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妇女:地位上升最快群体(第2/5页)

在传统中国,妇女很少有受教育的机会,赣南、闽西妇女更是如此。教育水平的低下使妇女无法在知识、视野与社会活动能力上与男子齐头并进。苏维埃为妇女提供了享受文化教育的权利和机会。苏维埃中央政府专门要求各级政府文化部设立妇女半日学校,组织妇女识字班、家庭临时训练班、田间流动识字班,有计划地实施妇女的文化工作。规定7至18岁的女子应接受小学教育,19至30岁的入夜校学习,失业女工到妇女工读社受教育,其他妇女也要参加识字运动。通过政府的大力提倡、引导,女子接受教育比率有了大幅提高,兴国县列宁小学的学生中,女生占45%;夜校成人学生中,女子占69%;识字组男女组员中,女子占60%。

婚姻自由是妇女解放的重要内容。传统中国婚姻由家庭包办,男子可以纳妾,妇女在婚姻中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苏区颁布的婚姻条例宣布,废除一切封建的包办、强迫与买卖的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和一夫一妻制。在离婚问题上,实行“偏于保护女子,而把因离婚而起的义务和责任,多交给男子担负”[196]的优待妇女的政策。新的婚姻政策造就了不一样的婚姻关系,深有所感的赣南民众在山歌中表达出他们的感触:“实实在在话你知,共产主义矛(冇——引者注)共妻,总爱两人心甘愿,唔使媒人也可以。”[197]

苏维埃政权着力提高妇女地位的措施,收到明显成效。毛泽东在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上谈道:“兴国等地妇女从文盲中得到了初步的解放,因此妇女的活动十分积极起来。妇女不但自己受教育,而且已在主持教育,许多妇女是在作小学与夜校的校长,作教育委员与识字委员会的委员了。”[198]这种地位的变化,在日常生活中处处可见,毛泽东在兴国长冈乡调查发现:“丈夫骂老婆的少,老婆骂丈夫的反倒多起来了。”[199]

苏区妇女地位的提高,激发了她们参加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热情,无论在后方生产还是在安全警戒上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各地在乡苏维埃政府之下,设立妇女劳动教育委员会,积极推动妇女参加生产劳动,许多妇女掌握了犁耙、莳田技术,担负起原来由男人承担的繁重劳动。1934年春耕期间,瑞金能够参加生产的妇女达到3104人,仅下洲区就有1019人。[200]兴国全县参加生产的妇女更高达两万人以上。[201]青年妇女则参加到少先队等群众组织中,成为保卫地方安全不可或缺的力量:

上杭大拨区大拨乡的一个妇女细蓝同志,她是一个团员,当敌人前次进攻该乡时,男同志及部分的群众都离开本乡了,但是这位模范的女性却安静沉着的不跑,当敌人快要迫近大拨时,她一面燃烧号炮——因为放哨的人都“逃之夭夭”了,俾广大工农群众知悉准备与敌作战,一面亲自率领模范少队数十人奋勇直前的打击敌人,给了进攻的敌人以严厉的痛击。[202]

妇女广泛参加政治生活是妇女地位变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当时,“苏维埃政府有女子当选,一切群众示威游行等运动,均有女人参加,作战时妇女送饭茶慰问伤兵都极热烈。新年耍龙灯,女子都提灯、化装、武装出来了”。[203]1933年5月,中共闽赣省委在召集省党代表大会的有关通知中,明确规定:“出席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工人成份应占百分之四十,劳动妇女至少要占百分之十。”[204]在1933年下半年开展的苏维埃代表选举中,苏区妇女积极投身其中,瑞金下肖区记载这里的妇女选举情况:

区妇女部接到中央局通知,立即召集妇女委员会,具体的讨论。党团区委常委会通知各支部召集各妇女指导员和主席团联席会议,此会议上党团区委首先具体的讨论选举运动,过后拿到此会中去进行,很迅速地在一个多钟头的会议中,先半个钟头政治与前方红军伟大胜利好消息报告,她们非常兴奋,根据此报告来讨论了下列问题:1.妇女在苏维埃选举百分之二十五的准备。2.给全苏大会赠品,各乡热烈建议扩大红军竞赛,全区共四十多名。3.每个妇女做一只草鞋给前方红军。

对于过去婚姻条例的意见,做提案给全苏大会修改,各乡妇女具体讨论过(如妇女自由带土地财产与小孩子给养费等问题),这任务完成了。由区一级组织了总结各乡婚姻条例提案委员会,全苏大会做修改婚姻条例参考。[205]

随着妇女在政治生活中的日渐活跃,妇女广泛参加到各级政权中。1933年,江西苏区16个县,县级妇女干部有27人,兴国一县有20多名妇女担任乡主席。1934年初新组成的城乡苏维埃代表大会中,妇女代表一般占代表总数的25%以上,有的地方如上杭县的上才溪乡和下才溪乡,妇女代表分别占54.6%和64.8%。[206]在各级政权机关中,“乡政府及区、县政府,亦统统有女子当选委员”。[207]1933年底江西省苏维埃政府执行委员候选名单中,妇女人数多达31人。中共党员中妇女党员人数随着妇女运动的活跃日益增长,据统计,江西省女党员在党员总数中的比例,1932年夏为8%,次年1月,据瑞金、宁都、兴国等九县的统计,增加到13%,总数达5871名。[208]5月,总数进一步增加到10294名。[209]对于苏区妇女的政治热情和地位的提高,国民党方面也有客观描述,承认苏区“一般妇女须随时常为红军缝做草鞋,而妇女结婚、离婚,绝对自由”。[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