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的美国、罗马的美国、双面神林肯与恺撒主义的再起源(第5/14页)

唯有北美最长久地畏惧摩洛克(Moloch)国家的血贡,唯有它的罗马式修辞仅限于宪制问题(只有华盛顿是众口一词的辛辛纳图斯,艾伦·伯克是众怒所归的卡提林,可敬的国父们人人自以为堪称加图),最缺乏世界帝国的心理结构。唯其如此,美国保存了最丰厚的原始丰饶,直到历史正在接近尾声,中原各邦血枯力竭,“帝国就是和平”的时代呼之欲出。

随着神性历史步入终结,理解历史脉络因果的健全直觉也与之俱尽,而任何精密的史学技术都必须以此为基础才能有生命,否则将沦为庞杂无内在联系的奇闻逸事录,只具备《塞尔彭自然史》一类怡情价值。这种拜占庭式辑录是垂老智性的最后闪光。于是,对“盛世”(或历史秋熟季候)的病态贪婪和工具理性催生了一种妖妄的炼丹术,企图在不分春夏秋冬的树木上让果实批量速成。炼金术的信徒在逆天行事的谵妄驱使下辛勤工作,希望清除毛虫可以繁荣蝴蝶,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真正地位。诸神倦了。

然而在此之前,罗马的历史-地理宿命仍将不由自主地展开铁杖,直到穷尽其内在可能性[241]。严冬降临时,罗马和平-帝国秩序独自屹立在万国与毁灭之间。诸神渴了。

七、通向罗马之路

“礼失求诸野”,意思就是,文明边缘地区的演化慢于中心地区,更容易保存宪法的原始形式。日本神社之于周汉古礼、李氏朝鲜之于宋儒都是这样的例证。我们今天如果寻访普通法的原始形式,最适当的地方不在英格兰或新英格兰的名都古城,而在美国中西部的乡镇。莎士比亚时代的温切斯特在内布拉斯加,怀特菲尔德时代的美国在德克萨斯。正因为如此,美国才能以英格兰古老法统的保卫者自居。她复辟了否定主权概念的都铎宪法,暂时击退了威斯敏斯特危险的创新。

英格兰经过内战的洗荡和列强竞争的考验,已经发现了霍布斯主义的妙用,准备适当改造国内宪制,争取在爪牙见血的世界上出人头地。然而,历史的步伐在新大陆慢了不止半拍。新诞生的美国拷贝了都铎英国的国际地位和地缘形势。只有列强遗忘、海洋保护的世外桃源才能安心享受没有常备军的自由。都铎宪法的奥义在于:她的政府只有几百名仪仗队性质的军队,自耕农以上的阶级几乎家家自备武器;中央的强制力取决于号召各郡民兵自费勤王的声誉;地方政权掌握在法官手中,法官由自掏腰包的乡绅担任;税收由乡绅和商人自己确定,自己征收。有产阶级如果决定饿死政府,运用国会都是多余的。他们只要自己低估产业的价值,然后通过自己的陪审团宣布逃税无罪就行了。没有人把无产阶级当回事。人们不假思索地假定:他们当然会拥护本乡本土的“天然统治者”——供应下议院议员的绅商阶级。在这样的国家,政治斗争经常以法律诉讼的形式进行。因此,律师在国会议员中所占的比例格外高也就不足为奇了。

只要将“都铎”换成“美国”,前面的描述就可以一字不改地适用于南北战争前的美国。华盛顿将军和弗吉尼亚绅士的世界体现了最纯粹、最原始意义上的“地主资产阶级统治”,遗风余韵延及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夜。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薛福成一类儒生和外交官游历海外时会将美国称为“唐虞三代之治”——这是一个美好、淳朴而脆弱的世界,似乎仅仅属于历史的黎明。他们预见到,或迟或早,人类固有的腐败和野心终将侵入这片乐园。那时,“文武(周公)之道”将会取代“尧舜(上古)之道”。也就是说,辛辛那图斯的罗马内在地孕育了恺撒的罗马。犹如热力学第二定律,这一过程是不可逆的。

显然,国父们和弗吉尼亚绅士并不相信这些。或者不如说,他们相信相反的天命,相信大洋比海峡更加友善,相信并希望旧大陆的命运永远不会追上新大陆。他们畏惧权力的毒汁与美味,甘愿将帝国的荣耀和负担留给不列颠的兄弟民族,梦想为子孙留下田园牧歌宁静而乏味的幸福。否则,他们为什么要抗拒帝国议会的课业呢?身为乔治国王的臣民,他们已经搭上了帝国的便车,而威斯敏斯特索取的一切,都是争雄世界的必要准备工作。

可敬的国父们赢得了战役,却输掉了战争。美国像约拿一样,虽然远走大洋对岸,仍然没有逃出天命的手掌心。华盛顿-李家族击败了懒散的贵族格兰维尔和快乐的喜剧家柏戈因(John Burgoyne),却输在阴郁的清教徒神学家林肯手中。耶和华的长臂只给古老的英格兰多留了70年“美好的旧时光”,就把费尔法克斯的纳斯比宝剑交给了格兰特将军。南北战争将不太情愿的美国推出了原有的轨迹,缓慢而确凿地送进了造就帝国的生产线,最终将大英帝国的负担放在她的肩上。然而,她当初的独立就是为了逃避这种使命。