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国家建构的基础:富强还是文明?(第8/11页)

今之大患,在于一种狭义的国家主义,以为我之国须凌驾他人之围,我之种须凌驾他人之种,凡可以达此自私自利之目的者,虽灭人之国,歼人之种,非所恤也。……以为国与国之间强权即公理耳,所谓“国际大法”四字,即弱肉强食是也。吾辈醉心大同主义者不可不自根本着手。根本者何?一种世界的国家主义是也。爱国是大好事,惟当知国家之上更有一大目的在,更有一更大之团体在,葛得宏斯密斯(Goidwin Smith)所谓“万国之上犹有人类在”(Above all Nations is Humanity)是也。[46]

狭义的国家主义的实质乃是强权主义,相信强权之上无公理,强权即公理也。胡适从“欧战”的血腥之中看到了强权主义的祸害,他要给国家主义一个更高的价值制约,那就是世界主义。胡适在清末民初所发生的思想变化,是大部分中国知识分子当年走过的心路历程。从一个狂热的爱国愤青,相信强权就是公理,富强就是一切,慢慢在“欧战”的悲剧中发现19世纪西方文明的负面。对于西方文明的两张面孔,中国人在清末民初看到的多是物质主义、国家主义的强力一面,试图以强制强,以暴制暴。1914年之后,开始意识到这一面的可怕性,物质主义、强力主义和狭隘的国家主义不仅造成了民国初年的丛林秩序,而且也将毁灭人类。于是到了五四时期,年轻的启蒙知识分子开始重视西方文明的另一面:以自由为核心的现代文明,而当年的维新士大夫则回过头来从中国传统之中发掘平衡西方文明狂暴的文明资源。尽管文明的路向有分歧,但双方的立场是一致的:从国家富强转向了文明的自觉。

五四启蒙运动的起点,源自文明问题的提出。陈独秀在《新青年》杂志创刊号上发表《法兰西人与近世文明》,认为世界各国,无论古今东西,只要是教化之国,皆可谓文明。但近世文明却为欧洲所独有,即西洋文明。法兰西是近世文明的代表。德国的科学虽然强大,“特其多数人之心理,爱自由平等之心,为爱强国强种之心所排而去,不若法兰西人之嗜平等博爱自由,根于天性,成为风俗也”。[47]在“欧战”对阵双方之中,德国是新起的帝国,从俾斯麦的“铁血政策”,到威廉二世的侵略扩张,其以国家富强为核心的崛起之路,曾经为众多中国知识分子所仰慕。但陈独秀却指出,自由、平等、博爱是近世文明的灵魂,德国人更多的是“爱强国强种之心”,非近世文明之楷模。作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旗手,陈独秀敏锐地注意到,近代文明的核心不是国家富强,不是物质的丰裕,也不是韦伯式的制度合理化,而是法国大革命提出的自由、平等、博爱的核心价值。陈独秀说,自西洋文明输入吾国,最初促使吾人觉悟的是器物层面的科学,与西方比较相形见绌,遂有洋务和自强运动;其次是政制的觉悟,发现吾国政制也不如西洋,遂有戊戌变法和晚清新政。然而共和政体建立之后,政治为武人和党派所操纵,多数国民不知国为何物,缺乏国民的自觉,国民之思想人格与专制时代毫无变更。陈独秀遂呼吁在科学、政制觉悟之后,要有第三次觉悟:

继今以往,国人所怀疑莫决者,当为伦理问题。此而不能觉悟,则前之所谓觉悟则非彻底之觉悟,盖犹在恦恍迷离之境。吾敢断言曰:伦理的觉悟,为吾人最后觉悟之最后觉悟。[48]

陈独秀所说的“伦理之最后觉悟”正是一种文明的自觉:通过文化的启蒙,让国民觉悟到民族的复兴之路,不是仅仅追求国家的富强,或制度和体制的合理化,最重要的是追求现代文明的核心——自由平等的普世价值,这是共和政体的灵魂,“共和立宪制,以独立平等自由为原则”。[49]自由平等,虽然在晚清的维新运动之中即已提出,但始终没有作为核心价值出现,国家的富强是压倒一切的中心目标。为了实现富强的目标,团体的实力、国民的竞争能力提升至关重要。于是,普天之下的公理,概括为两个字:曰“竞争”。这是晚清充斥各家舆论的普遍共识。竞争靠的是力,无论是武力还是智力。要论实力,无论是军备还是科学,“欧战”中的德国是最强的,但最后还是败给了英、法、美等自由国家组成的协约国。中国知识分子欢呼“欧战”的胜利是“公理战胜了强权”。五四时期的公理,不再是“竞争”的公理、“强权”的公理,而是“自由”的公理、“平等”的公理。在《〈每周评论〉发刊词》回答什么是公理、什么是强权时,陈独秀一言而蔽之:“凡合乎平等自由的,就是公理;依仗自家强力,侵害他人平等自由的,就是强权。”[50]五四时期,公理的内涵与晚清比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不再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那般冷酷无情,不再是技术化、中性化的实力竞争,而是具有了文明的普世价值,具有了以人为中心的伦理尺度。公理被重新赋予了与启蒙思想接轨的价值内涵。自由平等成为五四知识分子的共同理想,成为现代文明的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