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五、大借款似毒药(第2/3页)

于是周学熙乃与六国银行团的总代表西利尔和梅郁重新谈判大借款。

周学熙和六国银行团重开大借款谈判后,民国元年11、12月间举行了好多次有关借款细节的磋商,除利息外大致均获协议,尤其是监督盐税条件,银行团同意由中国设盐务稽查所,自聘洋员以资襄办,监督用途的条件则由中国政府于审计处设外债稽核科,用外国人为稽核员。周学熙把谈判情形向参议院报告,大致获得承认,于是安排正式订约。不料临时又发生意外,俄、法两国驻京公使反对监督用人条款,而坚持各该国必须出一个人加入监督机关中。这个意外使外交团自身发生了歧见,纷电本国政府请训。后经外交团重开会议,商定盐税稽核处聘英人为主办,德人为副办。国债局聘德人为总办。审计顾问俄、法二国各聘一人。外交团获致协议后即以此办法通知中国政府,这是民国2年3月3日的事了。中国政府认为这种安排不是谈判时所共同商定的原则,而监督机关全用六国团内的人对于中国甚为不利,何况俄国这时正助外蒙古独立,如果中国财政权被其监督,实属危险万分,所以袁政府乃加以拒绝。

就在这个时候,上海发生了一件惊天动地的血案,宋教仁被刺死难。袁世凯为了对付国内的反对行动,必需大借款成功,使财政上得到支援,于是便再恢复和银行团交涉。

在六国财团中,美国态度最为公允。美国政府对于银行团要求中国财政的监督权认为不当,训令美国银行代表退出银行团,同时奖励个别对中国的投资,因此其他五国政府受美国行动的刺激,态度为之一变,谈判遂较过去容易进行,借款条件亦较过去略为让步。

在大借款谈判期间,还有个重要人物,名叫莫利逊。他是英国人,但受任袁世凯的政治顾问,大借款谈判,他在幕后担当重要角色。他虽是英国人,可是他却站在中国立场和利益一方。在双方谈判最僵持的时候,莫利逊向北洋《德华日报》记者发表谈话,他主张解散六国银行团,而重行恢复四国银行团,因为他认为日本和俄国外托经济合作的美名,而暗行政治上的目的,对于银行团本身殊为不利,在中国方面亦难默忍,他的谈话颇受银行团的重视。

总之,这时的袁政府对大借款事实在是一剂急需的救急药,非用不可,明知借款丧权辱国,但不借款几乎日常开支都难应付。何况宋教仁被刺后,国民党发动二次革命,袁政府没有这笔借款便无法对付国民党。同时还有一个重要意义就是大借款签字,便可让袁政府和列强连接在一块,列强各国不止是事实上承认了袁政府,而且还非支持袁政府不可了。这笔善后五厘金币借款,美国没有参加,所以只有英、法、德、日、俄五国财团贷借,代表的银行是英国的汇丰银行、法国的东方汇理银行、德国的德华银行、日本的横滨正金银行、俄国的华俄道胜银行。借款总额2500万英镑,换算各国货币是:德国51125万马克,法国63125万法郎,俄国23675万卢布,日本24490万元。借款的利息是五厘,发行价格九扣,实收八四扣。

这笔贷款成立,使中国盐政权落入外国人之手,可说是中国财政史上的一大痛事,至于借款数额虽然是2500万英镑,听起来数字很大,可是债券九折出售,八四实收,实际借到不过2100万英镑。再扣除四国、六国、比国以前的各项垫款,以及五国银行团、各银行所借的款,共600万镑,各省向五国银行团所借的280万镑,及革命期间各国损失赔款200万镑,真正拿到手的借款,不过债面40%,而借款47年的利息合共是4285万镑,本利合共是6785万余镑。借款前谈判期间受尽了折磨,借款后七折八扣,拿到的那么少,保证手续那么苛刻,结果还钱要还这么巨额的数字,实在是一副毒药。

民国2年4月26日,中国和银行团签订了善后五厘金币借款条约,其条款如下:

一、中国政府借银行团二千五百万金榜为善后及行政之用,名为中国政府一千九百十三年善后五厘金币借款。

二、此项借款除预作交付首次息票之用外,系专为下列各事之用:甲、为清还中国政府业已到期应还各款之用(共四百卅一万七千七百七十八万镑),乙、为赎回各省现有借款全数之用。(共二百八十七万镑)。丙、为清还中国政府不久到期应还各款之用,与各国因中国革命所受损害之赔偿(共三百五十九万二千二百六十三万镑)。丁、为遣散军队之用(共三百万镑)。戊、为现时各费之用(共五百五十万镑)。己、为整顿盐政事务之用(共二百万镑)。庚、为中国政府与银行团互相商允他项行政费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