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妇女:地位上升最快群体(第3/5页)

中央苏区妇女的天足及与外界联系较多的状况为中共在此展开妇女运动提供了比较好的天然条件。苏区妇女本身就有着当家养家的传统,其政治热情和参与意识较易得到激发,因此苏区妇女在扩红、慰劳红军乃至后方生产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福建长汀扩红运动中,“在群众会上妇女突击队,指男人的名字,唱山歌鼓动他当红军,鼓动逃避归队。在这样有力的突击中,很多男子马上报名。妇女突击队大多是红军的老婆组织起来的,他在群众中,有他极光荣的威信和作用”。[211]兴国高兴区妇女“扩大红军占全区半数以上,推销公债占百分之七十”。[212]中共在妇女工作上的成功表现,使国民党军为之头痛,特地指示部队官兵:“匪设有妇女训练班,经过训练后,装难民逃到我军地区求夫,以作兵运,及刺探我方消息,并作种种活动。请转令各部队,不论官兵,不得在匪区结婚,并禁止士兵与妇女接谈。”[213]

在充分肯定妇女解放的效果和作用时,也应看到,妇女解放对社会牵涉极大,其过程相当复杂。虽然赣南、闽西的客家妇女和中国主流文化中的妇女有所差别,但男尊女卑仍然是这里的基本构架,妇女挑战千百年来的习俗,抛头露面参与到社会政治活动中,遇到的阻力相当巨大。当时有报告反映:“永定有妇女的组织,一般妇女出来都是很腐化的,没有出来则一点与男子说话不敢,甚至开会怕人家骂的。”[214]1932年,“妇女工作较好”的兴国县女党员仍只有289人,占全体党员数的7%;宁都1500名党员中只有7名女党员。[215]1933年江西报告:“妇女干部数目字的少达到惊人的程度,只占总数百分之六点四。”[216]妇女在社会政治中的作用仍远未充分展现。

妇女解放现实阻力来自于异性。对于长期居于权力、家庭主导地位的男子而言,妇女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强势介入引起他们的抵触实属意料之中:

当妇女们自己组织起来,参加集会,参加社会活动时,却越来越遭到男人们,特别是自己的男人的反对。男人大都认为,娘们出去参加活动,一定会引起“伤风败俗的事”来。男人花了不少粮食才娶下媳妇,因此便把她们看做是自己的私产,巴望她们出力干活,生儿育女,伺候自己,伺候公婆,只有别人问话时才许搭腔。在这种气氛下,妇女会的活动使许多家庭都产生了家庭危机。不仅做丈夫的反对自己的女人出门,公婆反对得更厉害。许多年轻媳妇因为坚持出去开会,回家后便遭到毒打。[217]

不仅仅是普通农民,即使是一些苏维埃干部,也不能摆脱长期观念熏陶的影响,一些地方政府有意无意中成为抵制妇女解放的堡垒:“永丰有很多地方对婚姻条例完全忽视,有妇女坚决要求离婚,政府不准许外,还要勒逼女子要离婚就要出洋几十元”。[218]“寻乌吉潭区有个乡苏主席,因为同姓的一个女子同人恋爱,要区政府严办那个人而区政府不同意,该乡苏主席竟带领一班游击队,子弹土筒,并发动当地群众捣乱区政府,而县苏裁判部仅判处该乡苏主席一年苦工。”[219]

应该指出,中共妇女政策对于数千年社会结构的冲击,其所造成的社会动荡是巨大的,引起反激势在必然,而初期妇女运动的错误又加剧了反对的力量,并引发一些社会问题。初期妇女运动单纯以婚姻自由相号召,发生不少荒唐现象,各地都有报告:“以‘离婚结婚绝对自由’、‘打破封建观念’等狭隘的整个斗争脱离的口号来动员青年妇女,实际的进行浪漫行动故意的捣乱,如妇女要能当众脱裤才算是真正打破封建观念,如组织恋爱研究会等等”。[220]一些干部受所谓“杯水主义”影响,对妇女不负责任:“今天和这个女人结婚,明天又和那个女人结婚,上级机关的负责同志如此,影响到下级群众更加是一塌糊涂”。[221]有些妇女也把婚姻解放误为性混乱,造成男女关系混乱,有报告反映:“在安福近来每个女子,特别是所谓开通的都有三个男子,一个是丈夫两个是候补,两个中有一个半公开,一个秘密的,将来,现在的丈夫合不来离开了婚即以公开的递补,另一个秘密的。在西区每个男同志有一个老婆一个爱人一个Ⅹ老婆共三个等的古奇事。”[222]

福建杭武误解打破封建口号,青年活动时关系混乱:

男男女女,扳头拉颈,会后,即男找女,女找男,三个五个,男男女女共睡一床。少先队下操做蛇脱壳,脱裤子,接塔等……假使上述事情谁怕做,谁不愿做,谁就是“封建”,就要受处罚,甚至开除队籍。因为这样来“打破封建”,使得一般青年妇女怕来下操开会,有些群众反对下操开会,以至反对“反对封建”、“男女平等”,对革命不满。[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