而直接授予的。事实上,李永芳等人只是例外。大多数降金后获得军政官职的汉人,职位都相对较低。努尔哈赤似乎相信,将汉人任命于下层,然后以功升迁,比仅仅因为某个降人原是明朝高官就直接授予高位,更为有益。
彼等有功于(明)帝,或以贿赂升迁者,自以原系大臣,向来为官,不为我等效力……不论尔等昔日之功。若吾至辽东后,又立功劳,则记录之。
同皇太极以后的情形不同的是,在努尔哈赤统治时期,汉族降人无居政府要职者。达海——可能曾是境外居民——于1623年被革职。范文程和后来显赫一时的宁完我等降人,在《满文老档》中皆不见记载。另一著名汉族降将爱塔(也是境外居民,原名刘兴祚),实际上又背叛了后金,于1627年投入明朝军阀毛文龙门下,后因叛逆被满族人所杀。
一般说来,当时大量汉族百姓的归附——无论是自愿投诚者,还是强拉的“庄丁”——也未必是努尔哈赤吞并辽东的重大收获。后金大汗的职责要求他招纳辽西汉人,并将他们迁至辽东,同已占据了辽东但未完全恢复其稳定的女真人杂居。具体办法是令汉人与女真人合户,实际上是将满族旗人分置于汉人各户之中。照理,各户之满、汉成员都应从事耕作,而实际情形却是满人奴役汉人。汉族男丁承担了全部重体力劳动,汉族妇女则成了他们的奴婢。如此的不平等,加上缺衣少食,导致了1623年满、汉之间的一系列冲突。许多汉人故意在食物和饮水中投毒,焚烧房舍,还杀死了一些后金的哨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